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7年政制迷途_風聞
夏迎时-【公众号:大国初心】中国各地历史进程记2019-11-24 18:53
——1980年-1997年英國挖的坑和攪的屎
目錄:
一,殖民期政制(1843年-1970年)
二,惡意的啓蒙(1971年-1983年)
三,退二而進三(1984年-1988年)
四,風波與狂歡(1989年-1991年)
五,最後的屎棍(1992年-1997年)
六,何處是家鄉
一,殖民期政制(1843年-1970年)
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聯合國席位。1972年,中美髮布聯合聲明,美國承認一箇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同年,中英達成兩國互派特使的協定。
這是新時代的開端。同樣在1971年,英國開始為香港有可能迴歸中國做最早的準備。在這之前,從1843年英國人建立港英政府,到1970年,除了日佔期(1941-1945),長達124年裏,香港的政治制度保持着穩定的港督集權、英人治港。其內容很簡單:
《英皇制誥》由女王頒佈,是所謂的香港憲法。《皇室訓令》是執行《英皇制誥》的細則。
女王是香港的最高統治者。
港督由女王任命,是女王的全權代表。一直到1997年,28個港督都由倫敦方面決定,以女王的名義委任派出,不存在任何選舉成分。
港督下設立法局和行政局。這兩個局是港督的諮詢機構。
立法局方面,港督兼任立法局主席。《皇室訓令》指出:立法局只能討論港督提出的問題。
第一屆立法局由港督委任3個政府官員作為議員,稱之為官守議員。相對應的,非官守議員是指民間人士所任議員。第二屆立法局加入3個當然官守議員,意思是由3個固定官員職位兼任議員。
當時港英政府的財政收入裏,除了提取清王朝的賠款基金和土地批租,主要是鴉片貿易的税收。最大的鴉片商怡和洋行藉此介入政治,於1850年,同樣在港督的選擇和委任下,立法局有了2個非官守議員。
後來,立法局的非官守議員大多是英國商人,有少數華商,比如電影《算死草》裏的何西爵士,其原型何東就做過議員。議員數量的變化非常緩慢,直到60年代,非官守議員的數量終於增加到和官守議員相等,各13人,並在此後保持兩者相等。
從1843年,直到後來的1984年,除了少數幾個指定職務的當然官守議員(主要是布政司、財政司等政府高官),立法局所有議員均由港督定奪。

表:1970年之前立法局議員數量變化緩慢
立法局內部有投票,但由於議員都是港督選擇和任命,投票就顯得很多餘。而且即便這樣,港督除了作為立法局一員可以參與投票之後,最終作為主席還有決定票的權利。任何立法局通過的條例,都需要港督批准才能立法。
行政局方面,港督兼任行政局主席,並任命議員。行政局的歷程和立法局類似,不再贅述。
接下來是一個執行部門:行政部,也就是公務員團隊,頭把交椅叫做布政司,即公務員之首,亦是港督的首席秘書。
一個司法部門,頭把交椅叫做首席按察司,即終審法院的首席大法官。
這兩個職位由港督給出建議,倫敦方面做出最終指示。港督對任何罪犯有赦免權。
最後,港督身兼英國駐軍的名義總司令。
結果是顯而易見的,港英政府系統在字面上有立法機構,司法機構,行政機構,但三權非但不獨立,恰恰是三位一體,港督代表女王獨攬大權。
而女王不過是個吉祥物。可以這樣理解,香港的小問題和中問題由港督個人決定,香港的大問題由議會大廈和唐寧街10號決定。第22任港督葛量洪在回憶錄中説,在香港:
總督的地位僅次於上帝。
為什麼立法局只是個擺設,而不給香港人一套英式政制,讓他們參與選舉?1856年7月,時任英國殖民地事務大臣拉布謝爾在公函中表示,這是因為:
香港的華人居民,也許極少數體面的人士除外,道德素質非常低下。
這是英國在香港持續100多年港督集權背後的惡劣心理。
二戰結束後,1966年,回答香港記者時,時任英國殖民地事務大臣李説:
香港的政制發展有明顯的限制,因為香港不能像其他屬地的演變一樣,希望達成自治或獨立的地位。成立民選立法機構的主張是錯誤的,因為這些政制發展只有最終的目的是要達成自治或獨立才會有真正的意義。
為此,1968年英國政府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裏,特別做出明文條款,指出不必在香港選舉立法局或行政局的議員。
這背後又有兩個原因。
首先,英國當然希望長久地控制香港,而不是給香港自治的權利。
第二,1949年廣東解放後,毛澤東戰略性地決定不急於收回香港,留一個對外的口子。但中方同時向英國表示:只要香港進行任何可能走向獨立的政制改革,中國會立即收回香港。
