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濛濛:靴子即將落地,網聯為支付寶財付通戴上緊箍咒?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吳濛濛】
近日,據財新報道稱,在醖釀了近三個月之後,網聯平台的籌建已於近期開始,並將在明年3月31日正式上線。而原計劃由兩家支付巨頭——支付寶和財付通主導建設的計劃也最終被否決,改為由網聯公司自主獨立進行平台搭建工作。(複習“網聯是什麼”、“為什麼要建網聯”請戳鏈接:氣哭銀聯的網聯,將帶領第三方支付走向何處?)
在支付寶、財付通兩家都擁有成熟完備對接體系的情況下,網聯為什麼還要捨近求遠、重新再造一個大工程呢?拉卡拉副總裁唐凌此前的一句話直指要害:“網聯決不能一家獨大!”

中立性和公共性才是網聯的最高價值
有統計數據顯示,截止2016年中,中國互聯網支付規模已超過16萬億。對於如此鉅額的交易,以支付寶和財付通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併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但這些第三方支付機構在給消費者帶來飛躍性便利的同時,也埋下了一些隱患———在業內看來,這種方式繞開了央行的清算系統,使銀行、央行無法掌握具體交易信息和準確資金流向,給反洗錢、金融監管、貨幣政策調節、金融數據分析等央行的各項金融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上述這些隱患正是央行下決心成立網聯的根本原因。
隨着第三方支付的整個市場規模越來越大,為防範風險、規範秩序,監管層選擇將這些機構拉進監管範圍,遵照通行的監管規則,讓支付的歸支付,清算的歸清算,也是必然之舉。
所以,從一開始,網聯的建設就不是奔着增加第三方支付機構利益去的。眾多權威人士的表態也充分地證明了這一點。
中國人民銀行主管支付業務的副行長範一飛在今年2月接受財新記者專訪時表示,網聯的定位是公共屬性、安全性、便利性,目的是提高支付機構的清算效率、交易留痕、資金和追溯、風險可控。
網聯籌備組的有關負責人則表示,網聯不管怎麼建,一定是要保證中立和安全,建成後驗收完畢才能完全交付央行,由網聯公司統一運營。
也有央行相關人士向財新記者強調,“如果不能保證這個平台的信息安全和中立性,寧可不上。”
甚至央行高層還對此事有這樣的原則性批示——“務必保證網聯平台掌握在人民銀行手上。”
所以,在對整個第三方支付重樹監管的過程中,無論新的體系會如何調整銀聯、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之間,以及第三方支付機構內部的利益關係,網聯的建設和運營肯定還是由官方監管層説了算。
財新方面最新獲得的消息也是説明了這一點:為了確保透明,網聯平台要自己建。
“現在的建設方式完全是透明的,從基礎開始,統一標準和模式;也不可能招標,因為無論由哪家機構來建設都不能得到其他機構的信任,只有網聯平台自己來建才行。”一位接近央行支付司人士透露,“現在是真正的共建,不是由任何支付機構主導,已得到業內比較大的認可。”
至於網聯的組織架構將如何設計,是網聯平台搭建中的一個重大難點,目前還未最終確定。
財新稱,除了牽頭設計方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央行也或將入股,以保證央行對網聯平台這一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的控制權和投票否決權。網聯平台的股東上限是50家,募股機構在40家左右;股權結構方面,除了央行和協會,其餘股東的股份份額最高不會超過10%,以防止網聯平台被大型支付機構壟斷。
這就很明顯了,用一句簡單粗暴的話來説,網聯建設就是要“防火防盜防支付寶防財付通”啊。

支付寶和財付通目前佔有第三方支付超過六成的份額(統計數據來自艾瑞諮詢)

