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克爾·林德:出來個特朗普,是太民主還是不民主
唐納德·特朗普在美國大選中如日中天,炙手可熱。這是不是意味着美國已經民主過了頭?在歐洲,反體制政治人物接連粉墨登場,與美國特朗普、桑德斯的意外成功遙相呼應。或許“過度民主”也不失為這種現象的一種解釋。
美國《紐約雜誌》近期有一篇熱門文章,題為《民主政治如果太民主就完了》(Democracies End When They Are Too Democratic)。文章作者安德魯·沙利文尖鋭地批判了特朗普和“左翼蠱惑者桑德斯”,並宣稱“現在幾乎沒有什麼東西能夠阻擋民意,在選總統這件事上尤其如此”。
在美國與歐洲,問題其實都不在於民主太多,而在於民主太少。是“民主赤字”帶來了民心被煽動的負面後果。
愛爾蘭政治學者彼特·梅爾在2013年出版了一本題為《虛無之治:西方民主的空洞化》的書。他認為,大西洋兩岸的國家都有一個共同的趨勢,即大眾階層和精英階層都逐漸從選舉政治中抽身撤出。黨派已經變得無關緊要,那些原本由黨員們選出的政治家們逐漸被由捐贈人挑中的政治家所取代,捐贈人再砸下大量的廣告經費,將這些候選人推銷給選民。與此同時,基層的選舉機構和黨組織越來越少,這導致收入和教育水平較低的選民政治參與度進一步降低。大多數參與投票的美國選民都來自富裕階層,他們顯然無法代表整個美國社會。
候選人需要籌集大量的競選經費,這使得不論是民主黨還是共和黨的參選人都不得不服務於捐贈人階級的利益。不論政治家的理念多麼吸引保守派或激進派選民,只要與捐贈人意見不合,那麼一切都是白搭。只有三類不依賴捐款的候選人能跳出捐贈人的掣肘,他們要麼是像伯尼·桑德斯那樣的政治運動旗手;要麼就是羅斯·佩洛特、邁克爾·布隆伯格等自掏腰包的富豪;要麼是阿諾德·施瓦辛格、傑西·文圖拉這樣的社會名人。在這三條標準中,特朗普佔了後兩條。

蘭德公司近期發佈了一份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民調報告,指出選民的收入、教育、種族、性別、對穆斯林或非法移民的態度等因素,都不足以預測選民是否支持特朗普,相反,決定性因素在於選民是否認為“我這樣的人沒有話語權”。選民們感到無力,也許他們手中真的沒有權力可言。
過去人們可以通過選票影響國家政策,但是在過去幾十年裏,選民們可以影響的政策越來越少。儘管保守派立法委員極力反對,但是美國最高法院仍然接二連三地裁決州政府違憲,保護公民權利、墮胎和同性戀權利免受多數人暴政的侵害。始於羅斯福新政時期的經濟保障網,本來一直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負責,如今被提升到了全國層面。當今聯邦政府的救濟補助金支出,包括醫療補助、教育基金、交通基金和社區發展基金,佔到了州政府支出的約三分之一。這些救濟支出規矩繁多,使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成為了聯邦政府的附庸。只有在少數情況下,比如奧巴馬擴大醫保覆蓋面的計劃,地方政府才會強烈抵制聯邦政府。
在聯邦政府內部,許多原本由國會立法決定的事項,現在卻由司法機關判決、政府規定或總統行政命令的形式確定。國會時常放棄了應有的憲法責任,議員們往往更願意提出批評意見,而非參與立法。比如對於國會議員而言,攻擊總統就移民問題簽署的行政命令比改革移民法律簡單得多。
與此同時,原本應由民選立法機構制定的有關國土安全、隱私、醫療和環境等法規,如今交由非經選舉產生的團體,例如進行貿易協商的秘密跨國委員會等決定,也損害了多數決定原則。在某些貿易協定的規定下,公司和個人投資者只要聲稱受到國內法律或政策的不利影響,便可以對國家提起訴訟。毫無疑問,如果國家法律法規的制定權被交給了那些非經選舉產生的官員,而這些官員受到大企業與非政府組織的影響,那麼他們即使為了經濟上的蠅頭小利,也願意大量犧牲人民主權。哪怕你不是貿易保護主義者,也很容易這樣看待問題。
這些趨勢導致多數派選民的權力被大幅削弱。如果把錢塞進自動售貨機,卻什麼也沒買到,或者買到自己最不想要的東西,他們就會踢翻自動售貨機。
