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財寶僑興私募違約涉事方踢皮球 還有靠譜理財嗎?
【觀察網 綜合】自支付寶旗下招財寶本月20日發佈公告稱“僑興電信”、“僑興電訊”債券出現了到期未能兑付的情況,現今事情已一波多折。浙商財險稱“資料未收齊”影響賠付,廣發銀行反過來説浙商財險的擔保文件是偽造的。真相由公安機關調查,可是誰來為未能賠付的大眾買單?網上理財還靠不靠譜?
據廣發銀行12月26日早間公告,“經我行鑑定,相關擔保文件、公章、私章均系偽造。鑑於該事件涉嫌金融詐騙,我行已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一切以公安機關調查結論為準。”

就在昨日,浙商財險才剛剛披露了公司與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就保函事項交涉的全過程。表示被銀行員工口頭告知保函為假,將不履行保函責任,但浙商財險至今未收到書面回覆。
而螞蟻金服也未能向此前對待天津事件一般積極解決問題。有業內人士稱,“説明螞蟻金服的財富板塊已經陷入了尷尬困境。”
銀行保函也有蘿蔔章?
前不久,國海證券200億代持債券出現10個億浮虧,系“蘿蔔章”所為,這次僑興事件3.12億保函也被稱是“蘿蔔章”。
據券商中國報道,到底是誰製作了這張假保函,還需要公安部門調查得出結論。但是毫無疑問,僑興事件已經由一個債務違約,上升到一起騙保騙貸的案件了。
所謂的反擔保措施,是保險公司在網貸平台上提供履約保證保險的常用工具。
招財寶這類大理財平台為了增強安全性,引入保險公司做“本息保障”,可以極大贏得客户信任,滿足客户的剛性需求。但是保險公司擔心接到炸藥包,一般情況會要求做反擔保,如果債務違約,由擔保方來賠。
於是,保險公司一隻手承保了債務違約的保險責任,另一隻手還握着一個反擔保協議,這個協議可以讓保險公司向第三方追償,鎖定自己的風險,銀行出具的保函就是反擔保措施中的一種。保險公司只有做好反擔保措施之後,才敢籤保險合同。
在招財寶爆出超10個億的逾期違約之後,賠付的壓力落在了提供本息保障的浙商財險身上。但行業排名30名開外、註冊資本金15億的浙商財險,去年底賬面資金只有不到3個億,並不是“土豪”。
“這麼大的風險敞口,保險公司沒有反制措施幾乎是不可能的。”一個保險圈內人士接受券商中國記者採訪時表示。
“到現在才知道是假保函,證明之前核保的時候根本沒有驗過。” 一家財險公司的業務負責人表示,在互聯網平台上做信用保證保險業務,保險公司所承擔的風險非常大。“如果是我來做這個業務,我一定會派我的風控親自拿着函去銀行網點,看着對方拿出印章簽印,全程錄影,否則我就不做。”
“資料未收齊”影響賠付
發行規模10億、本息金額高達11億元的私募債出現兑付風險後,發行人(融資主體)廣東僑興集團公司子公司向掛牌方粵股交出具《保險出險告知函》;掛牌方粵股交則向承保方浙商財險出具《保險出險通知書》;而平台方招財寶,則也向承保方浙商財險發出了《啓動理賠保障通知書》。
然而,讓投資者失望的是,一個星期過去了事件並沒有進展。浙商財險回應是因“資料未收齊”,還沒有履行賠付。

浙商財險在關於補充資料通知的説明中表示:
第一,僑興電訊、僑興電信私募債保證保險為涉及互聯網產品的保證保險業務,與傳統保險業務具有較大區別。
第二,被保險人數量眾多,索賠材料數量較多,還存在部分投資人已“變現”的複雜情況,增加了我司理賠審核的難度。
第三,僑興電訊、僑興電信私募債保證保險業務交易結構複雜,法律關係複雜,我司需要專業人士投入大量時間進行研究。
第四,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只有一次機會要求補充提供理賠資料。
鑑於上述原因,我司需要全面、細緻地審核投保索賠資料,並一次性通知補充提供理賠資料,確保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浙商財險表示,對於僑興電訊、僑興電信私募債保證保險業務中,僑興集團董事長吳瑞林向公司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擔保,某金融機構出具了履約保函。
