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少宇:方舟子“普洱茶致癌論”背後的亂戰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岑少宇】
方舟子可能又要攤上官司了,這次與他槓上的,是雲南茶界,特別是雲南省普洱茶協會。
7月14日,知名科普公眾號《科學世界》刊登了方舟子的《喝茶能防癌還是致癌?》一文,矛頭直指普洱茶,稱“普洱茶的發酵、儲存,各種有毒真菌及易生長,所以容易污染黃麴黴素、伏馬毒素、嘔吐毒素等各種真菌毒素。這些毒素中最著名的是黃麴黴素,它是最強烈的致癌物之一。”

普洱茶界當然是一片譁然,很快就有文章指出方文的“笑點”。9月9日,雲南茶界代表們在開會後表示,雲南省普洱茶協會將正式起訴方舟子,要求其對不當言論作出公開道歉,同時索賠600萬元名譽損失費,以補償茶農。
其他科普人士也出手相助,“科普中國”就發表了美國食品技術協會高級會員、科學松鼠會成員雲無心的文章,反駁方舟子的論點。
而一直捍衞普洱茶的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茶葉學會名譽理事長陳宗懋,也終於在9月12日在“中國茶葉學會”微信號上發文,認為“關於普洱茶中的黃麴黴毒素對人體的安全問題儘可放心”。

“普洱茶致癌”的論戰由來已久
雙方陣營鮮明,見招拆招,好不熱鬧。其實,類似的論戰早就有了,話也都差不多。至於雲南茶界要拖上兩個月才決定起訴,已經可説是相當遲緩了。
方舟子文中列舉了兩項實驗:2010年,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研究人員抽查了廣州市場上的70份普洱茶樣品,100%被檢測出黃麴黴素。2012年,南昌大學一名食品工程碩士研究生重複了廣州疾控中心的研究,結果也和廣州疾控中心研究結果一致。
這兩項研究當時都引起了風波,從這次雲南茶界的慢動作看,恐怕預案還做得不夠好。
然而,也正是因為方舟子文中的主要數據就是這兩篇舊文,因此在論辯中顯得幾乎沒有殺傷力,對方“辯友”早就解釋過了,這次只要照樣來一遍,就可有看上去言之成理的反駁。
甚至廣州市疾控中心的研究人員都早在央視上闢過謠,他的實驗只是針對保存差的、價格極低的普洱茶。

雖然渣畫質,還是要感謝截圖的知乎用户“挑食老斯基”
而且,該研究有個關鍵詞“濕倉”,方舟子在轉引時弄丟了。按照雲無心的説法,“所謂‘濕倉’,其實是故意把茶葉放在温暖濕潤的倉庫裏儲藏使之更快地發生‘後發酵’……幹倉成為主流,濕倉早已成為行業中人人喊打的產品,把所有普洱茶都冠以‘致癌’的帽子,是極度不負責的做法。”
這確實是方舟子失分的地方,嚴重影響力文章的説服力。
在後來進行的“微訪談”中,方舟子指出:“實際檢測結果,不管濕倉幹倉,不管生普熟普,全都查出黃麴黴素……已經有多家實驗室查出普洱茶普遍含有真菌毒素特別是黃麴黴素。除了我在文章中引用的兩篇國內期刊論文,我還查到兩篇國際期刊論文,一篇是雲南農業大學副校長徐昆龍實驗室抽查了雲南15家茶廠的生普和熟普各15份樣品,用酶連法全都查出黃麴黴素,用HPLC法絕大部分查出黃麴黴素;一篇是中國農科院油料所抽查市場上幾種食品,其中普洱茶樣品共5份,用HPLC法全都查出黃麴黴素,最高達59ng/g,高得嚇人。”
可方舟子為什麼不在撰寫文章的第一時間,就和盤托出呢?
黃麴黴毒素的標準
經過多年的科普,現在許多科普愛好者都知道了這麼一句話:“不談劑量都是耍流氓”。這一波反駁文章中,此觀點也隨處可見。
巧的是,方舟子恰好反對這種説法,在這一問題上,早在幾個月前,就和雲無心槓上過。方舟子寫了篇《談毒性不談劑量是耍流氓嗎?》,點名雲無心。

