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vn:還有比天皇繼承人必須是男性更糟的
據日本《產經新聞》3月9日報道,日內瓦當地時間8日,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在對日本相關的最終提案中指出,日本的皇位只能由皇族男子繼承的規定是對女性的歧視,罕見地提出建議要求日方修改《皇室典範》。
在3月10日上午的記者會上,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表示在日本政府強烈的抗議下,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已經在對日本相關的最終提案中刪除了相關段落。

天皇一家全家福。左起:太子妃雅子、太子德仁、真子內親王、天皇明仁、愛子內親王、皇后美智子、佳子內親王、文仁親王、悠仁親王、親王妃紀子
這已經不是日本第一次被聯合國給盯上。去年10月26日,聯合國特別報告者莫德・德布爾曾經偷偷到訪日本,與當地的NPO進行過聯合調查。走之前,他在新聞發佈會上就日本社會中嚴重的援交現象強烈譴責日本政府,日本記者在心虛之下居然將13%聽成了30%,一時間各大報紙爭相轉載,鬧出了大笑話。當時,日本政府也針對該專家的發言向聯合國進行抗議。
不僅如此,聯合國在慰安婦問題上也曾多次譴責日本政府,而日本政府一直不肯正視問題。日方雖然承認戰爭期間日本軍中有多國籍的慰安婦,但是一直不肯承認在二戰期間“強迫徵集慰安婦”這一事實。換句話説,硬着頭皮就是不肯“強制”,變着法子地想轉移重點,不肯承擔自己的歷史責任。隨着日本與韓國政府在去年就韓國慰安婦問題達成了“不可逆的解決方案”以後,日本政府的底氣似乎越來越足,開始變得理直氣壯起來。在此次最終提案中,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認為日本政府的自我檢討非常不足,因為日本政府始終沒有承認“強制”這一事實。
另一方面,早在多年前,日本民法中規定的“夫婦必須同姓”與“女性在離婚後六個月之內不得再婚”等明顯歧視女性、違反男女平等的法條就一直受到世界輿論的譴責。1985年,日本簽署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聯合國也多次向日本政府提出改正建議但最終多是不了了之。就在2015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對以上兩個法條中的“夫婦必須同姓”下達了合憲判決,雖然針對“女性在離婚後六個月之內不得再婚”判決違憲,但是僅僅針對超過100天的部分而已,也就是説實際上女性還是不能夠在離婚以後立刻再婚。當然,這次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着重強調這次的違憲審查,並在提案中建議日本政府針對女性受到不平等待遇的情況儘快作出改善。
對於聯合國的提案,日本政府無疑是非常反感的,而且以干涉內政為由作出了抗議。那麼普通的日本網民們的意見是怎麼樣呢?筆者摘抄了幾則日本網站該新聞下面的評論者的意見。
“公平性の無い悪質な內政幹渉だよな ”
根本就和公平性無關的惡性內政干涉而已嘛!
“國連が特定の國の國體に幹渉することがおかしいだろ。”
聯合國干涉各國的國體這件事情難道不奇怪麼
“林陽子弁護士の女子差別撤廃委員會委員長選出 敵は國內にいるんだよ”
林陽子律師被選為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的委員長,原來敵人在國內啊
“一國の文化伝統に國連が口がはさむのがさすがに行き過ぎた越権行為だな
當然無視すべし”
聯合國居然對一個國家的傳統插嘴這種明顯的越權行為當然應該無視
“女性割引や女性専用車両もやっておくれ”
女性折扣和女性專用車不如都給我取消吧?
“ローマ法王も男ばっかじゃないか”
羅馬教皇不也都是男人麼?
“女性専用車は男性差別”
女性專用車廂才是男性歧視
“女の容疑者は基本的に匿名報道 男の容疑者は基本的に実名報道”
女性犯罪嫌疑人的新聞基本上都不報名字 而男性嫌疑人的報道基本上都是實名
“相撲も歌舞伎も差別ってか?”
相撲和歌舞伎難道也算是歧視?(女性不能擔任相撲選手和歌舞伎演員)
……
以上僅僅是一部分日本網民的言論而已,然而就筆者在網上所見大多的意見都是諸如此類。不過也有可能因為日本的網民和世界上其他國家的網民一樣,大多以男性為主,同時意見比較偏激,所以才會表露出一種對於日本社會的女性歧視熟視無睹的態度。
然而,日本社會的男女不平等是否真的像聯合國所指出的那麼嚴重?日本的男女不平等是否反映在其他方面?

