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再審極右“國家民主黨”違憲案 鼓吹“生存空間”納粹言論
就在電視主持人問默克爾“暴力示威抗議以及公然仇視難民現象,是否有可能演變為類似上世紀20年代德國魏瑪共和國時期面對的危及民主政體的運動”話音剛落,德國聯邦憲法法院3月1日再度對從2003年延宕至今的極右翼政黨“德國國家民主黨”(NPD)是否違憲一案展開審理。
在過去半個多世紀裏,德國還未曾禁止過一個政治黨派。這一局面可能將發生改變。據德國之聲報道,本週二,禁止NPD一案在聯邦憲法法院進入聽證階段。本案的關鍵問題在於,能否證明NPD對德國的憲法和民主秩序構成威脅。

“德國國家民主黨”(NPD)支持者示威抵制難民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開審極右翼政黨違憲案
全稱為“德國國家民主黨”的NPD成立於1964年,是一家在德國家喻户曉的極右翼政黨,常被視為典型的“新納粹”政黨。
在官網上介紹其目標的文字中,NPD毫不避諱地使用了“生存空間”(Lebensraum)等納粹術語,更對歐元拯救計劃嗤之以鼻,並放言由於外國人不斷增多,“聯邦德國的安全、完整性和法治正受到越來越多的侵蝕”。
德國聯邦議院、參議院和聯邦政府曾在2001年試圖通過憲法法院禁止國家民主黨。2003年,憲法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德國對內情報機構憲法保護局的線人滲透了該黨,當時提交的材料內容很多都是安插在該黨領導層線人的行為。也就是説,通過線人,國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該黨的活動,一手炮製了有利於取締的證據。聯邦憲法法院因此駁回了相關申請,判決不禁止NPD黨存在。
由德國16個聯邦州代表組成的聯邦參議院2013年再次向憲法法院提出禁止國家民主黨的提案,認為該黨的核心理念與納粹思想接近,是一個宣傳暴力、恐懼和種族主義的平台。
德國聯邦參議院將在此案中力圖證實以上論據,表明暴力和非法治程序是該黨自我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參議院還將突出該黨與“國家社會主義地下黨”(NSU)恐怖團伙的關聯。2000到2006年間,NSU在不同城市謀殺了10名外籍移民,其中大多數為土耳其人。

2013年11月國家民主黨在萊比錫舉行示威活動
德國參議院再次提出取締申請時稱,有關線人都已不再活動。而這一點可能成為辯護方的把柄。NPD方面會強調,這些線人仍在情報部門的編制之內,並可能竊取訴訟辯護的信息。
控辯雙方都面臨很大的風險。如果憲法法庭作出禁止NPD的裁決,該黨將不得不公開其組織機構的全部信息,其資產也將被沒收。如果法庭再次作出有利於該黨的裁決,對政府和聯邦參議院來説,則是又一次的門面掃地。
德國司法部長馬斯(Heiko Maas)表示此案具有標誌性。他在推特上表示,不管判決結果如何,任何一個法庭都無法取代與右翼勢力的鬥爭。必須從人們的頭腦中消除種族主義和極端主義。
馬斯指出,即使憲法法院裁決禁止NPD,右翼極端分子還會繼續存在。他還擔心在難民危機的背景下,右翼黨派之間會走得更近。
就近期多起難民住所遭襲擊的事件,馬斯表示這是德國的恥辱。“我們要向肇事者發出明確的信號:我們會竭盡全力將所有人繩之以法,我們決心捍衞我們的國家和民主。”
在憲法法院開始聽證前夕,國家民主黨的律師李希特(Peter Richter)表示,聯邦參議院對此的立場並不重要,該黨不需要證明自己的合法性。他説,如果因這一審判得到公開發言的平台,NPD會利用這一機會。

德國極右政黨國家民主黨主席弗蘭茨(Frank Franz)
德國政府也支持參議院禁止國家民主黨的提案。反對這一提案的人士則指出,NPD只是德國右翼勢力中的一小部分,禁止這一個黨於事無補,反而容易讓該黨成員成為“英雄”人物。
在德國政治版圖中,NPD長期扮演邊緣角色,該黨在聯邦議院選舉中還沒有越過得票率5%的門檻得進入議會。在2013年的大選中,NPD得票率僅為1.3%。但該在東部的梅克倫堡-前波莫瑞州進入了州議會,並由此獲得國家的財政資助。此外該黨在東部的一些市鎮和歐洲議會也擁有議席。
隨着去年難民危機的發展,右翼至極右翼主張開始有更多市場,一些極端行為也屢屢出現。
2月,德東部薩克森州包岑的一間正改建為難民收容所的建築疑似被縱火,圍觀民眾卻幸災樂禍。就在幾天前,該州克勞斯尼茨一輛滿載難民的大巴遭到襲擊。
另一以排外著稱的極右組織PEGIDA(“愛國歐洲人反對西方伊斯蘭化”)2月亦在德累斯頓舉行了近萬人的示威遊行,規模空前。
“我看到民意正在兩極分化,難民問題在政治化。”針對日益增多的此類事件,德國總理默克爾日前在電視採訪中坦言:“這是我們歷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個階段。”
儘管如此,由於二戰前後的歷史原因,德國朝野對於“封殺特定政黨”持高度審慎的態度。1933年到1945年,今天的執政聯盟之一的德國社會民主黨(SPD)曾遭納粹政權禁止活動。上世紀50年代,聯邦德國憲法法院裁決新納粹政黨SRPD違憲並必須解散。德國上一次頒佈此類禁令是冷戰期間的1956年。
位於卡爾斯魯厄的聯邦憲法法院擁有德國《基本法》賦予的憲法解釋權。除聯邦憲法法院外,任何個人和機構都無權取締政黨,並且聯邦憲法法院的取締只能建立在有機構或個人提出控訴的基礎上。
德國電視一台指出,取締某一政黨並不能根除極端主義,也無法禁止極端思想和言論。
聯邦憲法法院預計在3月3日公佈最終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