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剝奪的“發帖”權利 - 彭博社
Eric Newcomer
大家好,我是埃裏克。大多數人似乎都同意《權利法案》是個不錯的主意。這些修正案是在龐大的美國政府成立之後出台的,為個人劃定了明確的保護。其中最關鍵的是“正當法律程序”,這基本上意味着:政府必須公平對待你。
今天,Facebook Inc. 常常被比作一個國家(擁有超過20億的月活躍用户),或一個公共事業(為大眾提供社交網絡服務)。這兩者都是不完美的類比,但Facebook可以從它們的例子中學習一些東西。
在過去十年中,大型科技平台變得極其強大。Alphabet Inc. 的谷歌現在是尋找信息的必備工具。亞馬遜公司是主導的在線零售商。而在社交網絡方面,Facebook似乎是唯一的選擇(如果你不是青少年)。
所有這些公司提供的服務已經變得如此融入現代生活,以至於值得問一個問題:我們是否有權使用它們的服務?同樣重要的是,我們在使用它們時是否擁有任何權利?
《紐約時報週四有一篇文章,講述了那些莫名其妙失去Facebook賬户訪問權限的人。他們突然與朋友、消息記錄和家庭照片失去了聯繫。這些故事突顯了Facebook在現代交流中的中心地位,以及失去訪問權限的痛苦。
這些傳奇故事還説明了另一件事:許多大型科技公司在出現問題時並沒有給用户太多的補救措施。大科技公司的客户服務部門往往運轉得很精簡。以至於,一位被踢出Facebook的男子無處尋求幫助,竟然親自前往該公司的西雅圖辦公室,試圖直接向大堂的接待員陳述他的情況。但這並沒有奏效。Facebook與一個國家不同,沒有法院或法律。它只有留言板和服務條款。
Facebook有多重要?人們是否有權訪問他們在上面發佈的信息,或者維護他們所打造的在線形象?隨着大型科技公司越來越龐大,這類問題將變得更加緊迫。
當然,大科技公司日益增長的規模使一些公司成為反壟斷官員的目標。但用户不應等待華盛頓的介入來要求更多——無論是訪問他們的數據、對公司懲罰性措施的上訴能力,還是對將他們踢出平台的過程的透明度。人們有權使用Facebook嗎?沒有。但如果公司至少能接聽他們的電話,那就好了。 —埃裏克·紐科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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