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踢四歲女童致小腿淤傷 幼兒園前女教師認罪待判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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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前女教師因女童坐在地上險些絆倒而大發雷霆,出腳猛踹女童右小腿。女童放學後向母親申訴遭踢,母親發現女兒腿上瘀傷後報警處理,進而揭發女教師惡行。
被告阿拉梅盧(57歲)面對一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她星期二(7月22日)在國家法院認罪,案件展期至8月19日下判。
受害女童事發時四歲,是幼兒班一年級幼童。為保護孩子,媒體不許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她身份的信息。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是幼兒園的教師,幼兒園的孩子們稱她為“Meloo老師”。
2024年4月2日,被告負責照顧幼兒園幼一班學童,受害人也在這一班。被告一早開始教課,孩子們隨後吃午飯洗澡,準備睡午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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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1時55分,被告為孩童的睡牀進行消毒,後將睡牀擺放在地板上。七個孩童當時坐在教室一角,被告指示他們移到別處,好讓自己能擺放睡牀。其他六個孩子隨後移開,唯獨受害小孩還坐在原地不動。
被告接着將睡牀擺好後,一個轉身,險些讓還坐在地板上的受害人給絆倒。雖沒真正被絆倒,但被告還是大發雷霆,隨即猛踹受害人右小腿,同時大聲呵斥對方坐好。
受害人被踢後感到疼痛,接着抱腿埋頭。被告事後卻未安撫受害人,只是一味繼續責罵。
被告:不記得事發經過
庭上透露,受害人的母親在事發當天傍晚到幼兒園接女兒回家。受害人向母親申訴自己因為沒坐好而遭老師踢。母親見女兒腿上有瘀傷,於是質問幼兒園。
被告當時已離開,其他教師遂通知受害人母親隔天會向校長反映。母親當晚報警處理。
受害人之後也到醫院驗傷。根據醫療報告,她的右腿脛骨處出現一釐米左右瘀傷,事後拿了兩天病假養傷。
根據法庭文件,當調查人員問被告曾對受害人做了什麼,被告只説不記得事發經過,稱自己當下可能不經意用腳觸碰了受害人的腿。
被告於去年7月被控上庭。
幼兒培育署發言人早前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涉事幼兒園進行調查後,馬上暫停被告的職務。被告隨後辭職,至今沒有在任何學前教育領域的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