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砍人被“反殺”男子:至少五次被捕,刑期累計超10年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崑山男子持刀砍人遭反殺”事件今天又有進展:
被砍致死男子劉海龍被曝此前曾有多次案底,刑期累計已超過10年。同時,劉海龍還曾因舉報販毒獲見義勇為榮譽證書。
對此,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29日出面回應,稱“省、市基金會獎勵條款未有明確犯罪前科人員不能申報見義勇為”,但會對劉海龍的見義勇為“進行復審”。
寶馬紋身哥砍人,刀脱手被人撿起反殺
法制晚報消息稱,8月27日晚21時許,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根據網上流傳的視頻,一輛白色寶馬車駛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行的電動車發生爭執,寶馬車後座一男子下車與騎車人發生口角,儘管有女伴相勸,但兩人仍舊發生推搡。
視頻來源:北京青年報
此時,寶馬車司機從車上下來,對騎車人拳打腳踢,後又返回車內拿出一把長刀,砍向騎車人。騎車人雖然連連躲避,但仍被砍中。過程中,寶馬車司機長刀脱手落地,騎車人撿起長刀,反過來砍向寶馬司機。
隨後寶馬司機向後方撤離,騎車人追身連砍數刀。
崑山警方於次日(28日)下午6點半發佈通告,事發第一時間已派警力趕往現場處置,將傷者送醫救治,並證實寶馬司機“劉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而騎車人“於某某沒有生命危險”。

目前,該案被定性為一起刑事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交匯點新聞29日透露,嫌疑人於某某已被警方控制。
死者是監獄常客
新京報記者29日從崑山市人民法院獲悉,**死者劉某某全名劉海龍,今年36歲,是甘肅人,此前的確有多次案底。**觀察者網查閲崑山市人民法院公開資料,將其前科列舉如下:
2001年7月,劉海龍因犯盜竊罪,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2006年9月7日,劉海龍因打架被崑山市公安局處行政拘留5日;
2007年3月,劉海龍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2009年5月11日,劉海龍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於2011年3月24日獲釋;
2013年1月,劉海龍因毆鬥用摺疊刀將人捅出胸腔積液;
2013年6月3日,劉海龍因鬥毆將人打成粉碎性鼻骨骨折;同年7月19日,劉海龍因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2年2個月有期徒刑。

新京報援引知情人士,在此基礎上補充:“劉海龍於2014年5月13日,還因涉嫌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
也就是説,劉海龍自2001年至2014年間至少5次被捕,刑期累計已超過10年。
販毒被抓後配合警方,劉海龍曾獲見義勇為獎
“砍人事件”引起熱議,有網民在微博上曬出死者劉某某生前照片、視頻,暗示其“黑幫老大”身份——警方目前對此未予證實,並提醒外界不要散佈未經證實的消息。

同時也有傳言稱劉某某是快手上活躍的網紅團體“天安社”成員。對此,“天安社”已於29日出面反駁。
隨後,又有網民曝料稱劉海龍曾於今年3月獲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頒發證書。

對此,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29日中午證實:警方通報中的劉某某就是網友發貼中的見義勇為榮譽證書獲獎者劉海龍。
根據該機構的情況説明:2018年3月5日,崑山市陸家派出所接羣眾劉海龍、張某某舉報有人在崑山販賣毒品。
掌握這一情況後,陸家派出所民警會同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展開偵查,為成功抓獲販毒嫌疑人,劉海龍積極配合警方行動,一舉將販毒嫌疑人甄某抓獲,後甄某被依法刑拘。
3月27日,陸家派出所見義勇為工作站根據見義勇為相關表彰條例,結合劉海龍、張某某在破案過程中發揮的重要作用,為其填報了崑山市見義勇為人員表彰獎勵審批表,由工作站站長審核簽字,再遞交給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辦公室審批。
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辦公室根據申報內容、經研究同意給予劉海龍、張某某頒發榮譽證書、各獎勵500元現金。最後依照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發放獎勵流程,由陸家工作站到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辦公室籤領了獎金和證書,再由工作站發放給見義勇為人員。
發生“砍人事件”後,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表示會對劉海龍見義勇為行為“進行復審”。
對於劉海龍有犯罪前科這一情況,該機構表示,目前省、市基金會獎勵條款裏也都未有明確犯罪前科人員不能申報見義勇為,3月份劉海龍為警方提供重要破案線索,協助抓獲販毒嫌疑人是事實,據此,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根據獎勵程序給予劉海龍獎勵。
對於8月27日被砍事件,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