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星和效率低下還是店大欺客?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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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的手機舊了,考慮到我的手機合同已到期,加上6月8日要出國旅行,我決定在5月底通過星和續約優惠購買一部蘋果16手機。然而,由於剛搬新家,我一時疏忽,忘記更新星和應用裏的郵寄地址,導致6月1日快遞派送失敗。
我立刻聯繫快遞員詢問解決辦法,對方告知要撥打1633熱線處理。本以為只是修改地址、重新發貨的簡單流程,沒想到竟是一場噩夢的開始。
6月2日,客服承諾中午12點聯繫我太太,我解釋説太太當天有事可能無法接聽,建議直接聯繫我,並強調就要出國,非常緊急。客服在下午3點半打給我太太,她正在開會無法詳談,客服沒有回撥給我,反而發短信通知改到6月4日中午12點再聯繫。
6月4日,承諾的來電並未出現,而是6月5日下午6點才回電,告知須要先由另一個部門取消訂單”,再重新安排快遞,該部門次日才能聯繫我。我再次強調6月8日就要出國。6月6日,客服下午2點來電,告知“另一個部門尚未更新,無法處理”。最終直到我們出國了,星和都沒有再聯繫我們。
半個月後,我們結束旅行回來,事情依然沒有進展。6月26日,星和來電稱“原訂單已取消”,讓我撥打1630熱線重新購買。然而,當我撥打1630熱線,客服説要先通過1637熱線取消合同;轉到1637熱線,客服又説“不須要,1630可以直接處理”;再轉回1630後,客服又推給其他部門;最終,我被轉接了六次,問題仍未解決。我無奈請客服“先確認流程,再回電給我”,結果整整一週杳無音訊。
7月8日,我前往淡濱尼的星和實體店求助,店員卻表明“只能通過客服電話解決”,並幫我撥通1633熱線,只得到一個“三至五個工作日內回電”的承諾。五天過去,我依然在等待。
這實在是一次異常糟糕的體驗。星和完全沒有可以解決問題的渠道,幾條熱線,客服除了道歉就是互相推諉。作為弱勢的消費者,除了等待,根本沒有其他投訴渠道,筆者試着發電郵給星和投訴,也石沉大海,逼得客户只能通過報章投稿發牢騷。消費者的權益究竟應由誰來保護?
這段糟糕的體驗讓我不得不懷疑——這究竟是星和工作效率低下,還是店大欺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