在短文中,方舟子舉了幾個例子,其中有砒霜和馬兜鈴酸:“對砒霜的中毒劑量我們是知道的,但這並不意味着對很小劑量的砒霜就可以放心地攝入,微量的砒霜雖然不會讓人立即中毒,但是它的成分砷進入人體後難以再排出去,會積蓄下來……又如馬兜鈴科中草藥含有馬兜鈴酸,它對人體的傷害也是沒有最低劑量的,哪怕只攝入一點點,哪怕只吃過一次,也會對腎臟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傷……”
黃麴黴素與砷不同,是可以代謝、排出的,它和馬兜鈴酸的情況則更接近。作為最強的致癌劑之一,黃麴黴素或許也能“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傷”。
在早先的論戰中,中科院上海植生生態所研究員沈建華也指出,為普洱茶開脱的説法“完全不符合權威組織對黃麴黴毒素的評價,容易對消費者產生誤導。世界衞生組織(WHO)和國際糧農組織(FAO)下屬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 )曾多次評價過黃麴黴毒素。作為一個化學致癌劑,專家委員會從未推薦過ADI(acceptable daily intake,每日允許攝入量)或PMTDI(Provisional Maximum Tolerable Daily Intake,暫定每日最大耐受攝入量)等數值。通俗方式可以理解為‘黃麴黴毒素是沒有一個可以接受的劑量底線的’”。

方的説法不能説完全沒有道理,“不談劑量都是耍流氓”打破了很多人心中對有毒物質的教條,可別自己也變成教條啊。但方、沈忽略的問題是,與馬兜鈴酸不同,黃麴黴毒素隨處可見,要做到“零檢出”“零容忍”對整個食品行業來説都不現實。因此,主要國家對許多食品都訂立了限量標準,這就等於有了“底線”。
護茶派普遍都指出了這一事實。雲無心近日的回應中還舉了一個流行病學調查的例子,稱“科學家們總結出黃麴黴毒素B1的攝入量與肝癌風險的關係:每公斤體重每天吃1納克黃麴黴毒素B1,每一千萬非乙肝患者中每年大致增加一例肝癌;而對於乙肝患者,則是每一百萬人中每年增加三例”。言下之意,少量攝入基本無礙,但可惜沒有指明研究的出處、具體規模、時間跨度等等。
他同時按美國標準的上限估算,成年人每天可能攝入10微克黃麴黴毒素,以成年人體重60公斤計,其每公斤體重的攝入量約為170納克。而普洱茶裏的黃麴黴毒素,一天可能也就吃個0.1微克,並得出結論説“如果你擔心喝普洱茶會致癌,那麼吃飯導致的致癌風險比它要高100倍!”
然而,由於雲無心對引用的流行病學調查語焉不詳,很難判斷在每天可能已經攝入數微克(雲無心的10微克是從寬估計,我們這裏不妨收回來些)黃麴黴毒素的情況下,再增加攝入——而且有些劣質普洱茶中黃麴黴素確實含量很高,是否還符合“每公斤體重每天吃1納克黃麴黴毒素B1,每一千萬非乙肝患者中每年大致增加一例肝癌”的線性關係。所謂吃飯致癌風險高100倍的説法,也失之輕忽。
方舟子忽視的問題,其實另一方多少也忽視了:既然強致癌物黃麴黴毒素在主食正餐中很可能避無可避,那麼是不是應該對任何增量,都保持警惕呢?特別是對於某些特定人羣,比如飲茶多又捨不得買好茶的人,增量可能並不小。
方舟子則在微訪談中堅持自己的觀點:致癌物沒有安全劑量,因為理論上只要一兩個致癌物分子就可能引起致癌的基因突變,並不是説要達到一定量才會引起突變,只不過劑量越大風險越高。這是癌症生物學常識,希望這些院士、教授去回爐學學教科書,例如李雲主編《食品安全與毒理學基礎》第236頁:“WHO等權威機構規定,對於經流行病學確認的已知致癌物,在制定食品中最大容許量標準時不必考慮最大無作用劑量,而是容許量越小越安全,最好為零含量。”
流行病學與個例
陳宗懋院士的文章中,也提到了流行病學調查,而且看似比雲無心更進一步,在一段話中給了個文獻:“關於普洱茶飲用因黃麴黴毒素的致癌風險,在國內外開展的黃麴黴毒素風險描述研究多采用定量計算超額風險的方法(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 WHO Technical Report Series,1999,884:45-46.)。根據在極端保守假設下(我國所有人羣都是普洱茶的高消費人羣,且飲用的茶都被黃麴黴毒素高度污染),每1000萬人中僅3.2人會因飲用普洱茶而誘發惡性腫瘤原發性肝細胞癌(448人/14億人口),因此可以説因普洱茶中黃麴黴毒素引發的致癌風險極低。”
兩句話緊挨在一起,看上去後面的數據像是從括號裏的文獻得出的,但按圖索驥,1999年884卷的這兩頁根本就沒有找到黃麴黴毒素的相關內容。
至於陳院士説:“我國飲用普洱茶已有上千年的歷史,普洱茶消費較多的雲南省未見有大比例肝癌發病率增加的報道,這是最可靠的流行病學調查結果。”顯然過於粗疏,恐怕沒有任何流行病學專家會完全認同這種“自古以來”的判斷方式。靠這就能判斷,還要流行病學幹什麼?
方舟子沒有提到流行病學的問題,而是拎出一個急性中毒案例。處於護茶陣營的茶語網,則在反駁文章裏稱:“翻遍了幾乎所有搜索引擎,都沒找到這條新聞的出處。最後,才在某度學術板塊找到了這個臨牀病例。(弔詭的是,連國內知名學術文獻網站知網都沒找到這篇學術文章)。”

