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平:“最美女教師”鬧劇,缺失的不只是道德
微信被河北“最美鄉村教師”刷屏了。粗略統計,朋友圈裏的文章十有八九在指責:居然把無可辯駁的違法案例包裝成正能量樣板。以此為原型的電影《嫁給大山的女人》,在網絡輿論中成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典型,類似題材的影視作品,如電視劇《阿霞》也被拉出來陪綁。甚至可以看到許多喊打喊殺,要“屠掉這個村”的網民評論。想了又想,我還是先不站隊,回顧一下這些年的農村婚姻故事。
賣方市場是怎麼來的
我的故鄉在一個靠近縣城的小村,相對中國平均的發展水平應該是中等偏下,從80年代我記事起,我就不斷地聽説農村男青年找媳婦難的問題,表現形式則多種多樣,有拿不出彩禮和父母打架的;有給哥哥娶了媳婦,無力給弟弟娶媳婦,兄弟絕交的;有相親的時候借親友傢俱充門面被戳穿的;有借錢娶了媳婦,婚後女方不願還賬跑掉的。總之,在農村的婚嫁市場上,女方是絕對的緊缺資源。隨便翻翻那時的報刊,看看那時候的小品和電視劇,以類似情節為基礎創作的各種文藝作品層出不窮。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對此非常不解——明明男女比例並不懸殊,農村也沒有很多守單身的老姑娘,為啥都是男方發愁娶媳婦,女方不愁嫁呢?誰憑空在供求比1:1的市場上製造了單方面的傾斜?
很久之後我才明白,這是男權社會、階級社會和特殊的歷史階段共同作用的結果。
男權社會的財產、社會地位、家庭關係主要在男性家族的男性繼承人之間傳承。女性的第一身份是丈夫的“家屬”,第二身份才是自己的職務或聲望。在這個規則下,男性結婚是“娶入”配偶,而女性結婚是“嫁到”男性家庭,融入男方家庭所屬的家族,同時也獲得男方家族所對應的社會地位,比如説幹部家屬、工人家屬、農民妻子等等。無論此前女性是什麼階層,從此都要按照男方的身份來獲得社會評價了。
但這個邏輯幾乎不會反過來——女性職務、財產和聲望的提升一般不會投射到丈夫身上。比如説男縣長的妻子幾乎可以肯定會被介紹為“縣長的愛人”,但女縣長的丈夫即便只是個副局長,第三方介紹其身份的時候,也不會説這是縣長的對象,而會説這是X局長。簡而言之,女性可以通過婚姻改變自己的身份,男性則很難。就算男方通過入贅方式獲得一部分財產支配權,也必須付出“倒插門”被人看不起的代價。在今年春節期間,靠近我家鄉幾十裏外的三溝鎮就有一起慘痛的滅門案,上門女婿因為多年受歧視,殺掉了岳父家滿門7口,連自己的子女都未放過。可見靠入贅來提升階層是必須三思而後行的選擇。
對於底層青年男女來説,尤其是對受過教育、對社會中上層略有所知的農村青年來説,這意味着女性比男性多了一種選擇——靠婚姻來改變未來。漂亮聰慧的女性因此出現了向上流動的趨勢,導致底層婚齡青年男多女少,男性必須付出高昂的聘禮才能換取女方家長的同意。而且最終也必然會出現部分底層男青年找不到配偶的情況。
此外,婚姻雙方都知道,普遍貧困的底層家庭不可能憑空湊出聘禮。為了支付婚姻費用,男方家庭要麼需要借債,要麼推遲家庭大宗消費,比如説放棄翻蓋房子的計劃。女性婚後會隨男方家庭生活,將來也會一起承擔經濟壓力,比如節衣縮食還債。在一個女性個人意見也很重要的時代,即便貧窮家庭努力湊出了聘禮,也往往沒有女性願嫁。到最後,他們只能把準備好的聘禮交給人販子,直接買一個妻子回家。
