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強效類固醇和抗真菌成分 衞科局令召回“皮得康”皮炎膏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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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衞生科學局檢測出“皮得康”皮炎膏含有兩種強效藥物成分,使用不當可能導致不良反應和併發症。當局已責令召回產品,涉事公司正接受調查。
衞科局星期三(7月23日)發文告説,“皮得康”皮炎膏含有兩種強效藥物成分——類固醇“氯倍他索”(clobetaso)和抗真菌劑“咪康唑”(miconazole)。
這款皮炎膏由大中堂私人有限公司(Da Zhong Tang Pte Ltd)進口,並由中華醫藥中心私人有限公司(Chinese Medical Centre Pte Ltd)作為“止癢膏”供應。衞科局已指示兩家公司立即停售,並召回所有已售產品。當局也針對兩家公司涉及進口和供應這款摻雜成分的產品進行調查。
衞科局指出,丙酸氯倍他索(clobetasol propionate)是一種強效類固醇,通常用於治療慢性濕疹和牛皮癬等炎症性皮膚病,且只能在嚴格的醫療監督下使用。
長期、無監督使用類固醇藥膏,可能導致皮膚變薄,以及在突然停藥後引發類固醇戒斷綜合徵,症狀包括灼熱、紅腫、瘙癢、疼痛或脱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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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大面積或長時間使用,類固醇成分也可能被身體吸收,引發高血壓、白內障、肌肉與骨骼疾病、感染風險增加,甚至罹患庫欣病(Cushing’s disease)。兒童和嬰兒對類固醇更為敏感,發生不良反應的風險也更高。
至於咪康唑,雖然常用於治療真菌感染,但若使用不當,也可能導致皮膚刺激、瘙癢、紅疹或灼熱等反應。
衞科局建議仍在使用這款產品的消費者儘快就醫。如有退貨相關疑問,可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或致電8181 8765,向大中堂公司查詢。
衞科局強調,所有銷售商和供應商須立即停售“皮得康”皮炎膏。若繼續銷售或供應含未經申報強效成分的產品,將面對嚴厲執法行動,違法者一旦定罪,最高可判兩年監禁,或罰款最高10萬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