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城管,該管就管-魯寧
昨日,觀察者網以頭條規格綜合報道了武漢城管再次回應“卧底”擺攤,無奈發出“(我們)幹啥都被質疑的”委曲吶喊。
我的一個基本看法是:城管不能廢,衝突無法免,質疑將持續,陣痛長相伴——直到絕大多數中國人都能按能力大小找到適合自身體面的生存方式為止。
為論證我的上述謬論,先講一段經歷。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我在杭州的一家報紙跑“大城建線”的新聞採訪。一日,我在杭州市環衞局副局長趙榮福處採訪完畢已近中午。趙副局長邀我吃了飯再走,並請局宣傳處長陪同。由於此前與趙副局長已“混”到雙方皆可講幾句“知心話”之程度,他趁宣傳處長到飯店一樓大廳點菜的空隙突然輕聲告訴我,市領導及市委組織部已分別找其談話,要他出任剛組建的市行政執法局局長新職。
我聞之對他表示祝賀,並開玩笑説,那感情可好,官升半級至副廳不算,管理權限也高出一大截哩。可趙聞之卻一臉苦笑,直言這個職位可不好乾。我聞之對此予以認同。是的,相對於環衞局在官場被人瞧不起,行政執法局的確也是個名不正言不順、上下左右皆難討好的苦官差。
我有此認知,緣於我對杭州市街頭市容管理執法困境的瞭解。在行政執法局組建前,對街頭小攤販實行“圍追堵截”的差事由十來頂大蓋帽共同來管。除了環衞局,園林局、衞生局、城建委、公安局、二商局、市容辦、轄地街道辦事處等機構都有監管職能和責任。甚至與市委宣傳部實行對內一套班子對外掛兩塊牌子的“市精神文明辦”,只要願意都可以插一手。
那年月,因我跑的是“大城建線”,少不了要及時報道時不時進行的市容專項整治行動。經常無從迴避各路大蓋帽與街頭流動攤販各種肢體衝突的報道,有時甚至還要配寫評論文字。坦率説,那時的我,對大蓋帽與流動攤販每天上演“貓捉老鼠”和“老鼠戲貓”的遊戲早已見多不怪。我當然也知曉,市民出於自身利益取捨對大蓋帽和流動攤販之衝突常常作出態度截然相反的評價。總的講,當大蓋帽做事過頭時,市民的同情心往往會投給流動攤販。當流動攤販實在不像話,嚴重影響到街頭市容和秩序時,即便大蓋帽執法過於粗魯,市民又往往説是該好好“修理”這些得寸進尺的“害羣之馬”,讓他們長點記性!
好在那年月,社會的法制意識遠未如今天這般開化。人們對大蓋帽與流動攤販日日上演的衝突遠未如今天這般敏感。再則,那年月互聯網在中國尚被視為“信息高速公路”,更無人人都可充當“自媒體”一説。所以,就算某日某地段大蓋帽與流動攤販因衝突引發流血事件,只要宣傳部門一個電話,其社會影響基本處於可控狀態。
我記得,杭州是國內最早正視十幾頂大蓋帽共管市容秩序,弄到有利可圖譬如“罰款創收”時大家一哄而上爭着管,日常管理費時費力吃力不討好誰都不想管,遇到問題時誰都推卸責任之弊端的城市,也是最早下決心組建城市行政執法局試圖革除十幾頂大蓋帽和市容弊端的少數城市之一。**由於那時即便如新聞媒體和記者的法制意識都十分淡薄,非但沒有意識到組建行政執法局歸口監管市容秩序也得經由法律授權,反倒將杭州市的上述舉動視為行政管理體制創新(拿今天的話來套用)的一個正面典型予以大力對外宣傳。**我承認,當年我就是一個積極宣傳的吹鼓手。
時至今日,數不勝數的城管衝突已經成為中國社會不和諧之顯性病痛之一。可除了少數“大V”打着捍衞人權大旗,以此作為攻擊政府和體制的炮彈打之外,更多的網絡起鬨者只是出於同情弱者抨擊“強權”之心態才與少數“大V”形成了輿論的呼應之勢外,真正靜下心來認真思考這一顯性病痛之深因的國人實在寥寥無幾。
所謂病痛之深因,若一言以蔽之,就是一方面,隨着城市化進程導致的失地農民越來越多地湧入城市謀生,街頭的流動攤販只會越來越多而不是逐步消減。對這一龐大的弱勢羣體,生存無疑是第一位的。另一方面,拿了納税人錢的政府若對此帶來的市容秩序之混亂不聞不問,道義上就站不住腳。反過來,那些流動攤販,尤其是大部分遭城管“粗暴執法”的流動攤販,往往是善於利用社會同情心和網絡輿情、繼而對正常城管有恃無恐的“老油條”,導致衝突在許多時候幾乎在所避免。於是,政府同樣會在社會面前丟失了道義分。現狀是,管還是不管,別的人都可以坐着説話不腰疼,惟有政府的城管機構和執法隊員卻無法迴避——概括成一句大實話,管還是不管,政府都在喪失道義分。
此外,由於衝突帶來的道義壓力,確有不少城管機構開始僱用“臨時工”,出了問題由“臨時工”來頂雷。但也必須看到,“臨時工”現象成為“城管一景”,更多時候乃城管日常經費不足所致,背後是地方財政窘迫,更背後則是個發展不可能超越階段……
為化解城管衝突,有善意的法學家建議國家為城管專門立法。我以為,就算確立了城管的法制地位,衝突仍不可避免。因為説到底,城管困境的第一成因非法制不彰那般簡單,一方是進城農民中總有一批人要靠做流動攤販謀生,這是剛性需要。另一方是古今中外不管是傳統還是現代、是法治還是所謂“專制”,市民對城市良好市容環境的需求也是剛性的。有道是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受限於發展階段,流民生存與市容秩序也很難兼顧。
既然二者一個都不能少,那麼人們和輿論都得拋棄理想化的法制、人權情懷直面城管和流動攤販的衝突。所以,一味的怪罪於城管,遷怒於政府非但解決不了問題,反倒會在社會層面進一步撕裂人們對政府的基本認知。至於那些存心借題發揮的“大V”們的鼓躁,那就由他們去好了。在此,給心裏頗感委曲的武漢城管支一招:你們在這些年不斷推出的“柔性執法”嘗試,不管實際效果如何,都值得肯定和鼓勵。可在現有發展階段,你們就是替政府承擔責難的命,包括“卧底”擺攤體驗在內,你們該做則做。至於輿論責疑,不妨灑脱點由它去不理睬。否則,你們越感到委曲,總有那麼些人就越有趣,越興奮,越來勁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