縣域的工業化在一定程度上還加劇了這個問題。60年代之前的中國,無論是新中國還是舊社會,無論貧富差距是大是小,真正的富裕階層都很少,而且也缺乏工業化社會的中間階層,所以,無論底層女性的相貌和性格多麼優秀,通過婚姻改變命運的上層通道都很窄。舊社會可以進城做妾、做妓女、當通房丫頭,但這畢竟不是體面的“正途”,而且富人又少又遠,普通農村少女往往還是嫁給同一階層的男性。新中國禁止了一夫多妻和妓女制,更是減少了這個“上升”途徑。
60年代中期,頭兩個五年計劃的工業盈餘開始溢出,新中國強行推廣的普及教育為縣城提供了足夠的中專生技師,人民公社和獨立關税也為地方政府積攢了一定的投資。縣城開始逐漸從一個純粹的農村中心集鎮變成真正意義上的工業城市。縣辦工業招募了數以千計的工人,再用工業盈餘供養另外一批有固定工作的教師、公共服務人員,每個縣都出現了以萬計的“中間階層”——大多數是男性。
工人、教師、水利局的幹部,收入和社會地位都明顯高於普通農民,而且他們就在不遠處的縣城或是大鄉鎮。明媒正娶地走進這些“中間階層”的家門,顯然比過去進城當小妾更體面,也更容易。“嫁個城裏人”立刻成了每個農村女性都可以期盼的夢想,甚至直接説出口也不會被人恥笑。底層女性向上流動的速度驟然加快,底層的男女比例迅速失調。買賣人口這種舊時代的習慣本來就未曾遠離農村社會,現在重新浮出了水面。
人販子的“黃金年代”
這個問題持續到80-90年代依然嚴重,而且隨着中間階層的擴大,還有愈演愈烈的趨勢。80年代中期之後,人口流動性增強,城市社會出現了大量的失控角落,人販子作案機會越來越多,能夠把足夠多的婦女賣到遠離家鄉的地方,提供足夠的 “供給”。同時人民公社和民兵制度解體,警力嚴重不足,大多數農村只要不出人命案,就可以完全脱離法制進行“自治”,買個媳婦根本不算事兒,這又提供了足夠的“需求”。供需兩旺的狀態一直持續到21世紀初,1994年被販賣的郜豔敏不幸遇上了人口販賣的最後一波高潮,被賣到河北曲陽這個並不算太落後的半山區。
被拐賣的婦女是什麼人呢?大多數當然是普通的農村打工者,在陌生城市環境中尋找合適職位的時候被誘騙到另一處農村,但也有不少是城市婦女。總的來説,被拐騙的婦女的社會階層要比“購買者”高一些,因為需要購買妻子的農村,一般來説是比較偏僻落後的地方。此外,城市女性單身比例高,單獨行動概率大也是一個原因。
鑑於中國普遍實行一夫一妻制,嫁入城市的農村女性增加必然會伴隨着城市“剩女”的出現。自我記事開始,就知道縣城已經有很多老姑娘,她們一方面受到農村女性的競爭,另一方面有企圖嫁給更高階層的男性(比如工人想嫁幹部,中學生想嫁大學生)的攀比心理,但絕不會“下嫁”農村青年,最後高不成低不就導致單身,但也有穩定的工薪能維持單身生活。城市單身女性多,農村單身男性多,人販子自然積極地在城市制造“供給”,到農村開發“市場”。城市女性單身行動被拐賣在90年代已經成為非常普及的都市傳説。無論是對於真實的受害人,還是都市傳説的聽眾來説,被迫到閉塞農村終身生活的恐懼大大地增強了對人口販賣的厭惡感。最近幾年郜豔敏案反覆成為網絡熱門話題,也和城市網民這種普遍的厭惡心態有關。
21世紀初,婦女販賣問題逐漸緩解,因為大多數落後地區的男青年外出打工比例已經很高,農村男性在異地尋求上升通道的同時,可以在家鄉之外求偶、嫖娼,甚至“傳宗接代”的強烈慾望也有所下降,不再有強烈的買妻需求。另一方面,地方財政和工業走出了90年代的大低谷,逐步在村級重建警察的權威,解救被拐賣婦女、攔截人販團伙的能力增強。再加上電子户籍、攝像頭、移動電話等新技術的普及,越南、老撾等國女性的輸入,這幾年內地販賣成年婦女現象已經很罕見了。

被拐女教師郜豔敏
道德淪喪還是道德衝突?
