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龍抽檢不合格,網友説這是地方標準在打架是什麼情況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8-09-04 22:11
昨天,應該很多人都被這樣的一條新聞嚇到了吧!

啥?
衞龍出事了?!
事情起因於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的一份公告,大致內容説出這個部門抽檢了一批食品,其中檢出衞龍這個知名大廠的辣條存在違規添加的情況。
我們來看一下通報中涉及到衞龍產品的具體內容:
南漳縣東方天天樂購物廣場銷售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委託駐馬店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親嘴燒(紅燒牛肉味調味面製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1-19),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0.163g/kg,標準要求為不得使用;脱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脱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131g/kg,標準要求為不得使用。
南漳縣東方天天樂購物廣場銷售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委託漯河衞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麪筋(香辣味調味面製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1-19),**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0.307g/kg,標準要求為不得使用;脱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脱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180g/kg,標準要求為不得使用。
據瞭解,湖北省食藥監援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的規定,調味面製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脱氫乙酸等添加劑,判定衞龍旗下的這兩款產品均屬於是違規添加。
據筆者查詢,該國標由國家衞生和計劃委員會於2014年12月24日發佈,次年5月24日實施。在開篇就提到,“本標準規定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使用範圍及最大使用量或殘留量。”

在這份標準中的確沒有看到,山梨酸及其鉀鹽和脱氫乙酸及其鈉鹽被允許使用在調製味面製品之中。



山梨酸及其鉀鹽使用範圍及允許添加劑量

脱氫乙酸及其鈉鹽使用範圍及允許添加劑量
因為言之鑿鑿,很多朋友就擔心了。不過,中國人向來天不怕地不怕,看到這樣的新聞照樣也是來包辣條壓壓驚,還有人調侃説,連整個元素週期表都能吃了,還怕這些牛鬼蛇神的添加劑嗎?




既然被點名了,衞龍也必須要做出點回應。於是,它在9月4日晚1時許發表聲明了。節約時間,小編給大家劃一下重點:
1.自2007年開始,調味面製品(辣條)一直執行各地方標準,其中河南省執行的是《調味面制食品地方標準》(DB41/T 515-2007)、湖南省執行的是《擠壓糕點地方標準》(DBS43/002-2017);
2.衞龍公司嚴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標準及食品生產許可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現河南省地方標準現行有效,所以衞龍公司的生產行為合規,食品正常的添加也合法;
3.新國標還處於意見徵求階段,並沒有正式發佈。

有一些網友在看到這個聲明之後,更加堅定地站在了衞龍這邊。他們甚至陰謀論地猜測,這是不是地方標準打架啊,或者是湖北省的食藥監有地方保護主義之嫌!



等等等等,這話小編怎麼就聽不明白了呢?這怎麼是地方政府部門在敲商家的竹槓呢?這湖北省食藥監明明是依照國家標準來依法行政的,衞龍公司拿地方標準回懟算什麼態度呢?然後,還想問一下,衞龍公司説新國標還在意見徵求階段,那麼請問如果是這樣的話,食品公司不應該遵守現有的國標嗎,也就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
衞龍公司聲明能夠站住腳的基礎全部在於“自2007年開始,調味面製品(辣條)一直執行各地方標準”,那麼真實情況是怎麼樣的呢?
這裏要稍微扯遠一點,有媒體梳理發現,從2015年到2017年6月15日,全國有15個省份共計131家辣條生產企業的195批次產品上了食藥監部門的黑名單。這些檢查有地方食藥監部門的抽檢,也有國家食藥監總局的抽檢。既然認為地方之間,有標準打架之嫌疑,那麼我們就以2015年春節前夕國家食藥監總局對辣條的大檢查為例。
當次國家食藥監管總局發佈的抽檢情況顯示,多款“辣條”位列不合格產品名單。據中國經濟網報道,記者注意到不合格產品共涉及“玉峯”、“風旺”、“阿婆傳奇”等共7家生產企業的15款產品。不合格項目包含,酸價、菌落總數、檸檬黃、胭脂紅等。
報道還稱,該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監督抽檢了24類食品,抽檢樣品共計46140批次。其中,辣條食品共被抽檢了38款產品,全部來自湖南地區。