另一家諮詢機構也得出了相同的結論
支付寶、財付通:機不可失,失不再來?
網聯並不是一開始就想提防支付寶和財付通的。
今年6月,央行發佈《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銀行卡清算市場開放靴子終於落地。當時盛傳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以及以工行為代表的銀行機構,都可成為銀行卡清算市場有力的競爭者,來終結銀聯獨霸的銀行卡清算市場。
不過,網聯開始籌建之後,是否應該由支付寶或者財付通來主導籌建,卻引起了各方爭議。如果是他們兩家來主導,這事就簡單了,只要給支付寶或財付通一張銀行卡清算牌照,就算拉入監管體系了;因為支付寶和財付通多頭連接銀行,已經成為了事實上的“網上銀聯”——即網上轉接清算組織。
但支付寶和財付通並不樂意這麼幹。因為持有卡組織牌照就意味着要發行自己的標識卡,成立自己的品牌、建立自己的商户,並且需要搭建自己的支付結算網絡和風險控制體系。
這對於一直跑在監管前面的支付寶和財付通來説,一方面需要極大的成本投入,另一方面,在已經完成了直連銀行的情況下,再重新對接一遍實在是沒有必要。
支付寶財付通這一不樂意,監管層的主意就改了。
依照改動後的監管方案,目前監管層打算對支付寶和財付通採取嚴防死守的態度。其結果是,這兩家目前在第三方支付市場上掌握絕對話語權的巨頭,在將來被納入網聯體系後,其影響力很有可能會被刻意削弱,從而難以在新的體系中繼續風生水起。
事實上,兩巨頭被納入網聯,受到衝擊的還不只是其在網聯體系內部的話語,還有更重要的東西——資源。
支付寶和財付通能有今天,最重要的資源——與銀行的對接渠道,當初可都是費盡千辛萬苦,一家一家談下來的。
對於第三方支付來説,銀行渠道代表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市場競爭力(對接的銀行越多,可覆蓋的用户越多),而網聯一出,支付寶、財付通此前辛辛苦苦搭建的這些優勢渠道一切白費,反而是讓巨頭之外的中小型第三方支付機構開開心心地搭了便車。
根據財新曝光的消息來看,借用支付寶、財付通原有系統的方案被推翻,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其他支付機構的強烈不滿。
有央行人士稱,“原方案屬於外包的方式,建起來快,但是後期改造難度大,加之後期如何運作不透明,外界無法瞭解;新的方案是所有參與方共同討論的,包括構架、技術路線和標準等,將實現最大程度地透明、公開,這樣其他支付機構就都放心了,也就沒有那麼大爭議了;雖然前期建設慢一些,但是一旦確立統一的標準,後面的實施就會相對快。”
11月初,新的網聯平台建設方案已向業內通報。拉卡拉一位高管對財新記者表示:“我們對這個新的方案還是比較支持的,沒有流失客户信息、信息保護方面的擔憂了。”。
為何第三方支付巨頭不能主導網聯建設?
監管層拒絕讓支付寶和財付通直接插手網聯平台的搭建,除了想要“一碗水端平”、重新建立由央行主導的互聯網線上支付新格局之外,也確實是因為兩巨頭自身暴露出了一些問題。
這些問題中最主要有兩個:一是這兩巨頭自身就達不到目前的監管要求,二是把如此關鍵的工作交給他們並不能讓監管層放心。
兩巨頭達不到目前的監管要求有主要體現備付金和實名制上。
為了保證第三方支付機構能夠應對賬户交易的資金需要,此前監管層就作出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需根據自身的沉澱資金,也即備付金規模,留存相應的自有資本。
央行此前對備付金規模的具體要求是,支付機構的實繳貨幣資本與客户備付金日均餘額的比例不得低於10%。
對於這一點,財新稱,大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都基本落實了這一規定,但支付寶和財付通由於體量過於龐大,均遠未符合監管要求。
此外,央行還有另外一個規定——為了便利監管,保證資金安全,第三方支付機構開設的備付金賬户最多不應超過五家銀行,但為支付寶和財付通開設備付金賬户的銀行遠遠地超過了這一數字。
支付寶最多曾擁有超過兩百個備付金賬户,至今還在70多家銀行分支機構中開設有備付金賬户;而財付通的這一數字也達到了幾十家。
在落實實名制的要求上,目前監管政策對支付機構的要求相比銀行已經寬鬆了許多,但支付寶和財付通還是不達標。
根據2015年底央行發佈、今年7月正式施行的“網絡支付新規”,支付機構會根據風險等級分為ABC三類,其中A、B類機構分別對應的Ⅱ、Ⅲ類賬户實名開户比例要分別超過95%、90%。而對銀行實名開户的要求是百分之百落實。
“理論上,只要有哪怕0.1%的賬户沒有落實實名制,就足以構成洗錢的漏洞。”一位銀行人士表示。
同樣因為體量龐大,沒有落實實名制的賬户肯定在兩個巨頭中是最多的,而存在這樣的窟窿,就不可能完全將借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過濾掉。
除了支付寶和財付通執行監管要求不力以外,高層之所以否決由支付寶和財付通來主導建設新平台的計劃,還因為技術問題。
網聯平台一下子對接幾十家甚至幾百家第三方支付機構,整個系統的技術難度可想而知。但是在監管層看來,這個事情也不是隻有支付寶和財付通才能做到。
財新在最近的報道中稱,考慮到突飛猛進、快速增長的移動支付交易規模,監管層要求網聯平台將採用服務化、平台化、分佈式技術,並已招募了多位來自市場的分佈式技術專家。目前網聯平台的籌備人員有60多人,包括從各家支付機構借調的業務人員。
這樣一來,用支付機構的人,但不用支付機構,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技術得以實現,還可以杜絕因支付機構搭建的平台被留有“後門”而使其他機構的信息安全遭受威脅的後果。
所謂“後門”,是指一些可以繞過安全性控制而獲得對系統訪問權的程序。據相關專家稱,如果網聯平台的源代碼留有“後門”,那麼不需要觸發任何條件,就能偷偷摸摸保留一份信息;甚至只要系統開發者想要拿到數據,就百分之百可以拿到,從技術上來説,這很容易做到,想擋根本擋不住。
而且這樣的“後門”外界不易察覺,很難被發現;若是想要在技術上對其進行檢測,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去讀一遍源代碼,但這樣的工作量十分龐大,相當於將整個系統重新開發一遍了,代價太大了。
在互聯網支付,尤其是移動支付的大勢已不可逆轉的今天,中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正走在全球的最前沿,而且即將引領着這一浪潮走向縱深,走得更遠。
從現在起,對第三方支付平台加強監管,從表面上看,會對支付寶、財付通這樣的巨頭形成一定的壓制,造成一些犧牲,甚至還會“得罪”銀行、銀聯等其他機構,但從長遠來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改變當前第三方支付市場魚龍混雜的狀況,重新樹立嚴整的市場時序是必要的,也是會促進機構更好發展的。
事實上,建立一套更高水準的線上支付監督平台,本就應該是監管層獨立進行決策的事情,支付寶、財付通成熟體系的搭建值得借鑑,但規範整個市場的話語,終歸不該由一兩個巨頭掌握。
況且,若因“偷懶”而對巨頭進行格外“偏袒”,很有可能會導致巨頭對市場進行壟斷,使本來活力旺盛的第三方支付行業受到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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