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美國怎麼打擊網絡謠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讀者之聲
9月9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網絡謠言的判罰進行了新的限定。這一司法解釋,在民眾中引起了激烈的爭論。
9月25日,觀察者網刊發了留美博士生冷哲的文章《在美國怎麼打擊網絡謠言?》,引發觀察者網讀者以及@觀察者網 微博粉絲熱議。
冷哲在文中介紹説,對謠言或虛假傳聞,美國原則上比較寬容。與歐洲或世界其他地方相比,美國法律對言論自由一向是採取絕對保護的態度。然而,這並不是説美國司法體系不會制裁謠言,只是會非常審慎。
在美國,對特定個人或集體的誹謗,如果要誹謗判決成立,必須證明被告懷有主觀惡意。所謂主觀惡意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明知內容有錯還故意發佈,另一種是完全無視事實真相如何而強行發佈;為了避免種族矛盾,禁絕種族主義,美國法律對種族主義言論有着嚴苛的規定。若被判定散佈種族歧視、種族仇恨言論,可能被判短期監禁並罰款。此外,美國一直嚴厲打擊對公共安全進行威脅的言論。比如,口頭威脅炸彈襲擊,就有可能被判5年有期徒刑及25萬美元罰款。自9·11後,美國這方面的打擊範圍有一定程度的擴大。
《在美國怎麼打擊網絡謠言?》
作者認為,總的來説,言論自由都有邊界,但是各個國家因為歷史與現實的需要,對此都有不同的規定。我國司法體系尚未發展完全,因此未來關於言論邊界,必然還有一個比較長的摸索階段。儘管本次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引起了不小的爭議,但這是一個遲早需要開始的過程。正是通過法律的不斷修訂與民眾產生的反應,才能逐步推進法律體系走向完善。
對此,觀察者網網友認為,對於網絡謠言應當予以堅決的打擊,目前的處理方式可能略顯粗糙,我們可以借鑑美國的經驗,依法對網絡謠言予以打擊。
網友@開始逗你玩 説:“網絡造謠者居心叵測,我們都應當堅決抵制謠言,在我們國家應使用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
網友@符毅2011 認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網友@L陳晨L 説:“網絡謠言的危害無法估量,必須扼殺在搖籃裏。”

網友熱議
網友@大王叫我來尋寶 回覆道:“網絡謠言司法解釋,明確了罪與非罪、謠言與由由言論的界限。每個人在網上暢言的同時也要對所説的負責。沒有追責,使得謠言橫行,對社會造成恐慌,誤導社會輿論,從而影響整個社會穩定。”他同時認為,對待一些不實的網絡信息,也不能輕易扣上謠言的帽子,還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之內,就事論事地處理。
網友@封書安 説:“對付謠言之類的,更佳的是走法律途徑。打官司,告到別人傾家蕩產,有幾個判例之後,大家説話也就悠着了。不會不着調了。”他同時認為,目前公安直接介入打擊謠言的手段過於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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