選民對選舉漠不關心,只有政治體制的改革可以解決這一問題,提升選民的政治參與。改革需要給予精英階層以外的普通選民更大的影響政策的實權,而不是税額優惠或工資補助那麼簡單。
自動選民登記(現在佛蒙特州、俄勒岡州、加利福尼亞州和西維吉尼亞州已經有了這一系統)、在線投票、週末和國定假日投票等都是美國正在嘗試的改革方向,但只要選民還認為自己的選票無足輕重,那麼投票率並不一定會有明顯的上升。根據《今日美國》與薩福克大學從上一輪總統大選開始共同追蹤的一項民意調查,59%的受訪民眾不想關注政治話題,他們認為候選人開出的都是空頭支票,在執政期間一無所成。政府癱瘓與官僚作風比推行身份證法(Photo-ID Law)更加讓公民的政治熱情一降再降。
在各級政府層面,基本民權的保障不應依賴於多數人決定。只有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例如社會保險與聯邦醫療保險(Social Security and Medicare),才是最有效的、公平的;而像公共醫療補助(Medicaid)和失業保險這些由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共同出資、標準因州而異的社會保險計劃則不是。但在大多數的公共政策領域,我們還是應當尊重“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做出決策的政府層級越高,普通百姓的影響力也就越小。企業遊説團體和資金雄厚的非政府組織即使未能説服地方政府,也可以去嘗試爭取州立法機構乃至國會議員,以改變地方性政策。與此形成鮮明反差的是,美國工人階級如果在地方層面未能爭取到權益,他們也不太可能在州府或華盛頓取得成功。要讓遠離政治的美國人相信他們的選票很重要,首先要加強各縣市政府的權力,因為它們在地方上的影響力最大。
在一些州,這也許意味着放鬆憲法和法律對地方政府收支的約束,如1978年加州通過的13號提案限制了地方政府徵收房產税的自主權。這些限制使市政府無法獲得充足收入,因而被迫採用更落後的行為創收,比如徵收用户費、消費税等其他税種,給人民增加負擔。
縣市應當享有更多自由,不應被與州立法機關“勾結”的利益集團所束縛。比如許多州的私營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在州首府屏蔽了市政府的寬帶系統。
與此同時,在教育、健康和基礎設施建設等議題上,國會可以減少對州和地方政府的收入共享限制,與地方選民共享權力與資金。
在地方政府層面,則可以就選舉方式進行改革,而排序複選制也許是可供參考的改革方向。在選舉沒有明確勝者的情況下,排序複選制能夠幫助選民“矮子裏面拔高個”,相比贏家通吃的簡單多數制,這種方式能賦予選民更大的影響力。近年來,包括加州的舊金山、奧克蘭,以及馬里蘭州的塔科馬帕克在內的許多城市都已開始嘗試這一選舉制度。
早些時候,美國還處在白人至上、基督新教掌握霸權的時代。《華盛頓郵報》專欄作家法裏德·扎卡利亞等知識分子把那時的美國視作“非自由主義民主國家”,稱其奉行“多數人的暴政”。而建立所謂“啓蒙精英”主導的“技術官僚統治”,則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並不是解決“多數人的暴政”的辦法。哈佛大學政治理論家雅斯查·蒙克稱之為“不民主的自由主義”。
當涉及到基本權利的時候,必須對多數人的意見加以約束。然而如果要地方政府把所有決定權上交到州和聯邦層面,讓非經選舉產生的法官、行政官員和協議談判人員代替直接對選民負責的議員的話,民主赤字“就會產生”並動搖民主體制的根基。
如果我們不希望選民感到自己的投票無足輕重,不希望他們受到蠱惑,那麼就應讓美國變得更民主而非更不民主。
(青年觀察者張成譯自《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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