筆者也搜到了這篇論文,其實只是《臨牀腎臟病雜誌》的一篇病例報告,文中提到了患者每日喝普洱茶,普洱茶黃麴黴毒素強陽性,但沒有進一步的定量分析,也沒有排除導致中毒的黃麴黴素來自其他地方的可能性。

方舟子後來在微訪談中,再度引用了這個案例,並沒有其他“實錘”,似乎也顯得例子不足。至少,與馬兜鈴酸的情況大相徑庭。
利益鏈條
在黃麴黴毒素問題爆發前,普通人提到普洱茶,第一印象也許就是當年的暴漲與近年的暴跌,以及背後的炒作等等。有些人對所謂“普洱茶利益集團”多生個心眼,也無可厚非。
有些網友質疑,為什麼國內茶葉不設標準,出口的要查?

這一説法不完全準確,我國確實沒有專門針對國內茶葉的黃麴黴毒素測定方法,而曾經有過《SN 0339-1995出口茶葉中黃麴黴毒素B1檢驗方法(中英文版)》,不過現已作廢。而且國內是有《GB 5009.2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黃麴黴毒素M族的測定》的。
另外,有測量方法最多隻能證明某些進口國有要求,不能證明全球普遍要求檢測茶葉黃麴黴素,而食品安全標準有差異,也是常有的事。
有的則質疑,為什麼雲南科研人員發表了很多護茶的文章,而在抽檢中全部查出黃麴黴素的文章則發到了國際期刊上?
方舟子也有類似的觀點。

方舟子作為科普作家,畢竟隔了一層,需要真正做研究的人提供彈藥。可是,會潛心做實驗來研究茶葉的人,往往有業界背景,或者研究院所就在茶葉產地,不然一般不會去關心這些特定的商品。這就容易導致不研究的人説不上話,而研究者天然都是利益相關,引發讀者無盡的聯想。
話説回來,方舟子這邊似乎也“不乾淨”,被人扒出推銷家鄉茶葉**(注)**。中國茶葉品種繁多,普洱茶受了影響,某種特定的茶葉也未必受益,但如果方舟子自己能在文章中表明“利益相關”,是否更好些?

總而言之,雙方在這場大論戰中,不僅沒有使“真理越辯越明”,反而都暴露出了很多論述上的問題,影響了科普界與科學界的公信力。中國的科普工作本來就任重道遠,在網絡論戰中似乎更加道阻且長了。
作者注:本文刊發後,經事主指正,“家鄉茶葉”確實用語不妥,特此更正為“方玄昌家茶”。因事主公開抗議,故不修改原文,以作者注的形式勘誤。


另外,本文原意只是擺出雙方觀點,並指出論述上的不足。由於事件仍在發酵,在文章完成後,又有新動向,比如方舟子指出科學公園主編引用文獻有誤。在筆者看來,這與方舟子引用濕倉文獻,卻丟掉“濕倉”兩字,是同樣嚴重的錯誤。
這也再次證明了本文的觀點,雙方作為著名的科普作者,雖然過去都功勞赫赫,但這次在意氣或其他因素影響下,沒有發揮出應有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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