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顯聰成立“港獨”組織一天不到就退出 曾闖駐港部隊營地
昨天(27日),觀察者網報道了“港獨”分子招顯聰自行宣佈成立“香港歸英獨立聯盟”的消息,引起了網友憤怒。據港媒報道,招顯聰揚言“先歸英國後獨立”,聲稱將成立“香港自衞隊”,以“培育更多軍事人才”。然而,剛剛成立不到一天,招顯聰就已經和“組織”“閃分”,過程之快及戲劇化,連編劇都想不到。
為吸引媒體關注,招顯聰曾夥同多人於2013年12月闖入香港中環的解放軍駐港部隊總部,揮舞英國殖民時期的港英旗,要求解放軍撤離香港。
觀察者網的號解讀:
閃退,呵呵,這人是個bug嗎(手動大笑)
成立一天,招顯聰就已離開“組織”
綜合港媒報道,繼3月28日第一個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創建後,創辦“香港人優先”組織的招顯聰,26日宣佈成立所謂的“歸英獨立聯盟”(簡稱“英獨聯”)。該黨表明,將不會在九月舉行立法會選舉中缺席。但相隔不足一天就連番甩轆(香港流行語,形容一些人對工作毫無責任感,更沒交代,託付他做的事情經常辦不到,甚至令工作計劃化為烏有,累己累人)。
首先是招顯聰之前以建築公司“巷蜀公司”之名,在東亞銀行開了户口收取捐款,卻有網友存款被拒,隨即引起東亞銀行對户口進行政治審查的質疑,但招向銀行質詢後,銀行回應指存款往新户口,必須要出示有關生意往來證明。可見,偷龍轉鳳開户收捐款,此路不通。
該公司根本沒有生意往來,只是用作收取捐款之用,如何提供相關證明,在銀行回覆後,招顯聰對此向網友表示萬分抱歉。
上午發生户口捐款甩轆後,下午又爆出“閃分”。招顯聰發表聲明,指自己與“英獨聯”對“獨立”看法有分歧,“英獨聯”又不想與“台獨”扯上關係,所以“即日與其和平分手”。
觀察者網還發現,所謂的“歸英獨立聯盟”臉書(facebook)專頁“昨天晚間發帖顯示,招顯聰已離開“英獨聯”,主要原因是與該專頁對是以“君主立憲”抑或“共和國”方式“獨立”,見解不同,也不會代表“歸英獨立聯盟”出選立法會。

相隔不到1天就“翻臉”
與“本土派”劃清界限
曾因闖入解放軍軍營示威而被判囚14日緩刑一年的招顯聰,與“同路人”組成新政團“英獨聯”。他聲稱,“統獨無中間”,認為自己提倡香港獨立,與本土派截然不同。他又以“港獨”為綱領的“香港民族黨”為例,指對方分不清“獨立”和“建國”,對保留華夏史觀持正面態度,故不認為對方是“同路人”。
招顯聰向法新社聲稱,“(香港)‘獨立’是終極目標,迴歸英國統治只是過渡階段”。目前成員近30人的該黨將“歸英”當作邁向獨立的墊腳石,認為香港“脱英”的難度會小於“脱中”。招顯聰認為,“(建立)一個‘獨立國家’是香港的唯一出路”。
前天,“英獨聯”租辦公室召開記者會,幾經波折才完成,因為招顯聰不止遲到逾10分鐘,在宣讀“政綱”期間還不時中斷,與黨友交頭接耳,原來他們遺失自家設計的“香港共和國國旗”。招顯聰指揮黨友遍尋不獲,期間暫停記者會,自己走出會場外尋找,黨內亦就“國旗”失蹤事件內訌以粗言穢語互罵。

招顯聰

招顯聰叫囂要“建國”被揍
法律人士:或涉嫌犯法
對於招顯聰的種種言行,法律界直言或涉嫌觸犯法律。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按照公司註冊規定,每間公司成立時,須清楚列明業務性質。不能任意成立一間公司,再做其他“喜歡”的事情,這樣相當危險,並可能已觸犯了涉嫌洗黑錢的罪行。金融管理局及公司註冊處應主動對此類公司進行調查。此外,該公司以建築公司名義,在銀行開設户口,若用作政治募捐,銀行也須立即凍結户口,甚至終止該户口運作,再作詳細調查。
同時,法律界人士表示,若該建築公司實作為選舉,有關資產及營運開支等均須全部向選舉事務處申報。根據香港法例,若沒有註冊成社團或公司,不能進行公開籌款活動。任何人在公共場所安排、組織或者進行沒有申請牌照的任何非慈善籌款活動,即屬犯法。相關法例的原意主要是保障市民捐款獲得合法使用,杜絕有人借籌款活動做洗黑錢等勾當。
資深律師湯家驊表示,《公安條例》列明禁止成立半軍事組織,任何人如參與控制或管理相關社團,而該社團借使用或展示武力以宣揚任何政治目標,該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湯家驊指出,若有關組織將“自衞隊”主張付諸行動,或觸犯法例。

成立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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