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8客工逾11萬元回扣 公司董事判罰款繳罰金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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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與他人串謀,向18名外籍客工收取超過11萬元回扣,作為更新客工工作準證的條件。董事在罪行揭發後被控,被判罰款9萬元,及繳付4萬2000元罰金。
被告盧金髮(68歲)面對18項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六項,餘項交由法官星期四(7月24日)下判時納入考量。
法官下判時指出,這些客工任由被告擺佈,並處在會失去工作的陰影下。被告雖然沒有前科,但他多年前就已向客工收取回扣,因此不能被視為初犯。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是WIS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旗下包括清潔公司Weishen Industrial Services(簡稱WIS)。WIS負責為市鎮理事會提供住宅清理和維修服務。
2015年,被告就參與收取回扣,當時一名在孟加拉的中介卡馬魯扎曼在安排孟加拉人到新加坡為WIS工作時,會向工人收取回扣當作酬勞。
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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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涉及的同夥包括當時WIS的主管林崇森,及卡馬魯扎曼的兩名親友卡比爾和羅貝爾。
卡馬魯扎曼會向林崇森提供客工名單,後者則將名單發給羅貝爾。羅貝爾隨之通知卡比爾,再由卡比爾向這些客工收取回扣,之後將款項給林崇森,由後者轉交被告。
根據法庭文件,2020年12月,被告與四名同夥串謀,向WIS旗下的18名客工收取900元至7000元的回扣,作為協助他們更新工作準證的條件。五人一共向客工收取了11萬2400元。
人力部接獲有人涉嫌收取回扣後展開調查,並起獲2萬9350元贓款。被告至今也已向客工作出其餘8萬3050元的賠償。
控方指出,這些客工的月薪為380元,要交出7000元就得花上至少19個月的工資。被告剝削弱勢客工,向他們收取高額回扣,有必要給予阻嚇刑罰,促請法官判他罰款至少9萬6000元。
法庭文件顯示,林崇森早前被判罰款8萬4000元,卡比爾的案件還在審理,羅貝爾則已潛逃。
人力部強調,向外籍客工收取回扣是嚴重罪行,當局將毫不猶豫地對這些行為採取執法行動。懷疑被要求支付回扣的客工可致電64385122向人力部舉報,或致電65362692向外籍勞工中心求助。
據早前報道,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清潔公司的經理在七年裏,向57名外籍員工收取近40萬元回扣,被判坐牢24周。這是人力部至今為止調查的其中一起最大回扣案。(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