對於是否已經獲得僑興6億資產抵押,浙商財險表示,12月19日,公司已向相關政府主管部門遞交辦理僑興不動產抵押登記申請。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相應的他項權證。後期能否取得,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浙商財險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66.24%,符合保險監管要求。
“此類涉及互聯網產品的保證保險業務理賠,牽涉被保險人數量多,交易結構複雜,與常規的理賠有所不同。希望社會各界能理性看待此次理賠案件,不要把正常的理賠工作看成拖延、扯皮甚至推諉。”浙商財險表示。
根據此類合同,被保險人請求賠償要提供的書面材料包括,索賠申請書、保險單正本、《借款合同》、擔保人對借款合同提供擔保的相關證明文件、被保險人向借款人和擔保人提起訴訟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機關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和財產保全的裁定書等等。由於該產品是粵股交所向招財寶推薦的項目,這些理賠材料應由粵股交所來蒐集。
根據浙商財險在保監會備案的此類保險合同,投保人如果提供偽造、變造證明材料的,被保險人未對投保人進行資信調查或違反規定程序進行貸款審批的,可以拒賠。
熟悉信用保證保險的業內人士表示,股交所在向招財寶推薦項目的時候,也需要提交相關盡職調查材料。這些材料如果出現了問題,責任很難劃定。
兩擔保人可能面臨被投資人起訴
招財寶於21日發佈公告,稱將為“僑興電信”、“僑興電訊”投資人承擔全部法律服務費用。
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徐以祥表示,從投資者提供的合同,產品説明書來看,在這個案件中,法律關係非常清晰,投資人要想獲得本息保障,最短的追索路徑就是起訴浙商財險,要求其儘快履行合同義務。
徐以祥分析,根據合同,在這個事件中,作為增信機構,浙商財險負有保險賠付義務。逾期企業僑興電信、僑興電訊在浙商財險處投保,浙商財險收取保費,向投資人提供本息到期兑付的保證保險。這意味着,當兩家企業未能按時償還債務時,依照保險合同約定,浙商財險必須對投資人的借款本金和利息進行理賠。
根據其保險合同的約定,浙商財險的絕對免賠率為零,就是必須賠付,不能免責。絕對免賠率為補保險人向投保人索償後,投保人未能償還的全部或部分貨幣債務的一定比例。
因此,對於投資人來説,起訴浙商財險,是依法捍衞自己權益,達到索償目的的最簡單,最直接路徑。
徐同時表示,投資者也可以同時起訴債務的擔保人,也就是僑興集團的創始人兼董事長吳瑞林。這是因為根據合同,吳瑞林以個人全部合法資產為本期債券的還本付息提供不可撤消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以現有的和將來獲得的工資、薪金、房產、股權、投資及其分紅向本期債券全體持有人提供不可撤消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保函在銀行面籤
據《證券時報》報道,僑興私募債違約事件中,保函是真是假成為事態發展的關鍵。
25日,浙商財險公佈了保函出具的全過程。
“2014年12月8日下午工作時間,我司工作人員在僑興公司人員陪同下,在廣發銀行惠州分行營業場所辦理了銀行保函面籤手續。”
“2016年2月1日,我司工作人員前往廣發銀行惠州分行進行保後回訪,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出具了回訪回執。”
“5月31日,我司工作人員和顧問律師前往廣發銀行惠州分行核查保函情況,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向我司出具了《銀行履約保函聲明》。”
事發之後的12月15日,浙商財險前往廣發銀行惠州分行要求履行責任,但未碰到該行主要領導。
12月16日,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公司銀行部工作人員與僑興公司財務總監主動約見浙商財險工作人員。但浙商財險再次要求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履行保函責任,仍未獲明確回應。
