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國發展核電 新加坡須掌握技術以保障國家安全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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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等鄰國都已規劃推行各自的核電計劃。無論新加坡人是否已準備好接受核能,我國必須掌握相關技術才能維護國家安全,並在新技術問世時,具備能力評估是否適合我國採用。
人力部長陳詩龍醫生,以內閣主管能源與科技事務的身份受訪時重申,傳統核電站雖不適合新加坡,但我國未排除核能作為邁向清潔能源的潛在路徑。
自2014年以來,國立研究基金會投入了逾1億5000萬元,用於核能研究、人才培育,以及成立新加坡核研究與安全院。去年底,基金會再撥款6600萬元,支持院方開展為期兩年半的核安全研究。此外,我國也在去年與美國簽署《123協定》,加強核能方面的能力建設。
陳詩龍指出,現階段而言,儘管一些先進的小型模塊化反應堆(Small Modular Reactors)在物理、工程和技術上都看似可行,商業上還不成熟,因此目前不考慮採納核能。
但為了保障國家安全,我國仍須預先做好準備。他説:“鄰國既然已明確表態將發展核能,我們就必須具備相關能力,掌握必要的技術專長。”
我國也必須能在先進的小型模塊化反應堆技術問世時,掌握第一手信息,瞭解這項技術適不適合本地採用。
印尼上個月宣佈,計劃在2034年啓用第一座核電站,以強化能源保障;菲律賓的目標是在2032年部署核能;越南則表明要在2030年底前,建成兩座核電站。
陳詩龍指出,我國最終是否建造核電站有三大考量,最重要的是技術必須極為安全;其次,充足的公共教育,讓人們明白這是安全的;第三,核能須是可持續的,並能增強我國電供韌性。
這是否意味着未來如果有合適的技術,我國就會建造核電站?部長以華語回答提問時説:“如果、如果,現在這個‘如果’還蠻遠的。”
聯合國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格羅西(Rafael Mariano Grossi)上週五(25日)訪問新加坡時,高度評價我國發展核能的潛力,指出新加坡具備紮實的科技基礎、成熟的監管體系,以及良好的核安全研究能力,為發展核能提供了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