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寧:踩踏事件調查報告啓示錄——滬人當“四省”
造成36人死亡,45人受傷(迄今仍有3人住院,其中1人傷勢堪危)的上海“12.31”外灘踩踏事件調查報告昨天對社會公佈。
這起令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深感痛心、內疚、自責的公共安全慘劇,被定性為“一起對羣眾性活動預防準備不足、現場管理不力、應對處置不當而引發的擁擠踩踏並造成重大傷亡和嚴重後果的公共安全責任事件”。
如果政府有擔當、講責任,這起公共安全慘劇“完全可以避免”(市委書記韓正語)。有鑑於此,黃浦區委書記周偉,黃浦區區長彭崧及市、區有關部門共11名局、處級當事官員,因嚴重瀆職、失責分別受到撤職、降級、黨內及行政警告等處分。
與此同時,當晚在外灘高檔餐廳公款吃喝的黃浦區委書記周偉等10名官員頂風違紀事件的調查結果也在昨日同步向社會公佈,10名“犯事”官員亦受到黨內及行政警告處分,其中,周偉等3名官員因“雙案並犯”受到加重懲處。
毋庸諱言,對昨天公佈的調查報告和追責懲處,各界仍有不同看法及質疑。但據筆者一週前從本市警界等多個渠道有關人士處瞭解到的事故原委及應急處置的過程,再仔細對照閲讀昨天公佈的調查報告,筆者以為,所公佈的調查報告尤其是對踩踏事件的還原,大體還是實事求是的。應該説,有關方面尤其是調查報告並沒有故意隱瞞什麼,更沒有刻意大事化小。

1月20日,上海“12·31”外灘擁擠踩踏事件聯合調查組新聞發佈會現場
慘劇已然釀成,血的教訓必須汲取。筆者以為,至少有四個方面尤須上海據實自省:
第一,重新認識政府與社會與民眾的關係。
外灘跨年歡慶活動此前已進行數年。筆者還清楚記得,首次舉辦跨年歡慶活動時筆者全家就曾去湊過熱鬧。大約晚10時左右,筆者一家欲從南京東路進入外灘,發現入口已被警察封死。遂繞道附近數條馬路想進入外灘,都呈“只出不進”的半封閉狀態,我們只好重返南京東路欲乘地鐵回家,結果發現地鐵車站亦被臨時封死,遂沿南京東路步行至人民廣場適才乘上回家的地鐵。
重提當年的“遭遇”並非要表達不滿,而是想説明,上海對外灘跨年歡慶活動的公共安全保障,早有經過多年實踐檢驗被反覆證明行之有效的風險防控預案(每年僅投入警力一項,就多達3000-5000人),若去年12月31日晚上的跨年歡慶活動亦能按此套路操作,此次踩踏事件誠如韓正書記所言,的確“完全可以避免”。
其次,上海是組織大型活動最有經驗並擁有良好安全記錄的城市。汶川大地震後,上海公共安全應急機制、應急手段亦進一步得到了完善。在此我們不妨以2010年的世博會作為參照,來重新審視“12.31”外灘踩踏事件。世博園圍柵面積共3.28平方公里,其觀博最熱鬧的一天,入園人流逼近百萬人,但園內依然基本做到了秩序井然。整個世博會時期長達半年,沒有發生一起哪怕是小規模的公共安全事件,令國內外輿論嘖嘖稱奇。外灘經改造擴容於2011年重新開放,面積增加至2.6平方公里,“12.31”踩踏事件發生時,按調查報告披露,外灘實際聚集的遊人約30萬人,如果將世博園面積與外灘面積以及世博園最大入園人流與事發當晚外灘實際人流作個兩兩對比,世博園之所以能夠自始至終安全運營,關鍵就在“講責任”;外灘跨年歡慶之所以“百密一疏”吞噬掉36條年輕的鮮活生命,問題就出在“不講責任”。
也許有人會講,“12.31”外灘踩踏事件發生前的歷次外灘跨年歡慶,乃至世博會都是官方組織的,而這一回的外灘跨年歡慶活動是民間自發的。如果就事論事(黃浦區及市區兩級相關部門當時也許確是這麼想的)的確如此。然而,作為提供公共安全服務的政府理當清醒認知:當今中國民眾對政府的態度十分“複雜”,平日裏,民眾更傾向於政府對“民間的事”少干預,少包辦,希望多一點“自由”和“自治”。可真到出了“大事”,民眾根深蒂固的、植入意識深處的“父母官情結”就會迅速被激活。每逢大型歡慶活動,民眾的“小政府”訴求會自動淡化,“全能政府”情結會重新激活。於是,基於往年的記憶加經驗,幾乎所有趕往外灘參加跨年歡慶的市民,都相信會有大量的安保隊伍在外灘維持公共秩序……這就是現實的國情,亦是上海的真實市情。誰知,偏偏黃浦區及本市相關部門對此次非官方組織的外灘跨年歡慶之真實“民情”,考量的過於“現代”和“超前”。

事故發生後,民眾自發在外灘組織悼念活動
話到此,不妨再剖析一個外國的例子。就在外灘發生踩踏事件的同時,德國首都柏林,上百萬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也聚集在以勃蘭登堡門為中心的綿延約3公里的街頭,為迎接新年的降臨而載歌載舞、歡呼雀躍。需要指出的是,柏林當晚的迎新年狂歡是由多個民間機構主辦的,但柏林市政當局並未因為活動屬於“民間自發”而撒手不管。由於當晚狂歡活動警力配置充足,各項安全預案周密得當。整個狂歡活動乃皆大歡喜。這個鮮活的例子,再次正告國內政府和官員,就連平日裏以“能不管就一定不會去多管”著稱的西方“小政府”(其實西方警民比例遠遠超過中國,也根本不是小政府。),在非常時刻和要緊關頭,照樣會一改常態,去主動承擔在中國通常已被某些國人誤認為“政府管得太寬”的事情,承擔該承但的責任!