12月19日,浙商財險向廣發銀行總行和惠州分行發出了《有關銀行保函履行事宜的重大風險提示函》。
同日上午,浙商財險顧問律師前往廣發銀行總行了解該行履行保函責任的意願。廣發銀行總行辦公室人士口頭否認該行出具了保函。
同日下午,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公司銀行部人士和信貸管理部人士約見浙商財險工作人員,口頭表示保函的真實性存在問題,將不會履行保函責任。浙商財險在要求該行出具書面回覆的時候遭到拒絕。
主管部門推動解決
廣發銀行相關人士表示,廣發銀行在發現浙商財險的假保函後,立即向惠州當地公安機關報警,並向當地主管機關人民銀行惠州中心支行、惠州銀監分局報備。
近期,惠州市政府就僑興私募債逾期事件召開了專題會議,希望推動事情儘快解決。但目前尚未有回覆。
此外,記者瞭解到,監管部門正密切關注這次違約危機,並要求浙商財險每日進行情況彙報。
兩家違約公司的母公司僑興集團是惠州當地較為知名的民營企業。該公司是廣東知名的通信製造企業,多年入選“中國製造業500強”。
然而,據銀行業內人士透露,近期僑興集團還在向當地銀行申請借款,但是銀行對僑興的態度已經“異常謹慎”。
浙商望各界理性看待
此次事件中,浙商財險該不該第一時間賠付成為各方爭論的焦點。
浙商財險稱,保證保險業務的交易結構複雜,法律關係複雜,還存在部分投資人已“變現”的情況,需要專業人士投入大量時間進行研究。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只有一次機會要求補充提供理賠資料,公司需要審核好投保索賠資料,一次性通知補充提供理賠資料。浙商財險表示,希望各界能理性看待此次理賠案件,不要把正常的理賠工作看成拖延、扯皮甚至推諉。
上週四晚(22日),浙商財險發佈出事以來的第二份公告表示,公司已經成立由高管、律師、專業人員組成的專項工作小組,全力以赴地處理這起理賠案件。
尷尬的財富板塊
“對於平台方、項目推薦方、保險公司相互推諉,螞蟻金服並不像此前的天津事件積極解決問題,説明螞蟻金服的財富板塊已經陷入了尷尬困境。”業內人士對中國經濟網表示。
該人士分析稱,雖然螞蟻金服脱胎於支付寶,但事實上,自從剝離支付寶之後,一直在發展方面不温不火,由於用人原因,導致其財富板塊的價值並沒有得到很好發揮,甚至總是拖螞蟻金服上市的後腿。

面對財富事業羣的現實困境,螞蟻金服的高層最終也開始重視,不惜調動螞蟻金服所有的力量,集中全力來拯救財富事業羣,騰出得力干將螞蟻金服原支付事業羣總裁樊治銘坐鎮。
12月17日,此前一直悶不作聲的螞蟻金服CEO井賢棟突然發佈內部信稱,對組織陣型進行調整,以新的組織陣型面對未來。
根據調整的資料顯示,一線業務線總裁開啓輪崗,包括調任黃浩負責微貸及消費者金融事業羣,調任樊治銘負責財富事業羣,支付寶事業羣則將嘗試新的組織管理模式——班委制。由井賢棟擔任班長,曾松柏與倪行軍擔任副班長,班委成員包括鄒亮、袁雷鳴、陶瑩。
“從目前的態勢上看,井賢棟選擇輪班制,表面上看是顯得企業更公平化,其實質是目前並沒有看中能掌舵的人,最終不得不出現支付寶總裁缺位的現象,而此次調離樊治銘,其最終目的是讓樊治銘拿出所有的精力來挽回尷尬的財富板塊。”另一名長期觀察螞蟻金服的業內人士分析説。
其實,這並不是財富事業羣首次調整,在今年3月,其財富事業羣已經因出師不利有過一次調整,不過,與此次井賢棟的興師動眾相對比有些低調。
資料顯示,原先財富事業羣總裁袁雷鳴負責的業務板塊調整為農村金融,財富事業羣總裁由原中國建設銀行網絡金融部總經理黃浩接任。
“雖然説國企體制出身的黃浩有銀行出身背景,但面對螞蟻金服的金融多元化的現實,難免會陷入拓展資產端現實阻力,敗走麥城也是意料中的事。”有業內人士分析稱。
上述人士直言,經歷財富事業羣領導層的多次失利,螞蟻金服的高層也認識到,財富管理業務能否打開新局面,關鍵還是看新任管理者的資源和能力,而這也是井賢棟將樊治銘調到財富事業羣的根本原因。
根據資料顯示,2007年,樊治銘加入支付寶,歷任支付寶銷售部、發展規劃部、金融合作部、業務發展部負責人,總裁助理兼金融事業部總經理、支付寶副總裁等職位,並主導了支付寶多項新業務的拓展和多項重大項目的實施。2010年,樊治銘帶領團隊首創了快捷支付模式。

劇情回顧:僑興債券逾期事件陷僵局
據《券商中國》報道,12月20晚間,招財寶披露了僑興電信和僑興電訊的債券逾期公告,兩家企業各發行了5億債券,本息合計11.46億元。目前,已經到期的債券共計3.12億元,作為債券發行方的僑興電信和僑興電訊表示,資金週轉困難無法按時還款。
