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會刊憲6議席出缺 辱國議員剛被剝奪資格妄言考慮參加補選
據海外網8月2日報道,香港特區立法會刊憲四個議席出缺,特區政府表示會等案件司法程序結束,才決定何時補選。在回應立法會的刊憲行為時,被撤銷議席的4位前侯任議員中有人表示,已委託律師提出上訴;亦有人妄言,以自己的功能組別為例,或參加補選,或提請上訴。

香港特區立法會刊憲四個議席出缺(圖源:香港文匯網)
綜合港媒消息,香港立法會2日刊憲宣佈,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2017年7月14日作出的判決,原先由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等4人所持的立法會議席現已出現空缺。
特區政府早前就4人立法會宣誓違反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香港高等法院剝奪4人立法會議員資格。高院於7月14日裁定4人全被剝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由2016年10月12日起生效,即宣誓當日起失去議員資格。
據瞭解,立法會刊憲,宣佈四人原先的議席出現空缺,連同梁頌恆及遊蕙禎原有議席,立法會現時有6個議席出缺。至於政府會否就六個議席一併補選,抑或分開兩次進行,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與媒體茶敍時表示,終審法院將於本月下旬處理梁頌恆及遊蕙禎上訴許可申請。而其他4人的司法程序亦未完成,目前難以決定補選日期和安排。
對於議席的刊憲出缺,4位前侯任議員均未表示應有的反思和悔悟。梁國雄表示,已委託律師提出上訴,正等待法援署批出法援。
梁國雄妄稱:“原審法官是沒有回應,我的律師對控方的質疑,他是沒有回應,因為根據我們的説法,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宣誓不成功,不等於是拒絕或故意疏忽。”
姚松炎,劉小麗和羅冠聰就指正研究上訴理據。姚松炎表示:“律師團隊會替我們分析,每宗個案上訴的勝算和機會,我們亦要判斷,以我自己的功能組別為例,究竟是儘快補選,可以減少議席出缺的時間較好,抑或是較後時間上訴,去爭取多一次機會,在法庭上辯論有關的法理邏輯較好。”
對於刊憲出缺的後果,海外網早前曾採訪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副教授兼“一國兩制”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田飛龍。比照梁遊刊憲出缺,他分析稱,**刊憲行為意味着辱國議員席位已被依法剝奪,進入空缺議席補選程序。雖然,他們依法仍有參選資格及當選可能性,但基於人大釋法和香港法院判決,他們的言行不符合參選條件,在提名階段可被裁定不合格,喪失當選機會。**對於刊憲行為的影響,田飛龍解釋,刊憲是香港法例要求,照章辦事,無特別影響。
2016年10月,香港特區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後宣誓過程中,反對派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等人“加料”玩慢讀、變調不莊重、“加料”變誓言和撕扯道具等方式與“青年新政”梁頌恆、遊惠禎一道褻瀆立法會宣誓,侮辱國家民族。其行為引發全港憤怒,特區政府在全國人大釋法後入稟法院要求撤銷4人議員資格。
7月14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對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等4名議員下判決書:4名議員全部被判喪失議員資格,由去年10月12日起生效,即宣誓當日失去議員資格,4人還需支付訟費。據相關人士估計,每人最少支付300萬元訴訟費,還要退還立法會薪津至少200萬元,若無力償還負債將隨時破產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