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博:中車暴跌,就因為接了印度的單?
6月9日,中國中車旗下大連機車公司收到了由印度鐵道部發來合同文本,拿下加爾各答南北線14列112節地鐵車輛訂單——這是南北車合併以後,首次進入南亞市場斬獲海外訂單。
本來是一件挺好的事情,不過在這之後,整個股市似乎有點不好了:在6月8日漲停之後,中國中車從巔峯跌下懸崖,9日、10日兩天連續下跌,累計跌幅高達18%,市值蒸發近1334億。難道中車暴跌就是因為接了三哥的單子?Oh NO!

中國中車,印度人民歡迎你
在印度投資:難!
當然這真的純屬巧合,不過要在印度投資,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許正因為此各路股神才看跌中車呢!
隨着印度新政府自去年開展的大規模“印度製造”和“大興土木”宣傳造勢,莫迪總理無論是出訪還是接待外國首腦,無一例外地將吸引外國投資提振印度基建水平和製造業放在“目標清單”的前列,僅去年一年就獲得超過1000億美元的各類投資承諾。對於手持大筆鈔票的中國金主來説,去印度投資賺錢似乎即將順理成章地成為下一輪財富故事的榜樣,去晚了就會讓煮熟的鴨子飛掉。但是,印度真的遍地是黃金嗎?去印度投資真有那麼容易?
中國目前有數十家國企、民企在印度新德里、馬哈拉施特拉邦、古吉拉特邦、阿薩姆邦等地開展業務,涉及電子通信、機械、鋼鐵、石油、金融、鐵建、航運等行業,據筆者走訪瞭解,樂觀估計約有一半企業能夠在印保持盈利,四分之一的企業暫時能保證立足但無盈利,剩下四分之一企業僅在印設立代表處,仍在艱難探索如何融入當地,並隨時做好撤點回國的準備。雖然經營情況不甚相同,但幾乎所有企業都對在印從事商業活動有着同樣的感受——“難!”。
中印兩國領導人在去年9月和今年5月實現了高層互訪,促成了多項經濟貿易和投資領域的深層合作計劃,引起了各方高度關注,這極大鼓舞了有夢想的中國投資人。對於很多正在積極謀求走出去的中國企業而言,迫切需要開拓海外業務,尤其要敏鋭抓住出現在鄰國的巨大商機。
2014年,中印雙邊貿易額超過600億美元,但根據印度商工部的統計數字,2000到2014年,中國對印投資僅為6.1億美元,僅佔外國對印度總投資的總額的0.25%。兩個相差100倍的數字反差的確能夠清楚地説明一個問題:中印兩國間的經濟合作目前主要集中在各類商品進出口領域,投資合作可基本忽略不計。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恐怕不是精明的中國投資人主觀上不願在印度投資,而是客觀上存在諸多短期難以克服的困難。

中國南車株機公司為印度研製的首列地鐵車輛
印度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由於存在着投資環境不完善等諸多問題,外國投資者在印度的投資計劃推進往往難度較大,即使投資項目建成投入運營,也會遇到層出不窮的麻煩。印度政府審批核準外國投資項目時,程序上繁冗低效,腐敗現象嚴重,如果需要徵地拆遷,則經常出現嚴重爭端,同時,基礎設施建設滯後以及雙邊政治關係因素也對投資有一定衝擊。總體來看,至少有三類風險嚴重影響中國投資人赴印投資。
首先,徵地難是在印投資設廠最大障礙。
印度土地私有制是徵地難的根源,而後者是外國投資者在印度投資建設環節中的最大風險。作為土地私有制的國家,印度現行法律規定在徵地過程中,徵地方必須向農村和城市的土地所有者分別支付最高達土地市價4倍和2倍的收購價格,同時,公私合營項目和私營企業在徵地時必須事先分別取得70%和80%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印度人民黨上台後提出徵地法修正案,試圖繞過“80%土地擁有者同意”這一關鍵環節,為商業徵地掃平障礙,但反對黨的強力阻擾使得法案通過前景黯淡。
