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總編概括陳寶成事件:感覺派律師信口説 南北記者隨手寫
財新記者陳寶成涉嫌非法拘禁事件(平度案)繼續發酵。在這起引發全國輿論關注的案件中,山東當地媒體大眾網因為不斷跟蹤報道陳寶成案相關事實,並對網上出現的各種傳言、謠言及時澄清辯駁,由此成為該案輿論場中的一個重要角色。昨天,跟蹤“陳寶成事件”的三名大眾網記者向公眾講述了此事來龍去脈,並澄清了一些網上不實傳言。
記者於瀟瀟表示,陳寶成代理律師從未去過現場,他的很多言論都是主觀臆斷,卻被媒體拿來報道。於瀟瀟引用大眾網總編輯的話説,“現在的問題是,感覺派律師信口説,南北記者隨手寫,到了報上成真事,氣得公眾火沖天。基於‘貌似真相’的報道又引發各法律專家撰文批。在現場,真調查的,用證據説話的,反而受到指責。”
記者李兆輝則辯駁説,陳寶成律師李會清稱陳寶成不知道瓶子裏是汽油,也沒有聞到汽油味。但。實際上從陳寶成微博以及他們當時在實地的採訪可知,陳寶成是明知道瓶裏是汽油的。
關於被拘司機的燒傷問題,大眾網採訪中心首席記者盛堃還採訪了山東省一位皮膚病專家,“他跟我説,汽油像酸和鹼一樣,都能對皮膚造成刺激性的皮炎,也就是化學燒傷。所以,汽油在不點燃的情況下,它浸泡皮膚是完全會造成燒傷的。”也擊破了“汽油不點燃沒法把人”一説。

大眾網採訪中心首席記者盛堃(右)、記者李兆輝(左)、記者於瀟瀟做客強國論壇 黃玉琦攝
以下為三位記者訪談全文:
**主持人:**作為山東當地媒體,大眾網是較早介入這次平度事件報道的媒體之一,你們最早接觸這個事件是什麼時候,是否有記者到現場採訪?對當事各方是否都有過採訪?
**盛堃:**實際上陳寶成在網上聲稱的所謂維權,已經有很多年了,但是在今年4到7月份,陳寶成和紀許光兩個人在微博上發生了罵戰,我們大眾網有一道欄目叫《獨立調查》,專門對網絡的熱點事件進行求證,還原事實真相。本着對新聞和事實負責的態度,我們派記者到了金溝子村實地採訪了拒拆户、上樓户、村委、街道辦等相關各方,我們發現他在網上説所謂的“暴力拆遷”是失實的,我們發表一篇《網曝平度“暴力拆遷”失實:個別户要價遠超標準》。隨後,我們發表了三篇評論,第一篇《讓我們在網聲喧譁中迴歸法制的界面》,是在法律的層面澄清這件事情。第二篇叫《讓我們在網聲喧譁中回到真實的現場》,是講現場包括拆遷政策和已經上樓的村民的一些情況。第三篇叫《讓我們在網聲喧譁中堅守尊貴的理性》,是講廣大網友應該怎樣看待這個問題。通過報道和三篇評論,我們盡到了主流媒體澄清事實的責任。
在今年8月10日,陳寶成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平度警方刑事拘留,我們於2013年8月11日受大眾網編委會的委派,到平度進行了採訪,採訪警方後發出第一篇報道,題目是《平度金溝子村多名村民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我們這次派出三名記者,分別是我、李兆輝、於瀟瀟,我們在平度分別採訪了平度警方、涉事司機(挖掘機司機郭曉剛)、陳寶成的代理律師李會清、挖掘機車主、現場的目擊村民,還有曾經去過現場的120司機、醫生以及金溝子村村民和村委會。我們通過調查採訪,得知這次涉嫌非法刑拘案件是因為涉事司機郭曉剛去金溝子村原村舊址附近挪移建築垃圾的時候,被人指認他去強拆而引發的。在平度期間,我們對網上的傳言逐一進行了求證。