日本國税廳的調查顯示,日本男女年均收入差距巨大,在男女50-54歲達到頂峯,日本男性的收入是女性的兩倍以上。
30歲之前,男女收入差距並沒有很誇張,然而到了普遍結婚的三十歲以後,我們可以看到差距逐漸開始拉大。因為部分日本女性婚後會辭掉工作專心持家,等到生完孩子以後再進入社會工作時,往往再也找不到像樣的工作。即使女性再次就職後從事的工作與男性沒有多大差別,但往往是非正式僱傭的形式,又或者是勞務派遣的方式,薪水與男性更是沒得比。

我們再來看不同行業間男女年收入的差距。
在日本,金融保險業是工資最高的行業,三十歲以上的從業人士可以輕鬆拿到800萬日元(觀察者網注:約合人民幣45.68萬元)一年的年薪,然後數據卻告訴我們一個殘酷的真相:豐厚的薪水僅僅是男性的專利,女性所得竟只有男性的一半。
即使在一些傳統意義上適合女性的行業,例如服務業、養老業、飲食業等行業當中,女性的年收入也比男性要少得多。拿零售業舉例子,男性的平均年收入是473.3萬日元(觀察者網注:約合人民幣27萬元),女性的平均年收入僅有220.9萬日元,竟然連一半都不到。 而220.9萬日元的年收入是什麼概念呢?如果是在東京的話,幾乎滿足不了温飽。雖然各行各業男女的年收入有差,有的差得多有的差的少,然而唯一相同的是沒有一個行業的女性平均年收入高於男性。

1985年,日本簽署了聯合國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此後日本政府也確確實實在男女不平等問題上做了諸多努力,這些都是不能夠否認的。然而數據告訴我們,效果並不好,因為男女的平均年收差距並沒有縮小,反而相對於四十年前更大了。

與美國相比,美國在切切實實地一步一步實現男女平等的社會理念。根據資料顯示,1979年,美國女性平均年收入僅是男性的62%左右,經過近40年的穩步增長,目前已經追到80%以上。再看日本,40年前是51%,40年後的今天,僅僅追到了54%,這樣的現實實在難以稱得上是一個發達國家該有的擔當和為世界平權運動作出的努力。日本停滯的不僅僅是經濟,還有深深固化在人們心中的不平等的思想。
據日經中文網3月7日報道,近日,日本總務省的勞動力調查結果顯示,夫妻雙方均工作的雙職工家庭比例首次達到50%。育兒期結束後,越來越多的妻子開始做兼職。越來越多的日本女性選擇在婚後走回工作崗位,也會有越來越多的日本女性在婚後繼續堅持自己的工作。然而在如今日本社會這種男女不平等的薪酬環境下,這些職業女性們的處境非常讓人擔憂。
1553年,英國第一位女王瑪麗一世登基,此後英國一共誕生了七位女王,由此可見即使是君主立憲制國家的皇位繼承人並非不可以是女性。天皇的皇位繼承人卻只能是男性,這毫無疑問是在歧視女性,雖然日本政府可以用國家傳統來堂而皇之地包裝皇位繼承歧視女性這一行為,卻抹滅不掉整個社會處處可見的男女不平等的事實。
然而想要根除這種根植在日本社會底部的糟粕,還需要日本國內外女權人士的奮鬥和努力,從來就沒有送到手中的權利,只有爭取來的權利。
伴隨着日本勞動力的缺口越來越嚴重,越來越多的女性選擇在工作崗位上實現自己的價值,而不是在家中默默犧牲。男性越來越難以在家庭中佔據絕對經濟優勢地位,日本男性們擁有着一位“大和撫子”妻子的大男子主義夢,實現起來將會越來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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