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東海動武對周邊都是威脅 台日漁業協定有助解決釣魚島爭端
4月17日是中日《馬關條約》簽訂一百一十八週年紀念日,台灣外事部門舉辦釣魚島研討會,領導人馬英九表示,台日簽署漁業協議是他所提的“東海和平倡議”具體成果,仍然強調“‘主權’無可分割,但是資源可以分享”,同時希望推動兩岸和日本三邊對話,降低爭議衝突。
於此同時,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南海艦隊遠海訓練編隊17日上午在釣魚島附近海域進行巡航。這是2013年來中國海軍第三次深入遠海進行訓練。也是繼16日中國海監船在釣魚島領海進行巡航之後,再一次有中國海上力量進入釣魚島海域。
台日簽署漁業協議後一個星期,台灣外事部門挑在馬關條約簽訂滿一百一十八週年這一天在輔仁大學舉辦釣魚島議題國際研討會,針對釣魚島主權爭議,應邀致詞的台灣領導人馬英九,從歷史脈絡向來自美日等地的專家學者解釋台灣擁有釣魚島所有權的正當性,並重提他的東海和平倡議理念,馬英九表示兩岸和日本,三方各自兩兩已有合作基礎,下一階段應該就是三邊共同對話,一起開發東海資源。

馬英九17日上午出席2013第五屆釣魚島議題國際研討會。
馬英九表示,他和政府都相信“‘主權’無可分割,但是資源可以分享”,在這個理念下,不妨先從資源合作開始。馬英九還舉例,六七十年代歐洲各國爭奪北海油田,走向國際法院,最後裁定1969年北海由各國劃分,出現了國際市場的北海布蘭特原油,“東海和平倡議”就是説“為什麼北海能,東海不能”。馬英九稱,他提出“東海和平倡議”時,原本都不看好,但愈來愈深意,英文日本時報、英國衞報,都發表社論支持,也看到日本諾貝爾獎得主大江健三郎,都支持和平解決爭端。《台日漁業協定》就是“東海和平倡議”的實踐。
馬英九認為,東海區域爭端的核心問題是資源,並非島嶼本身,台日簽訂漁業協議,就是東海和平倡議的實踐,也可以當作解決釣魚島爭端的先聲。
馬英九:“和平的方式不外乎談判,斡旋,仲裁,訴訟,不論什麼方式,都比用武力來得好,東海情勢的緊張,對周邊國家都是很大的威脅,能夠有兩方達成協議,大家都樂見。”
馬英九還説,憑良心講,輔仁大學幾星期前邀請他時,他當時想,這東西已接觸四十年,沒新東西可講,可今天不一樣,因為一星期前,台日簽定了漁業協議,協議適用海域,整個加起來七萬平方公里,再加上釣魚島水域七萬四千平方公里,在此海域對方法律不適用,特別區域雙方法律都適用。無論那個區域,台灣漁民捕魚都不受干擾,有“免責條款”不會影響雙方在海洋法上的權益,就是雙方沒有因為這個協議而改變。
馬英九強調,去年九月日本把釣魚島“國有化”,引起東海爭議之前,他早在八月五日“中日和約”生效六十週年之際,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就是希望相關各方不要升高衝突,提出具體步驟,現在台灣、大陸、日本三方,以“三組雙邊”、然後進入“一組三邊”,需要有過程,第一階段達成,再進入第二階段。事實上,日本和大陸已簽訂漁業協議,就石油開發事宜;台灣和日本漁業談判談了十六次;台灣和大陸有台灣海峽災害防救演習,台灣中油和大陸中海油也在汕頭外海合作共同探勘石油,所以三邊都有合作關係的基礎。
對於台日簽訂漁業協議後的下一步,馬英九拋出台灣官方構想,外事部門週四則將會同海外專家學者,赴宜蘭頭城舉辦座談會,除了聽取地方相關人士意見,也讓國際更加了解馬英九政府的真正想法。
台灣海巡署官員15日也表示,兩岸之間雖有很多協議,但漁業問題還沒變成談判的話題;釣魚島主權大陸也有主張,依照兩岸關係會加強協商,“執法”的強度也會斟酌。
昨天,中國海監51、23、46船編隊在中國釣魚島領海內巡航,對發現的日方侵權船舶進行了監視和執法取證,並向其喊話: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其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離開中國領海。
今天上午,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南海艦隊遠海訓練編隊蘭州號導彈驅逐艦和衡水號導彈護衞艦17日上午在釣魚島附近海域進行巡航。編隊是於16日晚穿過宮古海峽駛入釣魚島附近海域的。編隊指揮員、南海艦隊某驅逐艦支隊副支隊長趙曉剛表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海軍在釣魚島附近海域巡航完全正當合法、無可非議。
背景介紹:
4月17日是馬關條約簽署紀念日。1895年4月17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在日本馬關(今下關市)簽署《馬關條約》,《馬關條約》的簽署標誌着甲午戰爭的結束。條約主要內容,中國賠償日本白銀2億兩,割讓台灣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和遼東半島給日本。條約簽訂後,由於俄、德、法三國的干涉,日本將遼東半島退還給中國,中國付給日本“酬報”白銀三千萬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