**主持人:**陳寶成以及陳寶成的律師對大眾網的採訪報道提出不同意見,對一些事實表述雙方也有分歧,比如“村委會是否與陳青沙、張朋珂夫婦簽訂了拆遷協議”,記者是否確實看到了這份協議?對陳方以及網上的一些質疑,您有什麼需要進一步説明的嗎?
**李兆輝:**我們確實看到了這份協議,而且也帶到了現場。據我們採訪瞭解,陳青沙、張朋珂夫婦與村委會於2006年簽訂了安置協議。2007年村委會換屆後,又於2008年5月與本屆村委,也就是陳衞生簽訂了新的安置補償協議(户型確認書)。大家可以看一下,這是陳青沙於2008年5月與金溝子村村委會簽訂的户型確認書,上面有陳青沙和她母親的親筆簽名和指紋,也有金溝子村村委會公章以及現任村主任陳衞生的印章。從確認書上,我們能清晰的看到,陳青沙同意選取一套105平米和一套85平米的安置樓,也同意房屋的評估費、評估值返還面積等多個事項。村委會還向我們出示了一份陳青沙領取獎金的明細表,明細表上也可以看到陳青沙領取了2000元獎金,簽了字,並按了指紋。當時陳青沙是按照村委會規定的時間內簽署了户型確認書,所以按照拆遷補償標準,她可以獲得2000元獎金,而且她當時是比較積極的一批簽訂户型確認書的村民,領取了2000元獎金。
再有就是金溝子村還向我們出示了一份關於劉永芳的房產評估報告。解釋一下劉永芳,劉永芳是陳青沙的母親也是房主,她當時還在世,選房之後,劉永芳突然去世了,去世後,房子由陳青沙來繼承。
我們也看到了某些人稱該協議是無效的。我們也諮詢了多位律師,拆遷户是與村委會簽訂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協議蓋的是村委會的章。協議簽訂後,不管是村委換屆,還是開發商換人,協議都將繼續生效。就陳青沙的個人情況,其母親簽署的協議,現陳青沙母親已經離世,房屋由陳青沙繼承,陳青沙繼承了母親的財產,同時也繼承了這份協議,協議的主體發生了變化,但協議本身的法律效力仍然存在。
我們在採訪一些上樓的村民時,我們瞭解到,目前金溝子村人均有1.2套新房,每户至少3套65平米以上的房子,最多的有六七套。村委不僅給村民免費投養老保險,每到過節還發放過節費和生活用品,就像春節的時候,每人就可以領到2000元,中秋每人領到500元,而且水電費年底幾乎全部返還。有村民還跟我們介紹,很多有地的、上了年紀的村民不再選擇種地或外出打工,而是在家養老,因為銀行有了存款。原拒拆户陳海濤跟我們説,他現在分到六套房子,他的計劃就是準備留下三套自己住,兩套出租,每月能拿到租賃費至少1400元,另外剩下一套是出售,出售價在30萬以上。他準備用這30萬元買一輛車搞出租生意,剩下的部分錢存起來。據瞭解,現在金溝子村的上樓户有8成都有私家車,大部分都有不菲的存款。還有的村民跟我們説,賣了多餘的安置樓後,還給子女在青島市區買房支付了首付。
再一個,我們也看到對於陳寶成代理律師李會清所説的,陳寶成不知道瓶子裏是汽油,也沒有聞到是汽油味。實際上據我們從微博上得到的消息,還有現場採訪瞭解到,事發當晚,在現場,陳寶成在微博上發了圖片,也註明了文字,説這是汽油,不是水。很明顯,他知道瓶裏是汽油,也證明了現場當時是有汽油的。而且我們在採訪當地派出所副所長陳錫軍的時候,他跟我們説,他當時接近和陳寶成談判的時候,他在現場也聞到濃烈的汽油味。
陳寶成等涉嫌非法拘禁案與金溝子村舊城改造拆遷無直接關係
**主持人:**作為屬地媒體,你們最接近現場。從目前各方傳遞的消息來看,陳寶成一方和平度公安以及相關當事人,對事件一些基本事實的説法都存在較大出入,就你們獲知的證據來看,您如何看待這次事件?
**於瀟瀟:**首先就這個事件來説,這就是一個刑事案件,因為當天發生的事情,就是説陳寶成他們將挖掘機駕駛員郭曉剛扣留在駕駛室長達25小時,而且還往郭曉剛身上澆汽油。警方來施救的時候,陳寶成等不交人,中間有人撥打120,120趕到現場,他們仍不把司機交給120。我們還採訪了涉事司機,可以看到他當時身上被汽油燒傷多處。這是當時事情發生的一個基本情況。
至於有一些爭議,律師提到挖掘機的事情,這個事情我們專門去求證了一下關於挖掘機的事情,從視頻裏可以看到,挖掘機不是大型挖掘機,就是平整垃圾用的小型挖掘機。我們有施工記錄,這個司機當時在舊城改造現場幹活,據施工記錄已經有11天了,這是他第12天在那裏幹活。根據警方公佈的陳寶成等八人涉嫌非法拘禁,七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這是我們瞭解到的情況。所以,這一次陳寶成等涉嫌非法拘禁案與金溝子村舊城改造拆遷沒有一個直接的關係。
