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新快報陳永洲事件”:有職業操守才有媒體公信
昨天,在記者陳永洲承認收錢發關於中聯重科的不實報道後,連續兩天在頭版呼籲“請放人”的《新快報》在頭版致歉。
今天,《人民日報》發表評論,評論指出,社會轉型的特殊階段,利益關係的深刻調整,一方面令媒體的作用日益增大,另一方面也讓媒體人“節操失守”的風險增大。一些媒體從業者以輿論監督之名,行要挾逐利之實,把媒體平台當成謀取個人和小團體利益的私器。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承認收錢發不實報道
以下為《人民日報》評論原文:
記者節臨近。
接連幾日,圍繞着新快報和這家報紙記者陳永洲的風波,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關於媒體道德的揶揄段子在民間瞬間流行,不斷加劇着中國新聞人的內心憾恨。
誠然,案件仍在審理,一切還未塵埃落定,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對媒體責任的體認、對職業操守的反思。這樣的一個事件,將一道考題如此沉重地擺到了新聞從業者的面前:我們正處於怎樣的歷史方位,面臨何種時代挑戰,擔負什麼社會期許,又被賦予了哪些使命?我們該如何鑄造鐵肩,擔負起時代的道義?
人們最為關切的其實是:轉型期的中國,面對錯綜複雜的生存環境,新聞人何以立足、如何自處、怎樣作為?當十八大報告將輿論監督與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並列,提升到新的高度,我們的輿論監督生態是否健康,我們的媒體從業者能否當得起這份信任?
對任何一個追求文明進步、民主法治的國家來説,新聞媒體的作用不可小看。它們客觀公正的報道、抑惡揚善的定位,是公眾利益的守護者,是為社會導航的瞭望哨、雷達監測儀。鋒芒鋭利的輿論監督,每每刺穿社會的膿瘡,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
行進在現代化歷程中的當代中國,一樣對媒體監督的社會功效,有着生動而豐富的揭示。正是記者調查揭開了“孫志剛之死”的謎團,引發全社會反思,推動了收容制度最終廢除;正是媒體堅決不為私利所誘、秉持正義良知,“封口費”最終沒能封住山西繁峙礦難的真相,也催生了一場新聞行業的清理門户行動;正是財經媒體獨立、專業的報道,令基金黑幕大白於公眾,迎來了證券基金市場的行業整治;正因有對“被精神病”現象的不斷批評監督,推動了“精神衞生法”有關條文對這一現象的關切……對於那些堅持新聞理想、職業操守的媒體和記者編輯來説,這份職責,神聖而崇高;這種奉獻,雖九死而不悔。
社會轉型的特殊階段,利益關係的深刻調整,一方面令媒體的作用日益增大,另一方面也讓媒體人“節操失守”的風險增大。允中守直的媒體風骨,時常被無孔不入的名繮利鎖綁架。尚不健全的法治精神、市場精神,各種失範、失序、失德的現象,前所未有地考驗着新聞人的良知與操守。**一些媒體從業者以輿論監督之名,行要挾逐利之實,把媒體平台當成謀取個人和小團體利益的私器。一些利益集團,千方百計阻撓新聞輿論監督,以各種收買籠絡、威逼恐嚇甚至是挖設陷阱的手段,試圖“擺平”一些意志薄弱的媒體或記者。一些企業在惡性市場競爭中,變相供養記者,污染媒體環境,推促一些傳媒機構走向墮落……**凡此種種,不僅敗壞了媒體聲譽,也使輿論監督“污名化”,嚴重削弱了社會公眾對媒體輿論的信任,是新聞事業健康發展的毒藥。正如有老新聞工作者指出的,今天的媒體人,本着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的操守,堅持真理,實在非常重要。
100年前,一位著名報人説:一個憤世嫉俗、唯利是圖、蠱惑民心的媒體,最終會製造出像自己一樣卑劣的民眾。兩年前,《世界新聞報》因嚴重違反新聞操守而遭到同行與公眾的“零容忍”,停刊。新快報在為陳永洲鳴冤叫屈的聲明中,用到兩句古詩:“養活一團春意思,撐起兩根窮骨頭”。如今這兩句詩,成了對作虛假報道、行新聞敲詐者的一種反諷。但詩的本意是不錯的:新聞界尤須銘記自身使命、恪守職業操守,清理門户、整肅力量。如此,才守得住鐵肩道義的媒體風骨,當得起時代賦予的莊嚴使命。

27日,《人民日報》在報道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承認收錢發失實報道後也發表短評
短評寫到: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陳永洲“要以我為戒”的追悔,可謂發人深省。
從報社呼籲“請放人”,到警方決定刑事拘留,在這起事件中,有許多值得關注的問題。就陳永洲本人而言,根據其供述,有一點已經很明確,那就是他的行為不僅令企業聲譽嚴重受損、股民損失慘重,也辜負了那些信任他的人們,更敗壞了新聞工作者的形象。
類似行為並非個案。這些年來,媒體高度介入社會生活,輿論監督的影響進一步擴大。然而,當許多記者懷着理想和道義,追問事實與真相的同時,也有一些害羣之馬,打着輿論監督的旗號,吃拿卡要、敲詐勒索,把本是服務大眾的媒體,當成謀取個人、小團體利益的私器。這種行為,讓公眾厭惡,令同行不齒,也使新聞媒體的公信力受到損害。堅決反對新聞敲詐,是維護法紀的需要,也是行業整風的需要。
今天,身處資訊高度發達的社會,媒體人理應秉持專業素養和職業操守,出於公心、守住底線,在價值多元中呵護良知;新聞工作者只有恪守敬畏事實、秉持正義的道德倫理,才能善用記者權利,不辜負社會寄予的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