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次查獲持電子煙且涉其他罪行 15歲少年判入輔育所24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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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到10月期間,一名15歲少年五次被執法人員發現持有電子煙。他也因涉及其他罪名,星期一(7月21日)被判入新加坡少男輔育所24個月。
衞生科學局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這名少年因五次被發現持有電子煙,星期一被控上法庭。他同時面對新加坡警察部隊的15項控狀。據瞭解,警方提控少年的15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搶劫傷人和偷竊等罪行。
“法庭過後下令他從21日起送入新加坡少男輔育所24個月。”
據瞭解,警方提控少年的15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搶劫傷人和偷竊等罪行。
由於被告未成年,媒體不得報道他的身份。衞科局控狀顯示,15歲少年自去年2月起,在全島不同地點被發現持有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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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4日,他在榜鵝蘇芒徑組屋底層被發現持有一套電子煙。3月19日,他在實龍崗NEX商場的麥當勞被查獲持有兩支電子煙。
5月30日,他在新民道一座組屋被發現持有一支電子煙。不到兩週後,也就是6月9日,他在新民道另一座組屋被發現持有一套電子煙。第五次是在10月19日,他在實龍崗中路一帶被捉到持有一支電子煙。
今年首三月 505起吸電子煙被轉介個案
青少年吸電子煙問題近年來持續引起關注。去年,因吸電子煙被轉介到衞科局的學生案件達2068起,較前年的955起增加一倍,涉及小學生至高等學府學生。單在今年首三個月,吸電子煙被轉介的個案就有505起。
此外,近期含有依託咪酯(Etomidate)的電子煙,俗稱“喪屍煙彈”(Kpods),也在本地日益氾濫引起關注。
社會政策統籌部長兼衞生部長王乙康上星期天(20日)説,衞生部正與內政部合作制定一項臨時措施,將依託咪酯列為C級毒品,並在《濫用毒品法令》下受管制。這意味着電子煙若含有依託咪酯,使用者將被視為使用毒品,須面對法律制裁,包括送入戒毒所等。
衞生部和內政部等有關部門預計不久後將宣佈詳情。公眾也關注當局會否加重電子煙相關刑罰,以及推出新措施打擊電子煙相關行為。
公眾可通過衞科局電子煙舉報熱線66842036或66842037舉報電子煙相關行為,熱線服務時間是每天早上9時至晚上9時;公眾也可通過go.gov.sg/reportvape網站,隨時提供相關信息。
根據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持有、使用和購買電子煙者,最高可罰款2000元。進口、分銷、銷售或提供電子煙都屬違法行為,初犯者可被判最高罰款1萬元,或坐牢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最高罰款2萬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