根據我十幾年的網絡寫作經驗,許多讀者讀到這裏肯定打算反駁我,還有更多的讀者恐怕還沒讀到這裏就已經準備好了粗話,一會將發到評論區。因為我把幾十年來拐賣婦女的情況從頭到尾梳理了一遍,卻一字未提道德問題。而道德衝擊這正是郜豔敏案再次成為網絡熱點的主要原因。
沒錯,按法律,按現在的主流道德觀,不止拐騙郜豔敏的人販子有罪,她的丈夫、公婆、鄰居乃至整個村子的居民都違反了主流道德準則,其中很多人是同案犯,可以用強姦、拘禁、包庇等罪名懲處。至於美化犯罪過程、把事件包裝為“正能量”典型的地方人員,我也贊同他們既無道德也缺智商。但從這個社會來看,這些描述都是結果而不是原因。我討論這個問題,是為了避免類似的悲劇繼續發生,所以我必須尊重邏輯,找到事件的根源和發展脈絡,而邏輯是不一定要講道德的。
事實上,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道德本身就是受社會物質基礎塑造的軟件,然後統治階級把自己的一部分道德稱為“公序良俗”,作為制定法律的出發點。在階級社會里,不同的階級、階層、社會集團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進而產生自己的道德。雖然不是所有的社會集團都能把自己的道德上升為法律。但只要維護法律的成本超出統治集團的承受能力,誰也無法阻止各個集團按照自己的道德觀行事。
過去幾十年販賣婦女的現象正是如此。拐賣婦女不同於盜竊財物,財物不會在乎誰是自己的主人,婦女卻有頭腦,有腳,能説話,甚至認字,她們能逃跑也能給家人寫信。如果不是整個村子都幫助買家看管婦女,如果不是基層幹部漠視被拐賣婦女的權益,許多婦女根本不會被禁錮在山村裏,接受在此終老的命運。這些行為肯定違反了今天的主流價值觀,否則也不會在網絡上激起如此之大的波瀾——年輕的網民們經常見到違反道德的人,卻從未見過一個全體道德淪喪,還不以為恥的社區。
但很遺憾,在這些村民和基層幹部看來,他們維護的恰恰是自己的道德觀。
首先,對於封閉的山區農業社會居民來説,“人權”的概念本來就只限於自己的生活關係網內部。所謂幫親不幫理,在村子、家族之間因為水源、耕地發生衝突的時候,村民一般不會問是非曲直,就會對幾十裏外的居民發動野蠻的攻擊。幾百上千人動刀動槍的村民械鬥在今天可以驚動整個中文互聯網,在80年代根本就不是新聞。他們對待附近的同鄉尚且如此,可以想象外地婦女在他們眼中的地位。客觀地説,在生出孩子之前,買來的婦女只是個泄慾機器兼生育投資,生孩子之後她才能逐漸獲得本地女人的地位。村民抓回逃跑的婦女,心裏想的是保護親友的財產,保護本村男性的生育權,完全符合本地的道德觀,做起來就像趕回鄰居的牛羊一樣自然。
其次,封閉農業社會的普遍特徵是男權至上。在大多數農民看來,丈夫打老婆是平常事情,妻子服從丈夫是天經地義。虐待妻子雖然不好,但也只有女方家族才有資格干涉。在我的記憶中,80年代的農村,夜幕降臨後是一片寂靜。最常見的打破寂靜的聲音有兩種:丈夫打老婆的哭罵聲和狗吠。其中後者更能引起鄰居的關注,因為這可能預示着外人來偷東西,前者如果不太嚴重,根本就沒人會管。在這種道德環境中,被拐賣的婦女是買家已經付過“售價”或者説“聘禮”的女人,生死都應該歸“丈夫”決定,倒是女方逃走才違反了本地的道德,當然會受到本地人的阻攔。當年農民們能根據夫權綁走祥林嫂,90年代也能根據同樣的道理拘禁郜豔敏。
由此可見,拐賣婦女行為的泛濫,農民對解救行動的集體阻撓,在今天的互聯網上被解讀為道德淪喪,但實際上,這是不同的道德觀之間的尖鋭衝突。在中國各階層、各地區發展差異巨大的時代,這幾乎是必然的結果,即便不以拐賣婦女的方式表現出來,也會在其他的方面爆發,造成各種社會悲劇。部分網民高喊“屠了這個村子”,這言論頗有亨廷頓“文明的衝突”的味道,反映的正是兩種道德觀之間無法調和的事實。
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那麼,為什麼今天的社會主流容不下閉塞農村的道德觀呢?為什麼今天大多數人會譴責當地宣傳部門的粉飾行為呢?
