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向梁頌恆遊蕙禎追討186萬薪津 不接受退還已購物資
【觀察者網 綜合】據香港文匯報11月24日報道,在新一屆香港立法會首次大會宣誓時辱國播“獨”的“青年新政”梁頌恆、遊蕙禎,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取消議員資格後,香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下稱“行管會”)24日下午召開閉門特別會議,商議跟進行動。
身兼行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行管會考慮人大釋法內容和法庭案例後,決定全數追回“青年新政”梁頌恆及遊蕙禎由10月1日起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資金等,每人約需交回93萬港元。

圖片來源:大公網

梁遊二人多次在香港立法會鬧事
追回數額共186萬港元,未設交還期限
據香港明報11月25日報道,君彥會後向記者表示,立法會行管會決定向梁頌恆、遊蕙禎全數追回自10月1日起發放的薪金及營運資金,合共每人約93萬元(港元,下同),總數為186萬元,但未定交還期限。
梁君彥稱,根據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釋法,“未進行有效宣誓,不能就任立法會議員,亦不能行使議員職權及享受相應待遇”。參考釋法內容及案例後,行管會成員對是否全數或部分收回有關酬金持不同意見,但最終通過決定全數追回;立法會秘書處將去信梁遊二人,兩人可提出抗辯理由,秘書處會作相應考慮。
據立法會秘書處計算,自10月1日起,梁遊二人已分別領取或預支約93萬元,即二人最多共需“回水”186萬元,其中包括83.4萬元預支用作辦事處營運、助理薪酬、酬酢及交通開支等的運營資金,以及兩人已分別領取約93000元月薪。

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資料圖
梁君彥:不接受退還已購物資
在立法會商討追討梁遊薪津事宜上,身兼行管會委員的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行管會內的泛民議員不同意梁君彥按人大釋法內容日期,即由10月1日開始計算追討金額。他指出,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區慶祥在判辭中清楚説明梁、遊由10月12日喪失議員資格,因此立法會行管會應由10月12日起停止向二人發放議員薪金及津貼,而非追溯至10月1日。郭榮鏗認為,梁君彥應再諮詢法律意見。
公民黨還發表聲明稱,行管會追溯至10月1日的決定,對當事人及其選民極不公平;如按10月12日追討,梁、遊可少交付11日即約7萬元的薪金。
此前,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釋法後,郭榮鏗等人竟發動香港法律界部分人士舉行黑衣靜默遊行,抗議釋法。
對此,據明報25日消息,梁君彥認為,法院判決並無處理薪津等問題,但按人大就《基本法》104條的釋法內容列明,議員未宣誓不能享受任何酬金,所以由10月1日起追回款項。他也坦承,行管會委員對由何時開始計算有分歧,但最終都是通過全數追回。被問到人大釋法是否對立法會內務事務有指示作用,梁君彥響應説立法會要依法辦事。
梁君彥還表示,會等待上訴庭有裁決後再出信追回款項,會給予梁頌恆和遊蕙禎合理時間還款,又強調有關款項是公款,立法會要嚴肅處理。他還稱,若二人有抗辯,可發信,秘書長會再考慮。被問到梁、遊已購買部分物資,可否退還物品時,梁君彥重申“全數收回(每人)93萬,是錢來的”。
梁頌恆眾籌訴訟費 還妄稱打壓之意顯而易見
香港高院原訟庭裁定梁遊宣誓無效兼喪失議員資格,梁遊二人於24日下午向法庭提出上訴。香港高院上訴庭25日審理兩人宣誓案的上訴,26日將開庭續審。
梁頌恆24日在個人臉書(facebook)發表言論稱,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根據人大釋法內容,決定向他與遊蕙禎追討全數近200萬元薪津,而非依常理按比例計算,“打壓之意顯而易見”。
梁頌恆個人臉書、“青年新政”臉書頁面均發起眾籌,稱不論這次司法複核的結果如何,眾籌得到的款項都只會用於司法複核訟費之上。他還稱,行管會13名委員中,有9人是建制派,“期望一個合理結果可能就是最不合理的事”。
而此前梁遊二人對香港高院判決喪失議員資格的結果不僅要求上訴,還荒唐地要求英國政府插手,鬧上CNN求助美國政府,甚至試圖給蔡英文寫信……

梁頌恆在個人臉書呼籲眾籌

“青年新政”臉書截圖



香港網友在眾籌頁面下的回覆,呵呵……
據香港文匯報24日稱,梁遊二人去法院上訴時,有10多名“愛港之聲”成員到場示威,反對遊蕙禎和梁頌恆在立法會上侮辱中國人,支持人大釋法。他們在法院門外掛上寫着“‘港獨’撕裂社會,梁遊千古罪人”、“‘港獨’星火已燎原,釋法及時滅獨焰”等標語,召集人高達斌表示,兩人的行徑不但辱及華人,更反映他們低劣的政治水平,他們計劃寫信給台灣的蔡英文,更顯得行為幼稚,只懂得一味引入其他地區的勢力搞亂香港。高達斌還稱,梁遊二人種種行徑反映他們不熟歷史,呼籲香港教育局應該果斷重推中國歷史為初中必修科,並且獨立成科,讓年輕人能夠熟讀歷史,瞭解國家發展情況。


“愛港之聲”成員在法院外舉行“反‘港獨’撐釋法”集會 來源:大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