有沒有注意到細節,在衞龍的聲明中提到兩種地方標準,一個是河南省的標準(2007年頒佈執行),一個是湖南省的標準(2017年頒佈執行)。國家食藥監總局2015年的這一次抽檢,抽檢的“辣條”產品全部來自湖南省,時間是在湖南省地方標準未出台前。
實際上,“辣條”只是消費者對其的俗稱。在業內,辣條也有南北派之分,南派主要在辣條發源地湖南平江縣,北派則集中在辣條生產重地河南鄭州。前者生產的辣條歸類在“擠壓式糕點”之下;後者則稱其為“調味面製品”,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要求,屬於“方便食品”。
南北之間有着不同的生產標準,這就是衞龍聲明中提及的河南省標和湖南省標。在百科詞條上,是這樣介紹辣條的:
辣條,主要原料為小麥粉和辣椒,有大量的食品添加劑,尚無統一製作標準,市面上辣條廠家一般按照地標執行生產,執行標準一般為DB41/T515-2007和GB2760。辣條屬於辛辣食品,不宜多食。由於其製作成本低廉,導致行業內存在眾多不良生產廠家,建議自行製作或選用安全廠家。
如此看來,衞龍所言非虛,它講的更多是行業內的潛規則。
那麼湖北省食藥監這一次的抽檢是不是就師出無名了呢?
湖北省食藥監如果不承認河南、湖南兩地的地方標準,既不認為辣條屬於是“擠壓式糕點”,也不認為是“調味面製品”,而是按照辣條屬於是“方便食品”處理。依據於此,查詢《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可以發現,山梨酸及其鉀鹽和脱氫乙酸及其鈉鹽兩種添加劑同樣沒有被允許使用在方便食品之中的。
科信食品與營養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鍾凱在接受中國經濟網的採訪時談到,**“這個事情的核心並不是食品安全問題,而是食品安全管理問題,更具體一點,就是標準適用性的問題。”**鍾凱指出,辣條屬於“調味面製品”,歸為“方便米麪製品”管理。這一點已經在原食藥監管總局的覆函中明確,而且今年早些時候公佈的調味面製品國家標準徵求意見稿中也明確了這一歸類方式。
雖然這個歸類方式處於徵求意見的階段,但是據媒體報道,這個歸類也是得到了南北各地辣條協會的認可了的。

來源: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調味面製品(徵求意見稿)
而允許用於方便米麪製品的食品添加劑基本上都是由方便麪企業申報的,因此主要是增稠劑、抗氧化劑、色素、酸度調節劑。僅有的一個允許用於方便米麪製品的防腐劑是乳酸鏈球菌素,但也限定在濕方便麪。**因此按照國家標準,目前辣條只要用到防腐添加劑就是違規。**從這一點上講,湖北省食藥監的作為仍可被認為是依法行政。
所以,現在是什麼局面呢?是南北標準不統一帶來的異地監管困境嗎?似乎也不是!
此前有媒體報道,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於2016年11月提出調味面製品行業國家標準立項,由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等機構牽頭,計劃用一年左右時間制定好辣條的國家標準。據參與專家透露,新標準出台後將會對辣條產業發展起到良好的規範作用。

據瞭解,新《食安法》第29條規定,對地方特色食品,國標制定後,地方標準即行廢止。正是因為這樣,南北派之間都希望“即將”出台的辣條國標能夠更靠近和符合自己一方的生產標準,而關於南北派之間對於辣條國標制定話語權的爭奪也完全可以單開一文大書特書。
回到正題,此次湖北省食藥監和衞龍遭遇到的尷尬,只是國標推進過程中一個窺見行業生態的縮影而已。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