因為你、我、中國大多數年輕人都已經進入了現代工業社會。我們彼此被現代工業支持的社會化大生產所連接,共同分享城市基礎設施,用相似的方式娛樂,有類似的利益和好惡,所以我們建立了新的現代價值觀,並支持在這個基礎上建立法制社會。這就是現代文明的本質。 在這個時代,大多數工作不再依賴人類的肌肉力量,女性也可以和男性做一樣的工作,對社會和家庭做出平等的貢獻,在這個物質基礎上,我們才會認為女性不該附屬於男性,也不該是可以買賣的財產,認為拐賣婦女做生育機器不可容忍,即便受害人不是我們的姐妹。
我們定義了“文明”,自然會用“野蠻”去形容閉塞的農業社會規則。但反過來説,如果沒有現代工業社會提供物質基礎,我們所有的正義感和憤怒都會落空。中國1950年就制定了婚姻法,規定婚姻自由,阻礙者受法律懲處。但讀者可以看看自己的周圍,問問自己的長輩,有多少現存婚姻受到過父母或長輩的干涉?有多少包辦婚姻延續到了今天?有多少婚姻的確定是因為豐厚的財禮?又有多少人的婚姻被一套房子所左右?這些行為是不是要一一追溯責任人,追究到底?還是對當時的客觀環境做一定妥協,然後努力為今天的婚姻自由創造物質基礎?
實際上,就算我們建立了現代文明社會,如果工業經濟解體,所有的現代社會道德也會崩潰。世界上頗有幾個國家和地區在這方面做了反面典型。解體之後的前蘇聯地區、東歐劇變後的阿爾巴尼亞都是清晰的榜樣。就在2個月前,車臣47歲軍閥強搶17歲少女做妾,普京甚至不敢為了提高支持率干涉此事;吉爾吉斯斯坦現在三分之一的婚姻是搶婚,這可不是裝模作樣的婚俗,而是實實在在的強姦逼婚;阿爾巴尼亞的血親復仇制已經取代了現代法律。這些例子説明了物質基礎對社會行為的決定性影響——如果不能充分參與現代工業社會中生產、分配過程,再文明的居民也會迅速退化為農業時代的野蠻人。
吉爾吉斯斯坦盛行"搶新娘":全國近1/3婚姻靠搶_網易新聞中心
這樣分析下來,解決方案顯而易見。在國家財政充裕,執法力量強大的今天,我贊同對人口販賣進行嚴格執法,對買家也依法追究強姦、綁架等刑事責任。但在此同時,必須進行全面的扶貧和社會改造,摧毀那些停留在農業時代的社區,必要時整個村子遷出山區,對成人進行技術培訓,對特困家庭直接財政補貼,保證所有人都能融入現代工業社會。一旦融入現代社會,這些曾經的農民自己就會發現主流道德觀能保護自己的利益,能維護生活的秩序,進而主動地接受現代社會的公序良俗。這才是唯一可靠的解決方案。如果只是簡單的起訴、逮捕,不觸動他們的社會,拐賣人口或是嚴重的強姦案還會繼續騷擾這個社會,製造更多的社會悲劇。強姦案氾濫的鄰國印度,犯罪率高發的歐洲伊斯蘭移民,都是典型的惡例,告訴我們不主動改造社會,只強調法制會有什麼樣的結果。
同在一個社會
這個解決方案可能不太合乎某些網友的口味——為什麼我們要花錢去補貼一個犯罪率高漲的羣體?為什麼我們要為不認同主流道德觀的人消耗社會資源?
從純粹個人主義的角度來説,這個質問不無道理。近代的歐洲貴族、紳士們也這麼想。他們覺得窮人犯罪是基因低劣,活該一輩子在監獄和貧民區度日,只需要嚴刑峻法保護文明人的利益就好。所以英國法庭會因為幾便士的盜竊罪吊死孩子,因為私自砍了一棵樹絞死貧民。但犯罪並沒有因此減少。相反,貧民區飛速擴展,警力不勝應付,革命的火種四處傳播,統治階級們也沒法困在富人區裏過好日子。19世紀前期,英國進行法律改革,把死刑罪名從幾百項收縮到四五項,但並沒有出現犯罪爆炸,因為飛速擴張的工業經濟和逐漸建立的福利-就業政策讓大多數貧民逐漸認同了主流價值觀。1888年,悉尼·韋伯對此總結:
“三百年前,由於害怕那連絞刑也消滅不了的‘健壯的乞丐羣’,明智的塞西爾想出了建立普遍的貧民救濟制度的辦法,即扣除一部分租金和利息來救濟那些不能直接享有它們的人。”
類似地,今天的中國依然存在許多因窮困而遠離主流價值觀的社會集團,如果中產階級不願意交税去改造他們,那就只能交更多的税造監獄了。不過務必記得,監獄能裝滿人,前提是有足夠的罪犯已經侵害了主流秩序。這樣的執法除了滿足少數網民的報復心態外,對社會秩序並沒有什麼好處。
那麼,對於已經存在的拐賣事件,對於郜豔敏的人生悲劇,我們到底應該如何定性呢?
