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通過武器出口“防衞裝備轉移三原則” 推動軍工發展
據日本共同社1日報道,日本政府在內閣會議上,時隔47年決定全面重修禁止武器及相關技術出口的“武器出口三原則”,確定了新的武器出口原則——“防衞裝備轉移三原則”。日本徹底廢除了一直以來的禁止武器出口政策,轉為通過擴大武器出口重視強化安保的姿態。根據新的原則,日本今後將可以向以色列等國家出口武器。

日本內閣通過武器出口新原則 推動軍工產業
日本政府4月1日召開內閣會議,通過了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則”的“防衞裝備轉移三原則”。日本共同社4月1日報道稱,制定於1967年的“武器出口三原則”基本上禁止出口武器及相關技術。日本政府出台新的原則,目的在於通過擴大武器出口來強化與相關國家的安全合作關係。
報道稱,新原則的制定還意味着日本政府改為採取了重視國際貢獻的政策。但是,輿論對武器出口目的地的擴大導致衝突加劇的擔憂依然存在。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計劃解禁的集體自衞權並列,新武器出口原則也將成為日本安全政策的一個重大轉機。
新原則規定:(1)不允許向爭端當事國或在違反聯合國決議的情況下出口(轉移);(2)僅限有利於做出和平貢獻和有助於日本的安全的情況下允許出口,在確保透明度的同時進行嚴格審查;(3)僅在能夠確保妥善管理的情況下允許出口的武器被用於其他目的或轉至第三國。
以往的三原則規定:(1)不向共產主義國家出口;(2)不向聯合國決議禁運武器的國家出口;(3)不向國際爭端的當事國或有可能成為爭端當事者的國家出口。“武器出口三原則”的規定於1976年擴大為全面禁止出口武器。之後日本政府對個別武器出口項目採取了例外允許的方式,但最終認為“武器出口三原則”已“落後於時代”,應制定新原則以應對安全環境的變化。
根據新的原則,日本今後將可以向以色列等國家出口武器。日本與歐美的防衞裝備共同研發預計也將得到促進。

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計劃解禁的集體自衞權並列,新武器出口原則也將成為日本安全政策的一個重大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