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白人精英”性侵只被判刑3個月,41年來首位法官被民眾罷免
【文/觀察者網 徐乾昂】還記得2年前的那起“斯坦福大學生性侵案”嗎?當時,判決該案的法官佩爾斯基(Aaron Persky)因給白人被告“減刑”,在全美範圍內引起軒然大波。抗議人士紛紛集結,要求對佩爾斯基問責,控訴其“戴有色眼鏡”、“庇護社會精英”的行為。
如今,抗議人士2年來的努力有了結果:佩爾斯基於5日經當地選民投票後被當局召回,成為美國過去41年來的首位“遭民眾罷免”的法官。同時,佩爾斯基也是加利福尼亞州自1932年以來首位被選民召回的法官。
不過此舉遭到了一些法律界人士的反對,他們表示“佩爾斯基的判罰是公正的”,“投票活動的發起人是一羣法盲”,“民眾罷免法官的行為已對美國司法體系造成了傷害”。
所謂召回,就是美國一種對現任法官進行罷免的方式。該國僅個別州允許民眾對司法人士進行召回投票。一般來説,若召回投票中同意罷免的票數過半,那法官就會被免職。
41年來首位被民眾罷免的美國法官
據衞報消息,加利福尼亞州選民於6月5日舉行了該州80多年來首次法官召回投票,要求司法部門罷免56歲的聖克拉拉縣高等法院法官佩爾斯基。該場投票被安排在加州近日舉行的中期選舉議程之中。結果在當天開出的81%票數中,有59%的選民支持召回,另有40%的選民反對罷免。
佩爾斯基本人是反對召回投票的。他在5月份的一場新聞發佈會上稱:“召回決定是錯誤的。”他希望選民“能把精力放在其他地方”,還表示自己對2年前的那場判決“並不後悔”,自己有責任為初犯量刑。他説:“身為法官,我的一些決定可能不會受到歡迎,但這就是我效忠的法律,而不是被輿論意見或者其他立場左右。”

佩爾斯基 圖自紐約時報
不過這位法官的去留已經由不得他自己説了算。次日,唱票結束,由於支持召回的人數過半(60%),佩爾斯基被成功罷免。

唱票結果 圖自華盛頓郵報
**佩爾斯基因此創造了兩個記錄:他不但成為了加州自1932年以來首位被選民召回的法官,同時也是美國自1977年以來首次被民眾拉下馬的法官。**1977年,威斯康辛州一位法官同樣以召回的方式被免職,起因是在審理一樁未成年強姦案時,這位法官認為“強姦是男性對衣着暴露女子的‘正常反應’”。
“我們今天投票,就是為了反對那些性侵者、家暴者們,為什麼社會精英幹這些事就能有罪不罰?”**斯坦福大學法學教授達貝爾(Michele Landis Dauber)是這次召回投票的發起者,她同時也是2年前那起性侵受害者的家庭友人。**她繼續説道:“官員們必須重視性暴力犯罪,尤其是人民選出來的公僕們,必須嚴肅對待。”

召回投票的發起人達貝爾 圖自赫芬頓郵報
是“護犢子”,還是在維持公正?
達貝爾口中的“公僕”,實際上指的就是佩爾斯基。
2002年,檢察官出身的佩爾斯基以州法官候選人的身份參加加州當地高等法院法官的競選,可惜以47.9%的選票不敵當時的對手。第二年,有了聖克拉拉縣律師協會、以及時任加州州長戴維斯(Gray Davis,於2003年被召回)的撐腰,佩爾斯基成功上任州法官一職。

佩爾斯基 圖自衞報
在他的職業生涯中,佩爾斯基總共給64起性侵、家庭暴力案件的被告進行過判決,直到他遇到“2015斯坦福大學性侵案”主謀,布洛克·特納(Brock Turner)。

特納 圖自CBS
特納是斯坦福大學的一位體育生,以游泳見長的他本打算參加奧運會。但是在2015年的冬天,特納在校園內的一個垃圾箱後性侵了一名酒醉不省人事的女性。當時,他的所作所為被2位路過的瑞典留學生“抓包”。隨後特納身背5項罪名被檢方起訴,而案子恰好移交到佩爾斯基手裏。

事發地點 圖自赫芬頓郵報
對於該案件的審判在2016年3月間舉行,總共耗時2周。期間,被告父親那句“我兒子只是一時衝動”,和受害者在庭內“7000字告白”形成鮮明對比,導致民眾情緒激憤。而法官佩爾斯基則認為“坐牢會給年輕人造成心理影響”為由,將特納起初的“5項罪名”減為“3項指控”;原本14年的最高刑期,被硬生生壓成“6個月”。

在庭上的特納(左) 圖自CBS視頻截圖
最終因“表現良好”,特納僅坐了3個月牢就重獲自由。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斯坦福大學法學教授達貝爾發起了對佩爾斯基的召回投票。
**然而並不是所有人都相應號召。**在推動罷免投票過程中,部分法界人士、學者、女權人士,甚至是性侵受害者都提出反對意見。他們強調不認同佩爾斯基的判決,但也不能只因“判刑過輕”就要求開除法官,而且法官若能在判決時不受壓力干擾,將有助於被告獲得公平審判。

