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魯山“未成年強姦案冰釋前嫌”嫌疑人被提起公訴_風聞
没有故事-还没写完的风闻小编2018-10-09 13:03
據河南檢察微信公號10月9日消息,被告人趙某強姦一案,由河南省魯山縣公安局立案偵查,於2018年7月17日提請逮捕,魯山縣人民檢察院於7月24日以犯罪嫌疑人趙某涉嫌強姦犯罪作出批准逮捕決定。8月27日,案件移送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因趙某為16週歲未成年人,系在校初中學生,本人認罪悔罪,辦案機關經聽取被害人方面意見,依據刑事訴訟法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理規定,依法將趙某的強制措施由逮捕變更為取保候審。10月9日,魯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將被告人趙某強姦一案向魯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審查起訴期間,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官微9月19日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報道。但該案涉及未成年人及隱私,辦案程序尚在進行,此間進行報道是錯誤的,並且報道中多處表述錯誤、用語明顯不當,造成十分不良的社會影響。我院已責成魯山縣人民檢察院認真整改,吸取教訓。感謝和歡迎社會各界對檢察工作的監督支持!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
2018年10月9日

9月21日,一則“16歲少年被控強姦罪後,取保候審返校上學”消息引發關注。
網友提供的多組截圖顯示,來自魯山縣人民檢察院的官方微博消息,今年16歲的小趙是該縣某中學初二學生,暑期因一時衝動與一名17歲的女孩小花強行發生了性關係,案件移送至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
消息指出,當事雙方均屬未滿十八週歲的在校未成年人,未檢科聯繫當地調解委員會對雙方進行和解,王某賠償了小花父母八萬元人民幣,雙方自願簽訂了和解協議書。
上述消息稱,2018年8月27日,案件移送至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鑑於小趙主觀惡性較小、系未成年人、與被害方依法自願達成了和解等,遂於9月2日啓動羈押必要性審查,將小趙的強制措施由逮捕變更為取保候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