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調查萬科拖欠土地增值税:計提未繳入國庫金額達44.34億
央視《東方時空》今天報道,萬科一家計提但未繳入國庫的土地增值税就達44.34億元。
央視11月底的《每週質量報告》稱,萬科、SOHO中國等房企拖欠3.8萬億土地增值税。報道一出,任志強等人即予以駁斥。
央視12月12日再次報道,北京地税局公佈的欠税名單,房地產企業佔6成。
今天,央視集中報道萬科在全國的幾個項目,稱其有的項目符合清算條件甚至已有數年時間,但萬科既未主動申報應繳税額,同時房地產項目主管税務部門也沒有履行職責,對開發商清算徵繳。

央視猛攻萬科
以下為央視報道: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2013年11月份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和上個月相比,新建商品住宅價格上漲的城市為66個,持平城市3個,下降城市1個;二手住宅價格上漲的城市63個,持平城市5個,下降城市2個。房價上漲的趨勢沒有得到緩解。
近年來政府部分出台了多項政策抑制房價。今年3月的新“國五條”就有“税務部門要強化土地增值税的徵收管理工作”這樣一條。在全國不少地方,土地增值税這樣一項抑制房價快速上漲的重要措施卻沒有落實。我們先到70個大中城市的吉林市去看一下,在萬科的一個項目中的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與徵繳情況是怎樣的。
對萬科吉林城項目的調查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2011年以來,已經連續三年銷售規模居全球同行業首位,同時也是國內最大的房地產企業之一。這家公司在吉林省吉林市有一個遠近聞名的“吉林萬科城”項目,2013年12月5日上午,記者在吉林萬科城售樓處看到,一期項目沙盤上,每棟樓的模型都顯示售罄。一名售樓員告訴記者,2011年,吉林萬科城開盤不久就被搶購一空。隨後,記者找到吉林萬科城的主管税務部門,亮明身份採訪了分管徵收土地增值税的負責人。當天下午4點多鐘,當記者再次返回吉林萬科城售樓處時,上午一期樓房還插着的“售磬”標籤現在已經不見了蹤影。
巧合的是這一幕恰恰就發生在記者到税務部門亮明身份,表明採訪意圖之後。
記者:上午還貼着“售罄”牌子的現在怎麼沒有了?
售樓人員:不知道。
記者隨後進入吉林萬科城小區,實地查看一期項目樓盤後發現,每棟樓房的外牆上都懸掛着這樣醒目的“建築工程竣工標識牌”,上面清楚地標明瞭此樓的竣工日期為2012年12月18日,吉林萬科城小區業主告訴記者,他們入住已經大半年了。當天晚上7點左右,記者在吉林萬科城小區門口觀察到,一期項目樓房的確燈火通明,入住率不低。第二天,記者找到吉林萬科城開發商——吉林市萬科濱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公司一直照章納税。
那麼吉林萬科城一期項目是否符合繳納土地增值税的條件?萬科方面又是否真的守法經營,嚴格按税法要求,及時清算土地增值税呢?專家告訴記者,吉林萬科城一期項目已經於2012年12月18日竣工並交付客户使用,只要銷售或預售比例達到85%,則符合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條件,萬科方面就有義務申報納税,而主管地税部門又必須及時對及清算徵繳土地增值税。然而主管吉林萬科城的税務部門官員卻告訴記者,吉林萬科城土地增值税清算情況,必須經企業同意才能告訴記者。此外,該税務部門人員還以涉密為由拒絕向記者透露吉林萬科城項目預售比例。
記者調查發現,事實上,這絕非保密數據。上市公司企業年報已經自行公開披露了其項目預售比例,萬科公司2011年度企業年報顯示,截止2011年12月31日,吉林萬科城預售比例高達88.19%,比85%的比例高出3.19%。按證監會規定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編制和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不得含有虛假的信息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吉林萬科城早在2012年12月18日竣工驗收後就已經達到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條件。此前在記者隱密拍攝的情況下,吉林萬科城税務相關管理人員已經承認吉林萬科城已經達到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徵繳條件,但並沒有清算、繳納土地增值税。
李浩(吉林市地税局第一直屬税務局副局長):這個項目是分兩期開發,一期是在11月份達到可清算條件,不是必須清算條件。
記者:就是2013年11月份。
李浩:對。然後我們這裏才進入檢查。
對萬科廣州三個項目的調查
通過剛才的背景介紹,可知吉林萬科城一期項目在2012年12月18號竣工驗收之後,就已經達到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條件,現在1年時間過去了,吉林萬科城一期項目的土地增值税卻沒有如期清算徵繳,而萬科房地產項目遍佈全國,記者隨機在不同地區、不同項目進行調查,發現達到了清算條件,卻長期沒有清算徵繳土地增值税的項目絕非個別。