**主持人:**施工記錄?
**於瀟瀟:**司機是根據施工時間來結算工資的。你在這一個地方工作了幾個小時,是根據幾小時來支付你的工錢,這是挖掘機車主姜俊英告訴我們的。每一次郭曉剛在施工的時候,他都會把自己的施工時間和地點完整地記錄在上面,我看到了施工記錄。他已經在金溝子村斷斷續續工作了11天。比如從7月17日開始,金溝子村,上午七點半到十一點半,下午二點到六點,這是記載的時間,每一天的時間全都是這樣記錄的,因為需要拿這個當證據來結帳。
從出警記錄看,所謂警方不處置完全失實
**主持人:**平度政府以及當地公安部門在此次事件的處置中是否有不當之處?比如陳寶成一方所説激化矛盾、設局“釣魚執法”?政府強拆?
**李兆輝:**事發後,我們從媒體上看到了很多説法,比如警方不出警,出警不處置,設局論這些論調。我們到平度之後,第一時間向警方核實了案件發生過程,並查閲了警方當時的出警記錄。
從出警記錄上看,8月9日12:08,城關派出所接到第一次報警,就是陳青沙的第一次報警,他們派出三名民警趕到現場處理,但是隻在現場發現了一輛挖掘機;14:18,又接到陳青沙的報警,城關派出所再次出警,但在出警的途中,又接到陳寶成報警,報警的內容大致是:有個挖掘機正在強毀宅基地,現在發生衝突,在村中間陳青沙家。警方到現場時,郭曉剛已經被拘禁在駕駛室裏。
從警方那邊我們瞭解到,從8月9日12:08到8月10日14:30,陳寶成等人曾以“挖掘機強毀其宅基地”、“現在發生衝突”等原因進行了18次的重複報警,警方也前後出動90餘人,案發的時候,尤其是在事發當晚,警方一直都在現場。這個細節我們也能從陳寶成的微博上看到,當天20:10的時候,陳寶成發佈的一條微博上寫道“剛才有兩個人過來,打着手電,遠遠看,我方以手電回應,對方自稱警察……這裏此時一團漆黑。”後來我們從城關派出所所長劉偉那裏瞭解到,當時晚上他們安排了四名警方人員在那裏留守。為了確保人質在駕駛室內的安全,讓他們不時的往那邊照射一下燈光。
從上面的證據看,所謂的警方不出警完全失實。所謂的警方不處置也完全失實。
從警方那邊瞭解到,案發之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民警、城關派出所所長劉偉、副所長陳錫軍、平度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王洪忠等人先後到現場對陳寶成等人進行勸説,一共前後有五次勸説,但均未奏效。9日晚上,還有4名警察守在案發現場,來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除此之外,警察找來陳寶成的朋友趙曉光,希望能夠勸服陳寶成,以和平方式解決問題。同時,還找到張朋珂的父親和弟弟到現場勸説,但是也沒有奏效。
我們採訪當地村民的時候,村民也向我們證實,當時警察一直努力解救,村民描述是“現場危險複雜,救人確實困難。”
**盛堃:**當時網上還有人説,司機是受人指使,故意被扣留在現場。我們也採訪過郭曉剛的老闆,就是挖掘機的車主,叫姜俊英。姜俊英也給我們看了郭曉剛自己記的施工記錄,他根據記錄從姜俊英那裏領工資。他從7月17日開始,就斷斷續續的在金溝子村施工,原因是當時天氣不好,有時下雨沒法工作。到出事之前已經幹了11天了,也就是8月9日是第12天,所以,不存在故意安排一個司機過去被拘禁這一説。還有人説,是姜俊英讓郭曉剛留在那裏,郭曉剛還説自己挺好的,針對這個我們也特別採訪姜俊英,她説根本不可能,那幾天都快被嚇成神經病了,多次求他們放人,而且陳寶成當自己的麪點汽油,拒絕放人。
對於挖掘機司機郭曉剛,我們曾經面對面採訪過他,也是問這個事,問他是不是自願留下來。他説“那種情況下誰敢跑,哪是自願留下,誰想自願留下”。當時他和張朋珂等人説,這個事不關他的事,他只是打工的,你有什麼事找領導跟你協商,求對方把他放掉。郭曉剛説,當時他們都在車周圍圍着,根本不敢想逃跑,白天的時候他們在駕駛室裏往他身上倒汽油,根本沒有機會逃跑。
還有人説,警方是故意在24小時之後才解救郭曉剛,原因就是為了滿足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但是,我們查閲了相關法律得知,關於非法拘禁罪的定義是:以拘禁、捆綁、禁閉、扣留或者其他強制的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針對這個問題,我們也諮詢了律師:非法剝奪人身自由是一種持續行為,即該行為在一定時間內處於繼續狀態,使他人在一定時間內失去人身自由。使用暴力、威脅等限制人身自由,持續一定時間就構成非法拘禁罪。24小時不是構成非法拘禁罪的必要條件,時間持續的長短不影響非法拘禁罪的成立,而隻影響量刑。