最近,大連萬達集團在印度的投資計劃就遇到了土地難題。萬達董事長王健林本月10日到訪印度人民黨執政的哈里亞納邦,與該邦首席部長會面,希望利用邦政府現有的土地,而非通過徵地的方式,在首都德里的衞星城古爾港市投資建設一座佔地面積7000-9000英畝的工業園區。不過該邦官員表示,雖然政府支持該項目,但目前無法提供這麼大面積的土地。
實際上,萬達與很多深陷爭端的外國企業相比已算十分幸運。2005年,韓國浦項制鐵公司與印度政府就在奧里薩邦建設年產1200萬噸鋼鐵廠簽署諒解備忘錄,包括在坎達哈山麓開發大型鐵礦、在帕拉第港口建設浦項專用碼頭、130萬千瓦電廠、建設專用鐵路,以及從86公里外的莫哈納迪河開挖引水工程,倘若建成,將是世界第三大鋼鐵廠,並以120億美元的投資額高居印度有史以來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有助於彌補印度基礎設施短板。然而,由於遭遇當地居民強烈反對,簽署協議之後,僅確定項目用地就花費3年時間,經過8年努力,奧里薩邦徵地工作仍停滯不前,浦項制鐵不得不於2013年取消建廠計劃。
其次,法律法規紛繁複雜,稍不留意就觸雷區。
一是印度的立法體系十分複雜,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對外國投資均有重要影響,而印度各邦經濟發展水平參差不齊,語言文化各不相同,導致各邦之間法律存在許多差異。外商赴印度投資既要符合印度中央政府頒佈的外商投資法律和政策,也要符合各邦管理外商投資的法律規定。外商在土地使用、環境保護、用水用電等方面萬萬不可想當然地把在一個邦的經驗拿到另外一個邦來用,因為這些方面的立法和審批權屬於各邦內部事務,均由地方政府掌握。
二是勞動法嚴格而複雜。印度中央政府制定的相關勞動法規是《1936年工資支付法》和《1947年最低工資法》,而各邦對產業工人的最低工資規定也各不相同,從每天3.5美元到7美元不等。令外國投資人最為頭痛的是《1947年產業爭議法》,該規定僱傭100名員工以上的企業在裁員或停業之前必須獲得政府批准。印度的罷工對外商投資影響極大,勞資糾紛多由工人對薪資、工作環境和工會代表資格不滿而引發,而罷工的領域往往十分全面,從銀行業、製造業到公共衞生和醫療教育均有涉獵,由於印度勞動人民對罷工的長期參與以及深刻研究,罷工活動通常聲勢浩大且耗時較長。印度2011年因罷工損失的工作日達到1000萬個,2012年日本鈴木汽車罷工事件使該公司停工一個月,損失超過3億美元。
三是社會責任標準高。2013年通過的印度《公司法修正案》首次將企業社會責任由鼓勵性質變成強制要求。該法律規定,包括外國公司和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在內,如果任何淨資產超過1億美元,年利潤超過100萬美元,該企業就必須將前3年平均利潤的2%用於履行社會責任。
最後,政治環境一般,政府行政效率低。印度政府部門“推諉扯皮”、“效率低下”在人民黨上台後並沒有得到明顯改善,很多政府工作人員都會利用手中權力以權謀私,私下或公開索要賄賂。“辦理簽證時,我們或多或少都要通過中介機構向印度相關簽證部門辦事人員給好處”,一名在孟買從事基建業務的中方負責人透露,“否則關鍵的技術人員根本就無法按時來印,這會給工程帶來更大的損失”。隨着中印關係不斷改善,中國已在印生根立足的企業資產安全相對較好,但鑑於印度對中國的戰略猜忌仍十分濃厚,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限制中國產品進入印度的情況仍時有發生,中國企業仍在不同程度遭到歧視和不公平待遇。
對於中國諸多滿懷信心,打算前往印度掘金的投資人來説,印度巨大的市場猶如一塊咖喱味的蛋糕,雖顏色金亮且體量頗大,但要吃進嘴裏卻絕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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