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奢會訴新京報名譽侵權案終審改判 世奢會敗訴
世奢會(北京)國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奢會”)“中國區掌門”毛歐陽坤從2012年開始就在和媒體打官司,據新京報網11月9日報道,今天(9日)上午,備受關注的“世奢會”與新京報社、派博在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負責新京報網運營,以下簡稱派博在線)及新京報記者劉剛名譽權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終審判決世奢會敗訴。

毛歐陽坤(資料圖)
此前朝陽法院一審判決新京報社、派博在線、劉剛敗訴。三方不服判決,向三中院上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新聞媒體沒有歪曲事實、不實報道的主觀故意或過失,且有合理可信賴的消息來源為依據,則不應承擔侵權責任。新聞媒體有正當進行輿論監督和新聞批評的權利。對自願進入公眾視野,藉助媒體宣傳在公眾中獲取知名度以影響社會意見的形成、社會成員的言行並以此獲利的社會主體,一般公眾對其來歷、背景、幕後情況享有知情權,新聞媒體進行揭露式報道符合公眾利益需要。


法院最終判決“世奢會”敗訴
法院指出:“世奢會(北京)公司稱世奢會是一個全球性的非營利性奢侈品行業管理組織,並以其名義聯絡外國使節、政府組織並開展奢侈品排名、企業授權、奢侈品展會等活動,同時主動邀請媒體進行宣傳報道,以影響與奢侈品相關的社會意見及公眾言行,從而進入公眾視野,新聞媒體有權利亦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監督。爭議文章通過記者調查並引用多方意見參與對世奢會現象的關注和討論,是行使媒體輿論監督的行為。不可否認,文章整體基調是批評的,部分用語尖鋭,但這正是批評性文章的特點,不應因此否認作者寫作目的的正當性。”
法院認為,通讀文章上下文並綜合全案證據可以認定,爭議文章對世奢會現象的調查和質疑具備事實依據,作者寫作目的和結論具有正當性,文章不構成對世奢會名譽權的侵害。因二審出現新證據導致一審判決結果不當,三中院依法改判。
三中院終審判決撤銷朝陽法院的一審判決,駁回世奢會全部訴訟請求。

毛歐陽坤1999年在電視劇《鏡花緣傳奇》中扮演武則天之子的劇照
據澎湃新聞,“世奢會”和上述媒體的官司源於這樣幾則報道:
2012年5月,網絡大V“花總丟了金箍棒”(真名吳東)在其微博上對“世奢會”提出質疑,引起關注。此後《新京報》和南方報業傳媒集團旗下《南方週末》對此事分別刊登的報道《“世奢會”被指皮包公司》和《廉價世奢會》引發官司。
2014年2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令被告在《新京報》、《南方週末》第一版顯著位置刊登向“世奢會”的致歉聲明。隨後上述媒體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據瞭解,二審中“世奢會”方證人孫佳成出庭,他自稱是報道此事的《新京報》記者劉剛的多年好友,稱劉剛在做虛假報道。劉剛則稱他根本不認識該人。
劉剛稱,採訪中一位化名為“唐路”的世奢會前員工稱該機構有“皮包公司”之嫌。《新京報》表示有多重證據可以證實她曾在世奢會工作。世奢會代理人毛歐陽坤堅決否認“唐路”為世奢會前員工。
而在世奢會訴南方報業集團二審第一次開庭後,作為南方報業傳媒集團方的證人“花總丟了金箍棒”(真名吳東)稱,他在法院外遇襲。他曾表示,事發後他便報案,在抓到人之前,尚無法確定襲擊者的身份和意圖。

“世奢會”中國區首席執行官毛歐陽坤(資料圖)
資料顯示,世界奢侈品協會(WORLD LUXURY ASSOCIATION,簡稱WLA),是經美國政府批准並由國務院簽署認證成立的國際非盈利組織,總部位於美國紐約,主要以規範管理國際奢侈品市場,範圍包括世界各國奢侈品牌企業、服務業和奢侈品消費者,是專業從事奢侈品品牌的管理、市場調查、數據研究、品牌知識產權保護、貿易促進、政府事務協助的第三方行業組織,世界奢侈品協會服務於全球領域的世界各國奢侈品企業,擁有全球700多個奢侈品企業會員與11個聯盟國貿易組織授權,主要以私人飛機、豪華遊艇、頂級轎車、時尚大牌、世界名錶、珠寶與貴金屬、化妝品與香水、烈酒與葡萄酒、豪華不動產與酒店、私屬定製與服務業10個世界頂尖產業為主。是全球最大的奢侈品研究與管理的官方機構。但多家媒體此前就表示,“世奢會”是以營利為目的、涉嫌造假的“山寨”組織。
(觀察者網綜合新京報網、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