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將向澳門返還貪官2.73億元非法財產
據中新網消息,11月3日,中國澳門特區政府與英國政府根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規定,就英國政府向澳門特區政府返還歐文龍貪污案中法院裁定的非法財產簽署相關文件。據此,英國政府將向澳門特區政府返還2871萬多英鎊資產,相當於澳門幣3.5億元(約合人民幣2.73億)。
文件簽署儀式在澳門特區政府總部舉行。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和英國駐港澳總領事吳若蘭分別代表兩地政府簽署了該文件。

11月3日,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前排右二)和英國駐港總領事吳若蘭(前排左二)共同簽署相關文件。

11月3日,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右)和英國駐港總領事吳若蘭(左)共同會見記者。
至此,澳門特區法院宣佈充公歐文龍在海外的非法資產,絕大部分已成功追回。
陳海帆在簽署儀式致詞時表示,英國這次向澳門特區返還歐案被法院宣佈沒收的資產,堪稱是執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追回資產的一個範例,對懲治犯罪,彰顯正義,打擊海外洗錢轉移非法所得,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
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瀆案於2006年被揭發,此後被判多項罪名成立。2010年,澳門特區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與協助下,引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通過外交途徑正式向英方提出返還歐案資產的請求,最終成功追回該部分歐案資產。
據悉,加上早前香港返還的約4.4億澳門元,歐文龍案中成功追回的共約8億澳門元將全數撥入特區政府公庫。
歐文龍案:歷經六年
澳門特區政府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2006年12月6日晚被澳門廉署人員拘捕,懷疑其受賄並洗錢,涉案賄款達8億元。

歐文龍(資料圖)
2007年8月1日,歐文龍經終審法院預審,被控受賄作不法行為罪、清洗黑錢罪、濫用職權罪、經濟利益罪、虛假聲明罪、財產來源不明罪等數罪。
歐文龍在第一次出庭時強調自己依程序行事,第二次開庭時每當被問到賄款問題時便以“不評論”、“不響應”、“不記得”、“不回答”等回覆。整個預審中,法庭傳召逾百名控辯雙方證人,出庭的有93人。
2008年1月30日,澳門終審法院宣判,歐文龍被控數十項罪名成立。
2012年5月,歐文龍因受賄、清洗黑錢及濫用職權等數項罪名,被澳門終審法院判監29年。
澳門特區政府於2010年起,通過外交途徑向英國提出交還涉及歐文龍案資產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