我覺得,不妨定的嚴重一些。拐賣婦女兒童不僅對直接的受害者造成了侵害,還嚴重破壞了受害家庭的生活,在整個城市乃至整個國家制造了恐慌。我們可以直接定義為恐怖襲擊,來自內地農業社會的恐怖襲擊。但從現在的經驗和法理看,如果某個省份是大多數恐怖襲擊的源頭,我們是不是可以對這個省份進行屠殺報復呢?是不是可以拋棄這個省或是某個縣市、某個民族的全部公民,以“懲戒”他們漠視了身邊的恐怖主義策劃呢?
顯然不行。我們不是納粹,不是喜歡血祭殉葬的商朝巫師,我們是現代的文明人。如果我們使用純粹的暴力手段去對付那些不認同主流道德觀的落後民眾,那麼當日後甜黨和鹹黨出現分歧,當直男癌和公主病發生道德爭辯的時候,我們也能用類似的暴力手段來消除爭議嗎?恐怖分子最希望的事情就是國家也採取恐怖報復手段,把文明人拉到他們的遊戲規則裏。那樣即便我們贏了,也是恐怖分子的勝利。與之類似,我們對來自落後社區的的恐怖襲擊(禁錮買來的婦女),既要使用強硬的執法來消滅正在發生的恐怖主義,也要發動温和而堅定的社會改造,徹底消滅恐怖主義的土壤。我在此前的文章裏也談過類似觀點:
更進一步説,當代中國已經建立的現代社會也不能讓人滿意。我們對落後山民買女人不滿,認為女性被迫充當泄慾機器是罪惡,但也要看到現代社會依然存在着嚴重的階級矛盾和性別歧視,並由此衍生出無數問題。比如説,在中國的幾乎所有城市,妓女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羣體,中國還有數百萬的女性會因為金錢而進行沒有感情的性交;在中國的每個省份,因為買不起房子,找不到穩定工作而無法正常婚戀的人還是千千萬萬;在相當多的婚姻中,物質因素還是決定性的作用;在大多數行業,女性依然處於絕對的弱勢地位,通過結婚改變生活還是很現實的選擇。這些問題曾經在20世紀後期的中國誘發了嚴重的拐賣婦女行為,在未來也會導致其他類型的社會矛盾。如果不正視這些矛盾和矛盾的根源,如果堅持認為存在即合理,我們早晚也會被更先進的社會視為野蠻人。畢竟我們那些農業社會的祖先也曾經視原始社會的遊獵民族為野蠻人。
總而言之,道德對於我們現代人非常重要,所以我們不僅要努力維護它,更要知道道德是怎麼產生的。在郜豔敏被拐賣事件中,當地企圖用頌揚傳統文化,抹平傳統-現代社會的道德矛盾來和稀泥,那是愚蠢;許多網友堅持用嚴刑峻法來維護自己的道德觀,拒絕面對社會經濟矛盾製造道德矛盾的現實,那是無畏的偏執。作為社會的“軟件”,道德和法律不能脱離經濟基礎這個硬件而憑空運行,我們越是想維護社會的公序良俗,就越要透過道德問題去解決背後的經濟問題。在涉及人身侵害的刑事案件中,窮不是免罪的理由;但如果我們想避免更多的郜豔敏式悲劇,就必須正視階級和階層矛盾,並努力消除它。
最後,我還是要向郜豔敏女士致敬。她是在污泥中能看到星光的偉大人物。看電影《肖申克的救贖》,在監獄裏渡過大半生的瑞德有一句台詞:
“希望是很危險的,它會讓你發瘋,在這種地方,千萬不要有這種念頭。”
他想告訴主角安迪,在一個你無法逃出去的監獄中,與其被希望逼瘋,不如認命地混日子。但安迪拒絕了他的建議,堅持用希望支持自己成功越獄。郜豔敏比安迪還要勇敢一些,她明明已經不可能逃離被強加的生活,明知已經痛苦地吞下了“無期徒刑”,卻還勇敢地去觸碰自己的希望,把在外面精彩世界學到的知識傳授給山村的孩子們。我可以想象,她的每一次授課都會提醒自己希望的破滅,以心靈的折磨為代價,給孩子的未來增加一些走進現代社會的機會。如果一定要把她的故事拍成電影,我希望能從她的第一視角來真實描述這段摻雜着英雄主義的絕對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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