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永洲承認收錢發稿 新快報頭版左下角刊登致歉聲明
10月18日,因涉對中聯重科財務虛假報道,《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跨省刑事拘留。10月23日、24日,《新快報》連續在頭版發表聲明要求放人。
日前,陳永洲在看守所接受採訪時,承認收錢發稿詆譭中聯重科,並向中聯重科股民致歉。
今天,《新快報》在頭版的左下角發佈了致歉聲明,聲明全文如下:
經警方初步查明,本報記者陳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大量失實報道,嚴重違反了《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和新聞真實性原則,報社對稿件的審核把關不嚴。事發後報紙採取的不當做法,嚴重損害了媒體的公信力,教訓深刻。我們將以此為戒,對存在問題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加強採編人員和出版流程管理,嚴格要求採編人員在工作中尊重事實,遵守法律,遵循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
特此向社會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

《新快報》陳永洲“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刑拘事件回顧: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連續報中聯重科涉財務造假 被長沙警方跨省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