當發行規模10億、本息金額高達11億元的私募債出現兑付風險後,發行人(也就是融資主體)廣東僑興集團公司子公司向掛牌方粵股交出具《保險出險告知函》;掛牌方粵股交則向承保方浙商財險出具《保險出險通知書》;而平台方招財寶,則也向承保方浙商財險發出了《啓動理賠保障通知書》。
在招財寶這類平台上,各方的關係是這樣的:
招財寶:這類大平台最重視的是安全性,引入保險公司做“本息保障”,可以極大贏得客户信任,滿足客户的剛性需求。
融資方:對於融資公司(本案僑興)而言,要上大平台融資,就要拿到本息保障的通行證,但如果以自己的信用水平去和保險公司談,很可能通不過,即便通過了保險費率也會非常高。
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最怕擔心接到炸藥包。發債公司到底是個什麼情況,誰知道呢?於是保險公司要求做有人對債務人做反擔保,如果債務發生違約,由這個擔保方來賠。
於是大家不約而同地想到引入第三方做反擔保的方法,銀行保函就是這麼來的。
所有的事情做好之後,保險公司肯接貨了,股交所和招財寶也敢接包了,融資方如願以償,幾方成為了相親相愛的一家人。
但違約事件發生後,備案方、平台方、承保方的關係開始發生轉變。目前看來目前履行還款賠付義務的重任,落到了浙商財險的身上。
互金平台對接四板市場,是個什麼效果?
如果跳出來看招財寶私募債裏相關當事方的互相扯皮,那其實就是日漸龐大的中國場外非標市場一直逃不過去的一個問題——越來越多的互聯網業態的金融交易服務平台,正在對接全國多個區域性股權市場。
具體説來,中國近幾年正在冒出無數區域性股權交易所,俗稱四坂市場,通常由省政府批覆、券商等金融機構入股、金融辦牽頭、省政府監管。而這兩年,這些區域四板市場跟無數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平台一起,成為中國無數小貸、券商、基金子公司的資產出表之地,和小微企業的直接融資場所。私募債、定向融資、股權質押、ABS等非標資產盛行。
非標到底應該以怎樣的形態對接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所?合格投資人怎麼界定?這兩個其實是一路以來多家平台的困惑。如果我在線下在股權交易所購買金融產品,需要滿足一定門檻;但是到互聯網上,這樣的門檻被降低,平台本身並沒有承擔或起到識別合格投資者的作用。
一個類金融資產交易所業態的平台老總就曾經向記者坦言:一開始做的是信託收益權的拆分和銷售(注意不是信託份額拆分,那個屬於監管明令禁止),但是漸漸覺得監管的表態屬於不支持,所以這一年調整業務方向,只做保理類、融資租賃等稍微標準化一點的資產。
回到這次的僑興私募債違約事件,它具有代表性?因為它正在創造一個行業首例,業界正在密切注意着,一大堆添加“履約保證保險”的平台,究竟能不能夠保證自身平台上交易的資產按時賠付。
現在很多類似非標資產信息服務平台,隨便舉幾個例子:上市公司精達股份旗下的精融匯、陽光保險旗下的惠金所……一大堆,都把資產被保險公司承保作為一個增信的賣點。所以,當事方有沒有履責,會給影響我們要不要繼續信任互聯網金融平台上疊加了保險的產品。
並非保險公司第一張假保函
據瞭解,大地保險曾經出過一單假保函事件,情況與此次類似。解決方式是在多方斡旋下,大地保險先行賠付,後來進行了追償,並未實質受損。
互聯網平台上信用保證保險的風險監管部門已經注意到。今年12月初,一份《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互聯網平台保證保險業務管理的通知》發給保險公司徵求意見,對此類業務提出了更嚴格的監管。
徵求意見稿要求,保險公司經營互聯網平台保證保險業務應合理設置保險金額。通過互聯網渠道開展的互聯網平台保證保險業務,投保人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單户累計最高承保金額不得超過500萬元;投保人為自然人的,單户累計最高承保金額不得超過100萬元。
徵求意見稿還要求,保險公司應在業務系統中設定校驗規則,控制單户投保人累計投保金額,避免投保人通過多次投保規避金額限制。
(綜合券商中國、證券時報、中國經濟網、廣發銀行官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