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億慢性病患者亟需“帶病投保” 險種,個人税優險受益人羣明年或將翻增_風聞
华方-2018-07-25 10:49
醫改進行了多年,慢性病羣體因數據龐大而倍受關注,這點從社保對慢性病病種不斷增加的新聞信息中不難看出。而在很多商業醫療保險中“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及症狀均不賠付”的條款將慢性病人羣拒之門外,好像慢性病人羣只能購買社保獲得經濟上的補助與支撐,但其實,在商業保險中可以帶病投保的慢性病險種已經在2016年誕生,只是允許帶病投保的硬性要求使保險公司賠多賺少而不受推崇,慢性病患者更是知之甚少,這款適合慢性病人羣購買的險種就是個人税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簡稱“税優健康險”。今天,筆者為大家詳解這一險種的誕生記,共同期待醫改傾斜、政策發力讓更多更全的慢性病險種問世!【推薦閲讀:多設慢性病險種是慢性病患者有錢吃藥續命的藥神!】
政策驅使:商業保險中誕生首款可帶病投保的險種!
2013年9月,國務院下發的《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借鑑國外經驗並結合我國國情,健全完善健康保險有關税收政策”;2014年8月,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完善健康保險有關税收政策”;2014年10月印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也提出要完善財税支持政策。
正是在這一系列大政策的驅使之下,財政部聯合國家税務總局、保監會於2015年5月8日發佈【財税[2015]56號】《關於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税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到了8月分,保監會將這一商業健康保險取名定義為“個人税收優惠型健康保險”,同時印發《個人税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到了2015年11月27日,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保監會以財税〔2015〕126號印發《關於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税政策試點的通知》,提出這款“個人税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於2016年1月1日開始執行發售。
據瞭解,個人税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最大的特點就是可以帶病投保,這對於慢性病羣體來説是一大利好信號。保監會在第八條、第九條中明文規定,個人税優健康保險產品採取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户積累兩項責任。醫療保險應當與基本醫保、補充醫療保險相銜接,用於補償被保險人在經基本醫保、補充醫療保險補償後自負的醫療費用。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不得重複報銷。個人賬户積累僅可用於退休後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和個人自負醫療費用支出。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
獨家盤點:唯一一款慢性病險種僅有30家在售
據中國保監會官網信息顯示,中國目前有422家保險公司,其中控股集團12家,外資公司190家,但筆者從專業人士處獲悉,這款允許帶病投保適合慢性病人羣購買的個人税收優惠型健康保險在購買時還有一個硬性的標準,那就是必須得是納税人,還要出示自己最近12個月的納税證明。由於這個“税優健康險”是政策倡導下的產物,所以如果你是帶病投保的話保險公司的賠付風險特別高,目前只有30家保險公司符合經營要求在售這款產品。這些保險公司的名單均在中國保監會官網分6批公佈,具體如下:
第一批公佈3家: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康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批公佈9家: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建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吳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批公佈4家: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批公佈7家: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農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崑崙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德華安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第五批3家:工銀安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英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批4家: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信誠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恆安標準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據悉,**截至今年5月30日,全國個人税收優惠型健康保險險種共收取保費6.54億元,生效保單22.7萬件,**這讓不少慢性病、帶病投保的人羣受益!只可惜,大多的慢性病人羣為農民或者基層員工,很難達到納税條件、無法提供納税證明,所以這一險種也將很大一部分慢性病人羣拒之門外。
3億慢性病患者亟需“帶病投保”險種延續生命
數據顯示,慢性病人羣約超3億,WHO也將癌症列為可防可控的慢性病之列,近年來,保險業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積極參與醫藥衞生體制改革、服務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筆者認為,商業保險公司不能單靠政策刺激才肯讓步割肉制定出“帶病投保”慢性病險種。因為讓這些龐大的人羣有錢買藥、有錢吃藥續命的關鍵保障不能單靠社會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作為補充醫療保險的商業保險也應該充分發揮自己的功能與作用,更該無須揚鞭自奮蹄主動研究開設適合慢性病羣體的慢性病險種!【推薦閲讀:醫改中商業保險公司能否成為慢性病人羣的藥神?】
業內人士告訴筆者,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税地税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提出從2019年1月1日起,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將交由税務部門統一徵收。這一信息或將暗示允許帶病投保、適合慢性病人羣的“税優健康險”推廣力度會逐步增強。
他説:“個人税收優惠型健康保險”在購買時有兩個硬性的標準,一是交社保,二是有納税證明,如果明年社保交由税務部門徵收,慢性病羣體有社保、有納税的信息通道更清晰明瞭,“税優健康險”的受益人羣或會翻倍增加,而每月200元的保費對於慢性病人羣來説買了就能用也是十分划算實用的!
也有消息稱,目前,有100多家保險公司開展商業健康保險業務,備案銷售的健康保險產品涵蓋疾病險、醫療險、護理險和失能收入損失險四大類有2300多種產品。但大多險種都不適合慢性病人羣購買,慢性病患者希望在今後一段時間內,像“税優健康險”這種允許帶病投保的險種能夠越來越多,讓慢性病羣體享受到全民醫保的福利,不再為沒錢吃藥犯難!
文 | 常有才
原標題 允許帶病投保的慢性病險種受益人羣明年或將翻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