我們以新聞稿《平度警方回應“25小時設局論”:五輪談判未果》作了回應,非常的詳細。
陳寶成代理律師未親自去過現場,很多言論是主觀臆斷
**主持人:**這次事件,應該是民眾與官方之間的問題,但是大眾網也被捲入其中,甚至受到指責和批評,您如何看待媒體在一個新聞事件,尤其是敏感事件中的作用?作為媒體應該如何面對這樣的問題?
**於瀟瀟:**首先,不應該説是民眾與官方之間的問題,這個問題很清楚,它就是涉嫌犯罪。至於説大眾網受到指責和批評,我想主持人最近也可以每天上網關注一下,最近的形勢,已經明顯越來越迴歸理性了,比如像天涯,有很多網友在反駁甚至大罵這些公知、律師無知無德。而且微博上像司馬南、周小平、司馬平邦、方舟子、點子正…這樣的大V立挺大眾網報道的事實。經過我們的報道,廣大網民看到了事實真相,網民們也漸漸地迴歸到理性,所以,這場輿論仗沒有給網站帶來負面影響,相反很多人看到我們報道的真實和客觀。
作為一個媒體,我們只對事實負責,只對真相負責。寧可不説話,也不會説假話。**用我們總編輯的話來説,“現在的問題是,感覺派律師信口説,南北記者隨手寫,到了報上成真事,氣得公眾火沖天。基於“貌似真相”的報道又引發各法律專家撰文批。在現場,真調查的,用證據説話的,反而受到指責。”**我們總編輯當時説這個話的時候,是基於當時我們採訪過陳寶成的代理律師李會清。當時我對他進行了電話採訪,我採訪的過程中,就問到過,因為他一直説事實是什麼,事實是怎麼怎麼樣的,不斷地跟我説事實是怎麼樣的,我問他到過現場嗎?他説沒有去過。我又問了一句,您沒有親自去過現場?他説,對對,我沒有去過。然後我再問他一些細節問題的時候,他説我得回去查一下我和陳寶成的聊天記錄,後來到下午三點多,那天他不停地接受記者採訪,下午三點多我跟他打電話,他説他沒有時間看和陳寶成的聊天記錄,我説你聊天記錄都沒有看,你怎麼接受其他媒體採訪的,他就掛了電話。而且他在接受我採訪的過程中,他一直説我感覺怎麼怎麼樣,幾乎全是主觀臆斷的。可是很多媒體的報道,卻全都基於他説的話,他連現場都沒有去過,説和陳寶成的聊天記錄記不清楚,但很多媒體都根據他説的話進行了報道。
再比如之前朱孝頂律師在作客人民網訪談的時候,他的訪談我們也看過,他在訪談裏面説,對於陳寶成等涉嫌非法拘禁案,陳寶成的説法和大眾網的説法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警方沒有處置,這完全是罔顧事實。我們從來沒有説過警方沒有處置,相反在報道中,比如回應25小時設局論的報道,把警方怎麼處置的進行了詳細報道。在8月9號12:08至8月10號14:30期間,嫌疑人以“挖掘機強毀其宅基地”“現在發生衝突”等原因進行了18次重複報警,民警一直在現場。從9號那天下午一點左右到10號14:30,在司機被拘禁的25個小時裏,陳寶成等人始終手拿自制兇器威脅圍觀羣眾及民警,並且在封閉的駕駛室裏威脅挖掘機司機郭曉剛,説你要逃跑,我們就點燃汽油,一直在威脅。充分考慮郭曉剛的人身安全,警方先後由民警、派出所長、副所長、治安大隊副大隊長等6人進行了五輪談判,一共出動警力90多人,而且在這個過程中,還找來了張朋珂的父親和弟弟試圖做對方的思想工作,伺機尋找營救機會,一直到最後找來陳寶成的一個朋友出現做工作,才最終為解救司機贏得了機會。
