涉撞晨運伯導致死亡 腳踏車騎士被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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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歲老漢晨運時遭腳踏車撞倒,搶救後家屬忍痛拔管,騎士星期三(7月23日)早上被控魯莽行為導致他人身亡。
《新明日報》去年報道,上述交通事故發生在2024年3月6日清晨6時36分,地點是往惹蘭安娜武吉(Jalan Anak Bukit)方向的武吉知馬路上段與舊裕廊路交界處。死者是71歲的孫世明。
腳踏車騎士盧肅民(譯音,49歲)星期三早上被控上庭,面對一項魯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狀。
根據控狀,當時騎着腳踏車的被告被指在交界處時,沒有注意在人行道過馬路的行人,撞上行人導致對方死亡。被告被指行為魯莽,但不構成殺人罪。
根據刑事法典第304A節條文,任何人因魯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長五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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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的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資料顯示,被告目前被保釋在外。案展至8月20日。
死者的兒子孫福平當時受訪時説,父親習慣每天晨運。他當天如往常一樣,到附近一帶晨運,沒想到被腳踏車撞倒送院。
他説,父親頭部重創,腦部還出現血塊,送院後立即開刀,整個手術持續了將近三個小時,手術後情況也不樂觀。
“父親的腦壓飆高,原以為動了手術可以恢復過來,但卻無法降到正常水平,反而持續增加。”
孫福平説,醫生説父親有腦水腫的情況,就算之後能存活,也會變成植物人。
“我們真的很心痛,在和母親商討後,決定忍痛讓他離開。”
孫世明最終在當天晚上11時23分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