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敦促泰國修改冒犯君主法 泰回應:未限制言論自由
據環球時報援引英國廣播公司(BBC)19日報道,近日,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敦促泰國修改關於冒犯君主罪的相關法律條款,認為該規定過於嚴苛,過高的起訴率和判罪率令人擔憂。泰國外交部作出回應稱,冒犯君主法並不違反國際人權法律,相關案件的審理無論在軍事法庭或在民事法庭都沒有區別。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13日發佈新聞簡報稱,2011至2013年期間有119人因涉嫌“冒犯君主”受到調查,但在2014至2016年期間,受調查人數增長至285人,並且只有4%的人最終被宣判無罪,在2011至2013年期間這個數據是24%。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發佈的關於泰國冒犯君主罪的新聞簡報
據法新社報道,一名清邁的保險業務員,泰翁(Vichai Thepwong),因在2015年9月10月期間,連續在臉書上發表10條貼文和視頻,批評泰國王室,於當年12月被逮捕,並被以泰國刑法第122條“冒犯君主法”起訴。他原本面臨70 年刑期,認罪後減至35 年。這是迄今為止,泰國關於“冒犯君主罪”判刑最嚴重的一次。
據BBC報道,2015年,曼谷一家法院同樣以冒犯君主罪判處48歲的導遊蓬薩·斯瑞布松(Pongsak Sriboonsong)60年監禁。他被控在臉書發帖批評泰國王室,每個帖子被處以10年監禁。但由於他表示認罪,刑期被減至30年。
蓬薩承認,在泰國2014年軍事政變前後的長期政治衝突期間,他的觀點具有政治色彩,並經常在臉書上發表自己的看法。

2016年12月1日,哇集拉隆功正式登基成為泰國新國王拉瑪十世 新華社發(泰國王宮宮務處供圖)
同是在2015年,泰國一位29歲的單身媽媽薩斯維蒙(Sasiwimon)因在臉書上發帖“冒犯君主”被判處56年監禁。由於兩個女兒尚且年幼,母親身體不好,薩斯維蒙請求法院寬恕,但法院卻不為所動。由於當局認為薩斯維蒙被控罪名太過敏感,不適合於公眾聆聽,因此案件並未進行公開審理。薩斯維蒙的律師建議她認罪以減少刑罰,**因為她不可能被判無罪。**最後,薩斯維蒙表示認罪,她的刑期被減至28年。
克里特·伊瑪特空(Krit Yeammaethakorn),負責帶領一羣保皇派成員在清邁監視社交媒體上反對君主制的內容,在接受BBC採訪時表示,“我很生氣,這與政治無關。這是一種自然的反應。我們討論了我們所看到的,並決定我們必須採取行動。”
克里特對於君主制有着強烈的情感。去年在聽到普密蓬國王去世時,他曾當眾哭泣。 “我知道我們是世界上唯一一個仍然把國王像神一樣對待的國家。但我們的已故國王不僅僅是一個神,他是一個活神。“克里特強調,“這就是泰國人對他的感受。相信在五千年的世界歷史上,沒有別的國王像他一樣偉大。”

已故泰國普密蓬國王 圖片來源:新華網
2014年9月27日,克里特的媒體監督小組通知了清邁警方,而警方通過調查,追蹤批評君主制的"臉書"頁面,查到了薩斯維蒙的電腦。
當媒體監督小組負責人克里特向警方通報時,他並不知道是誰發佈的有關內容。即使知道最後薩斯維蒙要面臨28年的刑期,克里特仍表示,“我並不後悔,其他人也不會,因為這是一個影響泰國人最為尊重的王室的問題。”“這就像一個法官宣佈判決時,仍然設法在情感上保持獨立一樣。”
克里特説,“雖然罪犯年輕,她也不懂法,還有兩個年幼的孩子。但正確的事情是,即使我們沒有起訴,法律也會不得不去處理她。罪犯必須受到懲罰。”
克里特並未詢問的薩斯維蒙近況,但希望她能得到赦免。BBC認為,泰國官方也許已承認對她的判決太苛刻,因為薩斯維蒙已經獲得兩次王室赦免,刑期被降至12年。薩斯維蒙仍然希望能夠再次獲得赦免。她表示,自己會向被指控侮辱的王室祈求憐憫。
BBC認為涉嫌冒犯君主的被告人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報道指出,冒犯君主罪案件的審理一般在軍事法庭進行,通常不對外公開,同時被告人也失去了上訴權。冒犯君主法的案子也拒絕保釋。
針對聯合國的敦促,泰國外交部作出回應稱:泰國王室是泰國社會穩定的支柱,制定適當的法律來保護王室是泰國的一貫做法,冒犯君主法並不違反國際人權法律。**他們認為,冒犯君主法旨在為王室成員的權利或聲譽提供保護,就像保護平民的聲譽免受誹謗一樣。**這部法律的目的在於保護國家安全和秩序,而非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泰國尊重並珍視言論自由。然而,這些權利必須在法律的界限內行使,不能破壞公共秩序或社會和諧,或者侵犯他人的名譽。
對於冒犯君主罪案件一般在軍事法庭審理這一問題,泰國外交部表示,軍事法庭的訴訟和民事法庭沒有區別。嫌疑人在軍事法庭會得到與民事法庭相同的權利保障,包括獲得公正審判、保釋和法律顧問的權利。同時,被控冒犯君主的嫌疑人與其他犯罪嫌疑人一樣,有上訴的權利和請求王室赦免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