廣州萬科金域藍灣位於廣州白雲區,萬科租售中心金域藍灣店業務主任向記者透露,整個小區三期樓房基本售罄,業主也已入住。這位業務主任説:“人家售樓部已經撤走了,哪有一手房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7條規定,房地產項目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業主使用。廣州金域藍灣三期項目均有業主入住,説明已經完成竣工驗收。而萬科2012年企業年報披露,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金域藍灣預售比例高達98.04%,遠遠高於85%的清算要求。記者接着登陸廣州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網站,廣州金域藍灣項目從2007年到2009年12月31日,有10個項目預售銷售許可證,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滿3年,也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條件。這就是説,無論從預售比例,還是項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的條件,截至2012年12月31日,廣州金域藍灣一期項目早已達到清算徵繳土地增值税的條件。然而,至今税務主管部門並未清算徵繳該項目土地增值税。
廣州白雲區地税局石井事務所副所長何麗玲説:“反正這個樓盤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清算,因為我們還沒有發出清算通知書。”記者問“什麼時候會清算”?何麗玲回答説:“這個我們也説不準。”
國家税務總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規程》第6條規定:主管税務機關應從納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權開始,按項目分別建立檔案、設置台帳,對納税人項目立項、規劃設計、施工、預售、竣工驗收、工程結算、項目清盤等房地產開發全過程情況實行跟蹤監控,做到税務管理與納税人項目開發同步。
也就是説,主管税務部門有台賬,應該清楚各項目清算徵繳土地增值税的時間節點,然而,萬科2011年報顯示,廣州萬科同福西項目,即萬科華庭項目,早在2011年12月31日前,其預售比例即達到100%,符合清算徵繳條件已達1年,主管部門仍未對其清算徵繳該項目土地增值税。
廣州珠海區地方税務局税源一科副科長蘇衞慧説:“第一,它要達到賣的85%,或者第二,拿到預售證滿三年,達到清算條件,但不是必須清算。”記者問“萬科華庭項目現在清算了嗎”?蘇衞慧説:“我不知道啊,它沒有申請來。”
記者深入調查後發現,萬科有的項目符合清算徵繳條件已數年,但沒有清算。廣州荔灣區柏悦灣項目現在儼然是個成熟小區。萬科租售中心柏悦灣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其三期樓房均已銷售一空。
萬科2010企業年報顯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萬科柏悦灣一期項目預售比例達到96.1%,符合清算條件。至今已經將近3年,萬科該項目仍然沒有清算。

廣州荔灣區税務局副局長趙志強“要拿腦袋替萬科擔保”
廣州荔灣區地方税務局副局長趙志強説:“這個項目至今沒有達到清算條件,所以一直沒有清算。”記者問他能確定嗎?趙志強説:“確定啊,我拿腦袋擔保都可以。”
至此,記者實地調查的萬科吉林成項目,萬科金域藍灣,萬科柏悦灣、萬科華庭項目均早已符合清算條件。萬科方面,未及時主動申報土地增值税,而項目主管税務部門也沒有按照應收盡收也就是應徵必徵的職責要求,及時要求開發商,即萬科的子公司吉林市萬科濱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吉林萬科城)、廣州萬科房地產公司(萬科柏悦灣、廣州萬科華庭)以及萬科控股公司廣州鵬萬房地產公司(廣州金域藍灣),對上述項目清繳土地增值税。
那麼,萬科在廣州市還是有多少項目達到了清繳條件?廣州地税部門已請教了多少個萬科房地產項目?2012年12月3號,記者向廣州市地税局遞交了包括上述問題在內的一個採訪提綱,這位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局將一併回覆記者。然而,第二天下午,該局宣傳科科長袁輝在電話中告訴記者,“我現在只能跟您説真的無可奉告了。”
央視主持人: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通過萬科公司2012年年報,截止2012年12月31日,除了吉林萬科城、廣州金域籃灣、廣州柏悦灣等房地產項目外,萬科在全國另外有30多個房地產項目的預售比例都超過了85%這一土地增值税清算條件。
萬科對達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條件的項目已經自行清算計提了應補交的土地增值税準備金,但實際上並未將其繳入國庫,而是一直掛在企業帳上。從萬科2012年年報上,應付未付土地增值税數額驚人。該公司自行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清算條件,計提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準備金計人民幣4,434,898,885.31元,(2011年:人民幣4,648,130,538.40元)。
僅萬科一家房地產企業計提但未繳入國庫的土地增值税就達44.34億元。
專家指出,由於房地產公司一般都不會主動、及時申報、清算、繳清土地增值税,一旦税務部門行政作為不及時,沒有如期清算、徵繳土地增值税至國庫,那這筆錢就會列為“應付(未付)土地增值税”長期掛在企業帳上,企業獲得鉅額利益,國家與民眾利益卻大受損害。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説:“(對房地產企業來説)好像看上去不是很多,税務部門好像沒有給房地產企業下發通知去繳納,似乎我(房地產企業)沒有構成拖欠的行為。但從法理的角度來説,這本身也是一種拖欠。納税人有及時、主動申報納税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