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事件”始末_風聞
直心少年-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我们在负重前行!2018-12-28 11:09

那這酒到底是“藥到病除”還是蒙古大夫開的“虎狼之藥”?
2015年9月1日,新《廣告法》修訂後正式實施。上海市工商局對“頂風作案”的鴻茅藥酒廣告進行立案查處,成為新法實施後工商部門查處的“違法廣告第一案”。
2016年,“鴻茅藥酒配製技藝”正式入選文化部《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16年09月10日,《中國經營報》報道鴻茅藥酒由於“在媒體上宣傳時,存在表示功能的斷言,誇大宣傳治療範圍”而被新疆庫爾勒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停售。
2016年09月12日,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公司發表《鴻茅藥業的鄭重聲明》稿,指稱“針對‘中國經營報’記者不實報道,鴻茅藥業將法律維權”。
2016年12月28日,國家質檢總局發佈2016年第128號公告,批准鴻茅藥酒為“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
2017年5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關於調整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的批覆,將涼城縣岱海鎮部分區域劃出,設置鴻茅鎮,為涼城縣人民政府駐地。
2017年6月29日,鴻茅藥酒入選首屆“CCTV國家品牌計劃”。
2017年7月24日,鴻茅藥業與中央廣播電台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2017年8月1日,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公司進入上市輔導期。
2017年8月25日,人民日報社主管的《健康時報》發表《誰是鴻茅藥酒的護身符?》,通過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不完全統計的結果顯示,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2017年10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鴻茅藥酒廣告發布情況的通告,稱自2008年起至今在全國發布的違法廣告彙總、公告、通告,均未涉及鴻茅藥酒。
2017年11月10日,鴻茅藥酒再次入選2018“CCTV國家品牌計劃”行業領跑者。
2017年11月13日,“內蒙古鴻茅藥業股份公司”稱因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正式更名為“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涼城縣人民政府縣長尉代青在涼城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所做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宣佈,全力支持鴻茅國藥公司滬交所A股主板上市。
2017年12月8日,隸屬上海報業集團的澎湃新聞發表《鴻茅藥酒7年拿1167個廣告批文》,報道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統計,在所有獲批藥品廣告非處方藥品種裏,鴻茅藥酒所獲的廣告批准文號兩倍於排名第二的“阿膠”,是莎普愛思的3倍以上。
2017年12月19日,廣州醫生譚秦東在自媒體發佈網貼《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援引多地食藥監部門的通報和此前的媒體公開報道,指出在老年人羣體中熱銷的“鴻毛藥酒”(“鴻茅”的故意誤寫),實際上是酒劑類中藥,成分中含有多種毒性中藥材。存在誇大宣傳、曾被責令停售的問題,並在標題上指鴻茅藥酒是“毒藥”。
2017年12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召開了鴻茅藥酒廣告評審論證會,對已審批的鴻茅藥酒廣告進行審評、論證。結論為:鴻茅藥酒廣告符合《廣告法》、《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藥品廣告審查發佈標準》的有關規定。
同日,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到涼城縣公安局報案稱:互聯網上有人對“鴻茅藥酒”進行惡意抹黑,稱鴻茅藥酒是“毒藥”。網上的大量不實言論和虛假信息,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共計300餘萬,造成鴻茅國藥直接損失1425375.04元。
2018年1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振興蒙醫藥行動計劃(2017—2025年)**的通知。
同日,涼城縣公安局同意立案偵查,於1月10日對嫌疑人譚秦東跨省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1月25日經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對譚秦東進行逮捕,並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18年3月5日,“315”來臨之前北京煒衡(上海)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程遠在自己的微信公號“法律101”發表了《廣告史劣跡斑斑的鴻茅藥酒獲“CCTV國家品牌計劃”,打了誰的臉?》,從廣告法的角度對鴻茅藥酒進行實例分析。
2018年3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對外公佈《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鴻茅藥酒廣告審評論證會 並對有關情況進行核實》的通告。
同****日,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在官網發了一份《對一些自媒體嚴重誹謗我公司商譽的嚴正聲明》,以嚴重損害企業聲譽為由,依法追究相關文章作者和相關媒體的法律責任,並將其告上法庭。