急雨雷電致平度大面積停電,非陳寶成一家
**主持人:**現在事件還在進一步發酵當中,是否有最新消息提供給網友?
**盛堃:**我們有一些新的信息發佈。有人在網上質疑説,汽油不點燃是沒法把人燒傷的,質疑郭曉剛身上的傷是擦傷。
我們採訪郭曉剛的時候,看到他左肩膀、左腹部以及左側背部都有一些暗紅色的創面,據他自己講,當時在被扣期間,曾經多次被張朋珂澆汽油。
郭曉剛的入院記錄的原文寫着“患者40小時前被汽油火焰燒傷左肩胛及左腰腹部,傷處腫脹疼痛,創面起水皰,門診就診以“多處燙傷”收住入院。平度市人民醫院燒傷科的張大夫在接受我採訪時説,對郭曉剛的診斷為:左肩胛、左腰腹燒傷,淺二度百分之三面積。
除此之外,我們還專門查了法醫學關於燒傷的資料,資料顯示“汽油為無色或淡黃色、易揮發、略有臭味的液體,主要成份包括石蠟、烯烴、萘和芳香族化合物。因為汽油本身有溶解脂肪的特性,故在汽油浸泡後,使皮膚組織細胞膜磷脂遭破壞而引起細胞壞死,表現為皮膚脱脂、表皮鬆懈脱落、基底部暗紅、腫脹明顯等。”
針對這個事,我們還採訪了省內皮膚病一個專家,他也跟我説,汽油像酸和鹼一樣,都能對皮膚造成刺激性的皮炎,也就是化學燒傷。所以,汽油在不點燃的情況下,它浸泡皮膚是完全會造成燒傷的。從當時我們採訪郭曉剛的視頻截圖上可以清楚地看到,郭曉剛的左肩有一大片燒傷的創面,創面上有水皰。
**李兆輝:**我們最新瞭解到的,就在昨天晚上9點左右,@台北縣令在微博上説:“陳寶成媽媽説:已經停水近30個小時了,接下來還會停電。如果沒水沒電她寧願自殺來喚醒強拆。”為此,我們在當天晚上12點左右電話採訪了金溝子村村主任、水井管理員等。
他們在接受採訪時説,17日夜,平度急雨雷電致平度市大面積停電,並非陳寶成家一户停電。這已有多位網友證實。供電在數小時後已陸續恢復。
至於停水,18日夜,記者電話採訪金溝子村主任陳衞生時,陳衞生還不知道陳寶成家停水消息,隨後立即安排水井管理員陳雷民連夜趕到現場檢查原因。據陳雷民介紹,原來有水泵故障的時候,陳寶成的媽媽就會直接找自己報修,也有陳雷民的聯繫電話,但不知道這次為什麼沒找自己,就直接上了網。他説,由於水泵24小時高速運轉,拒拆户的專用水泵才會出現故障。記者在此前採訪也瞭解到,拒拆户雖然只有四户,但由於不間斷排水,每月因水泵24小時不停運轉產生的電費卻高達2500元以上。城北供電所金溝子村農電工李賓此前曾告訴我們,包括陳寶成家在內的拒拆户幾乎都鋪設了細水管通向菜地,即使平時生活不用水,他們的水龍頭也是開着的,大量的水流向菜地。陳雷民告訴我們,再耐用的水泵也經不起不停地折騰。兩年來,水泵已經更換、檢修了多次。
陳衞生也介紹説,兩年來,四個拒拆户的水電都是免費、檢修更換水泵也是免費,僅電費一項,村裏就投入了三萬多元。這個,我們可以出示一份青島供電公司供電專用收據,這裏面有包括陳寶成在內的其他四户拒拆户的供水水泵產生的電費,其中7月份,也就是上個月,僅供水水泵這一項產生的電費就有3171.69元。還有一張照片顯示,拒拆户將水管通向菜地,即使平時不用水,拒拆户也開着水龍頭,把水引向菜地,24小時不停澆水,致使水泵持續運轉而受損。這個可以從大眾網官方網站首頁看到相關報道。
今天早上我們電話採訪水井管理員陳雷民時,他已經趕到拒拆户的水井,正在更換水泵。陳雷民對我們説,昨天晚上他接到村裏通知後,晚上12點左右趕到現場檢查,一直修到次日2點左右,但由於水泵受損嚴重,無法再使用,只能等到現在重新更換。他還説,其實,即使共用水井壞了,也不影響拒拆户們正常用水,因為包括陳寶成家在內的四個拒拆户都有自家水井,完全可以自我供給。
今天下午我們得到最新消息,陳寶成及其他拒拆户的共用水泵已經修好,四個拒拆户都已供上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