舉着“反對召回投票”的人士 圖自赫芬頓郵報
此外他們還認為,“如果一味向法官施壓,那針對有色人種、少數羣體的判決也會變得‘越嚴越好’”。這同樣“有損美國司法體系的公正性”。
對此,支持投票的人士還特意去翻佩爾斯基審判過的舊案,發現他在對拉丁裔被告的審判時“偏嚴苛”,而對另一些案件的審判“過輕”,引起過一些原告的抗議。
還有人質疑法官是因為特納“斯坦福精英”的身份,而選擇從輕發落。BBC曾在2016年指出,被告無前科、名校出身,還拿獎學金;被檢方起訴後,其15萬美元的保釋費也是説給就是給;此外他的父親還向媒體訴苦,稱**“兒子現在獎學金也不拿了,奧運會也不打算去了,整天沒啥食慾,最愛的牛排也吃不下了,消瘦消瘦的”**,暗示兒子的前途受到了輿論的影響。

特納此前是泳壇明日之星 參加比賽也拿過冠軍 圖自NBC
這種“護犢子式”的判罰想必大家也不會陌生。去年9月,英國一位24歲吸毒酗酒女子刺傷男友卻“無罪脱身”,只因她是牛津大學心臟外科高材生。而英國法官在宣判時,同樣以**“監獄會對她的職業生涯產生負面影響”**為由,為其量刑。
迫於壓力下,佩爾斯基在“特納案”宣判的2個月後,主動要求調離“犯罪案件”的審判工作,改做“民事訴訟”。這一退步也被一些人視為“抗議活動的勝利”。

衞報報道截圖
即便如此,美國民眾對佩爾斯基的聲討並沒有結束——召回投票的前期工作仍在繼續。《紐約時報》寫道:2016年“特納案”發生時,還沒有特朗普“性侵醜聞”的加持,更沒有好萊塢韋恩斯坦的“助攻”;但在這兩年來的“女權風潮”下,美國人對此類事件的關注越來越多,力度越來越大。這就讓此前默默無名的“特納案”一下成為當今熱點。
民眾干涉是否有害司法?
出於三權分立的權力結構,要想憑空罷免一位美國法官,實際上並不容易。
為了維護司法獨立,全美有41個州和聯邦法院系統都禁止對法官的召回。而加利福尼亞州是僅有的9個允許法官召回的州之一。這其中有4個州的“召回程序”必須出示法官的犯罪證明或瀆職的具體情況。在其他5個州(含加州),法官可以出於任何原因被召回。
為啓動召回程序,發起人必須籌集全州20%以上選民的簽字,提出召回某位法官的請願,之後就可進行“全州特別召回選舉投票”。如果同意票過半,該法官就會被免職。構成召回法官的理由多種多樣,大多是針對某位法官的個案判決結果或與公職有關的具體言行。

召回投票活動發起者達貝爾家中,收集的支持者簽名堆積如山 圖自赫芬頓郵報
另外,司法召回只是4種“罷免法官”的方式之一,且僅適用於由選舉產生的州法官。另外三個途徑分別是:彈劾、立法決議請求、刑事犯罪免職。
這些允許選民直接“干涉”司法的方式,實際上讓很多美國法律界人士頭疼不已。Vox新聞網昨天(6日)刊登了加州一位公共辯護律師馬紹爾(Rachel Marshall)的文章。對方表示**“我無數次看到法官因擔心成為下一個佩爾斯基,而決定對被告加刑。”**

Vox新聞網報道截圖
文章寫道:**此次召回投票的發起者們都是一羣缺乏法律常識的人。**在一些同行眼中,佩爾斯基“考慮周到”、“頭腦聰明”,是一位稱職的法官。即便是讓加州別的法官來判罰特納,估計也是同一個結果。
馬紹爾還稱,自己出於公共辯護律師的立場,“不完全支持佩爾斯基的判罰”,因為“這可能會給被告席上弱勢羣體造成不少壓力”。不過要想推翻佩爾斯基的判決,恐怕很難。
美國司法體系中雖然存在“改判”,但並不能因為“不同意意見”就否定了一位法官的判決——只有當判決過程中存在“誤解法律”,或是出現“非法程序”的情況下,才能有“改判”一説。
而就這次“特納案”而言,佩爾斯基對於被告的判決其實上是到位的。
首先,華盛頓郵報指出,加州司法行為委員會(CCJP)早在2016年底就對佩爾斯基的判罰作過評估。報告中寫道,“儘管在過去的幾個月內收到了成千上萬份投訴,但CCJP並沒有發現佩爾斯基在對特納的審判中存在所謂‘不公判罰’。”

CCJP對“特納案”的報告,稱不存在“不公審判”
除此之外,CNN曾在2016年翻閲了美國過去20年的“大學體育特長生犯罪記錄”,發現這類人羣的“性侵案上訴率”比普通人要高,但“定罪率”要比常人要少。其中有52宗涉及NCAA(全美大學體育協會)運動員的“性侵案”,而這些人被判處的刑期從3個月至20年不等。

CNN報道截圖
由此可以看出,特納的待遇在這些美國體育特長生裏並沒有顯得很“特殊”;相反,CNN還爆料稱有些學生在犯罪後,壓根就沒有被起訴。這樣進一步減少了“翻案”的可能性。
“法官不是立法者,”馬紹爾總結道,“他們的工作並不是為了響應政策,或者跟風社會運動。保證司法程序正常運轉的唯一方法,就是不要讓法官們被民眾觀點強行干涉。召回佩爾斯基法官已對美國司法體系造成了傷害,我們能做的就是謹防一錯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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