2018年3月14日,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王登華一行視察鴻茅國藥,讚揚鴻茅國藥作為涼城縣的支柱企業,為地方解決了大量就業問題的同時,也有效促進了地方經濟發展,帶動了地方品牌建設,從多個方面為涼城做出了突出貢獻。涼城縣縣長尉代青陪同視察。
2018年4月2日,由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支持召開的"保護民族品牌,振興中蒙醫藥”研討會在呼和浩特舉行。與會專家認為“最近一段時間來,主要是個別互聯網媒體、自媒體針對中醫藥企業、產品還有廣告提出了很多的質疑。其中不少的文章不符合事實,存在諸如誤導、混淆、誇張等幾種手法。呼籲國家儘快出台治理自媒體的辦法、規定或者法律,對這種現象給予約束”。
2018年4月13日,紅星新聞報道《廣州醫生髮帖稱″鴻毛藥酒是毒藥″ 涉嫌損害商品聲譽被警方跨省抓捕》,引發全國輿論關注。
2018年4月15日,@涼城縣公安局通報,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商業信譽、商品聲譽被損害案已移送審查起訴。
2018年4月16日,鴻茅藥酒在北京召開經銷商會議安撫全國代理商。會上透露公司原計劃在譚秦東案宣判之後,再申請抓捕在三月份發表過多篇質疑鴻茅藥酒五篇違法廣告,豹骨,領導人背書,麝香等質疑文章的“春雨醫生”。
2018年4月16日,國家藥監局與公安部針對近期媒體高度關注的“鴻茅藥酒”事件迅速做出回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鴻茅藥酒有關事宜的通知,責令鴻茅藥酒對虛假廣告作出解釋。並在回應記者問時稱並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公安部也高度重視,立即啓動相關執法監督程序,已責成內蒙古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核查工作,加強執法監督,確保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理,相關工作正在抓緊依法推進中。
2018年4月17日,@涼城縣檢察院通報,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已於當天17時30分將涉嫌損害商業聲譽案的譚秦東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並決定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18時許,在取保候審後,譚秦東走出涼城縣看守所。
2018年4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鴻茅藥酒有關事宜的通告,已組成檢查組赴企業,責成企業將近五年來被各地監管部門對其處罰的虛假廣告情況及產生原因、不良反應發生等情況向社會作出解釋和公開;督促企業對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況作出解釋。進一步核查企業是否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組織生產;對已審批的“鴻茅藥酒”藥品廣告進行復核;監督企業落實藥品安全主體責任。
同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通報,近日已經部署對全省範圍內各類媒體發佈的鴻茅藥酒廣告開展全面監測,同時要求各地食藥監部門加強對零售藥店的監督檢查,一旦發現相關違法廣告,立即取證並移送廣告監管部門依法處理。
2018年4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鴻茅藥酒有關事宜的通告。
2018年4月21日,有記者查看“CCTV國家品牌計劃”官網,發現鴻茅藥酒已消失在首頁“行業領跑者”名單中。
2018年4月26日,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發佈《企業自查整改報告》,稱從未發佈“包治百病”等廣告,向由於輿情擴大給社會各界帶來的問題和影響進行道歉。企業進行停業整頓,官網下線。
2018年5月11日,被取保候審的譚秦東前往廣州車陂派出所接受內蒙古警方問詢近12小時候後突發精神疾病入院。
2018年5月17日,被取保候審滿1個月的譚秦東發表個人聲明向鴻茅國藥有限公司公開道歉。一個小時之後,鴻茅藥酒通過官微發表聲明,表示接受道歉,撤回訴訟。
2018年6月7日,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官微發佈《致廣大消費者、全國合作伙伴的一封信》,裏面指出鴻茅藥酒原科合格,還稱豹骨和人工麝香購買、使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2018年6月13日,鴻茅藥酒起訴北京煒衡(上海)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程遠“損害商譽”被法院駁回:不構成侮辱誹謗。
2018年7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對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變更《藥品生產許可證》有關事項的公告。
2018年10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回覆鴻茅藥酒焦點問題。
2018年11月28日,涼城縣委書記王文赴北京調研鴻茅國藥:會協調解決停產滯銷困難。
2018年12月06日,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入選自治區優秀民營企業擬表彰名單。
2018年12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表彰自治區優秀民營企業的決定》,鴻茅國藥未入選表彰名單。
2019年11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主席布小林赴鴻茅藥業進行調研。
2019年12月21日,鴻茅藥業和鴻茅藥業副總裁鮑東奇,分別榮獲中國中藥協會頒發的“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和“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年度人物獎”榮譽稱號。
2019年12月26日,迫於輿論壓力,中國中藥協會發布致歉函,撤銷對鴻茅藥業和鴻茅藥業副總裁鮑東奇的表彰。
附:《“蒙派”營銷大師鮑洪昇和他的夥伴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