第二,政府當反思,民間也當反思。咱們中國人,有個愛扎熱鬧的傳統(毛病)。據説每年到外灘參加跨年歡慶的人羣中,至少有七成是本市市民。這個羣體中的許多市民,是每年外灘跨年歡慶的“必到客”。筆者以自已的親身經歷——當年從南京東路外灘入口朝裏看,看到的是黑壓壓的人頭,筆者由此得出就算能擠到進去參加新年倒計時的數秒,也完全沒有舒適度可言。而沒有舒適度又何來歡樂感呢?筆者不敢説每年到外灘扎熱鬧找不舒服的市民都是自找“活受罪”,但我們是否該在出發前,也考慮一下一味扎熱鬧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呢?如果大夥都能這麼想一想,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有部分市民會放棄出行打算,選擇其它的方式迎接新年的到來。
其次,“12.31”踩踏事件當晚,有商家在外灘的一幢大樓散發形同“美元紙幣”的營銷廣告紙片,一度引發路人“哄搶”。儘管事後被證明,商家的不當之舉與“踩踏事件沒有直接因果關係,但萬一呢?果然如是,那個商家還不得“吃不了兜着走”?還是在上海,平常間,大型超市促銷派送雞蛋,新商場開業派送“小恩小惠”,都時不時引發消費者尤其是老年消費者被擠倒擠傷事件,但很少聽聞這類同樣有可能釀成踩踏悲劇的不當營銷,遭到管理部門的堅決禁絕。
第三,發生於“12.31”踩踏事件當晚的黃浦區主要領導在外灘高檔餐廳公款吃喝事件,屬於中紀委書記王歧山所痛斥、所嚴厲警告的“有人還不收手,還在頂風違紀”的一個惡劣典型。但凡講點為官之責任,黃浦區委書記周偉、區長彭崧等一干官員,當晚的崗位只能在外灘跨年歡慶之現場……儘管事後也已證明,當晚的公款吃喝與踩踏事件也無直接因果關係,但咱們老百姓又有哪個會這麼想呢?在民眾心裏,這“兩件事”又怎能真正切割乾淨呢?就此,筆者不能不嚴肅指出,為時一年有餘的黨的羣眾路線教育早已收宮,可僅憑當晚發生在黃浦區一、二把手帶頭公款吃喝事件,人們就有理由質疑黃浦區的“教育實踐”活動是否有走過場之嫌?是否還需要補補課?形勢比人強,周偉和彭松受撤職懲處不但一點不冤,而且必須引起所有官員高度警醒才是!官員們該深思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再也經不起這樣的“作賤”和“羞辱”了。
第四,汲取教訓切不可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逢年過節,無論是街頭歡慶、廟會趕集、廣場歌舞、春季遊園、名優農副產品展銷等羣眾性集慶購物活動乃民族傳統節慶文化代代相傳,不能因為發生了“12.31”踩踏事件而因噎廢食一概取消。否則,社會效果一定適得其反,以至於引發民眾和社會新的不滿。成功舉辦過世博會的上海應有能力保證城市有聲有色!
事實早就證明,上海有組織各類大型集慶活動的充足經驗和足夠的基礎設施。需要警鐘長鳴的,一是各級政府和官員的政治責任心;二是各類民間社會組織及市民也要引以為戒,在這樣的超大城市和“風險社會”生活(世界公認,如今風光的城市生活其實是充滿各種難以預料的風險的社會),需要理性長駐於心。往遠了説,城市公共安全理應是現代中小學生的一堂必修課。時隔四年,上海從靜安大火到外灘踩踏事件,都是震動全國的、建國以來未曾發生過的重大人員傷亡事件,政府和民間必需要吃一塹長一智,及時自省與“補牢”,因為代價實在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