香港後來的政制改革起始於1980年,也就是1979年中國明確表示不予英國續租香港之後。這一明確,意味着英國很可能在九七失去香港,上面兩條因素也就被擊破了。
不過,回顧英國的伎倆,可能還需要提前一些。我認為,如公眾號8月的文章《香港70年製造業興衰》,香港今天的經濟問題要從1949年前的赴港潮説起。而香港今天的政制問題,最好從1971年港督的履職大綱説起。
二,惡意的啓蒙(1971年-1983年)
中國恢復聯合國席位的同一時間,1971年11月,正是港督麥理浩任期的開始。在一個月之前,他向英國外交部門提交了自己的履職大綱、後來的解密檔案《香港候任總督的指引》。
指引裏提到,英國必須在香港租約期滿前,或者在信心崩潰前,與中國進行談判;不要進行代議制改革。尤其引人尋味的段落是:
英國必須在香港有意識地制定加強信心的政策,藉以爭取充分時間,讓有利於談判的條件在中國出現。
第二年,麥理浩在施政報告裏説:
這些項目全部是順着現存各項措施的邏輯而發展出來的。但它們同時對外宣佈,以傳達一個信息,五六十年代大量難民湧入而造成的不確定環境已成過去,乃一經過計算的舉動,旨在令市民的注意力聚焦於香港乃它們的家,而香港政府是他們的政府。
麥理浩所謂的項目,指這一年間實施或宣佈即將實施的民生項目,包括但不止於:
1971年,實施小學義務教育;1978年,擴展到9年義務教育;提高教師薪酬;
1972年,提出“十年建屋計劃”;1976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計劃;
1972年,提高1971年由上任港督首次引入的“公共援助計劃”的津貼數額;1976年根據物價指數發放;1980年引入“殘疾補助金”
1972年,成立集體運輸臨時管理局,將研究了5年的地鐵計劃提上日程,同意興建,至1979年開通;
1972年,成立禁毒處;
1973年,提出成立獨立的反貪機構,次年成立廉政公署;
1974年,制定未來10年醫療政策,提升公立醫療服務。
這裏有社會問題過於嚴峻、倒逼而行的,更多則是早應實施卻拖延多年的。這些項目達到了為香港市民謀求福利的結果不假,但通過麥理浩的兩份文件,其針對香港迴歸的政治用意顯而易見。
1976年,延續上百年的司法任用制度也有所改革。港英政府成立“司法人員敍用委員會”,成員有首席按察司,律政司,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以及總督委任的1-3人。這個委員會依然是諮詢機構,在司法職位出現空缺的時候,他們向總督提供意見,由總督決定人選。
其實從這個細節已經能看出端倪。英國有兩手準備。如果英國能夠續租香港,那麼所謂委員會,按照委員的構成,大權仍在港英政府手裏。
而一旦出現政權變化,那麼倫敦方面不必把法官委任的權利直接交給北京方面,因為權利已經在這個委員會手裏。就此,英國可以在香港內部培養一套獨立政權,這套獨立政權的基本目標是未來的中國中央政府難以過多插手,從而留給英國操控的餘地。
司法任用制度在後來的1990年和1995年再度修改,擴張委員會的權利。本文內容將集中於立法局,司法改革不再敍述。
這裏必須先説明一個問題。關於下文中英國大刀闊斧的改制,你可能會問,為什麼中國顯得比較無奈和被動。以我所見,迴歸前香港由英國統治是一個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在於:
從中英談判,到基本法制定,到過渡期,到九七,中國的目標是始終是:**在收回主權的前提下,儘量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而英國的目標始終是:在避免中國單方面(不排除武力)收回香港的前提下,儘量得到更多利益,不止是九七之前的利益,更是九七之後的利益。
這樣,中國就必然給出一定的讓步,從而使英國有埋雷的空間。
又恰好,在別的國家挖坑,埋雷,攪屎,凡此種種,倫敦方面可能是全世界經驗最豐富的政府,有着最絢爛的歷史。
1978年,中國宣佈改革開放。1979年1月,中美正式建交。3月,麥理浩訪華,向中方試探續租香港。中國外交部給出了正式答覆:中國要收回香港。
隨後的1980年開始,伴隨中英兩國接觸,尤其是1982年-1984年的中英談判,英國續租香港的念頭已斷,用主權換治權的希望也趨向於零,香港政制改革的大幕便正式開啓。
改革的焦點集中在最終制衡政府的立法局。
繼續之前,先加以回顧。1843年,立法局議席數量為4個,經過131年,1964年到1972年的議席數量為26個。然後,只花了不到10年,26個議席已經變成54個。此時立法局情況如下:
1980年立法局:
功能:港督的諮詢機構
主席:港督
議員產生辦法:
港督委任:54(含當然議席)
(港督委任包含當然官守議席,下同)
1980年6月,港英政府公佈《地方行政》綠皮書(名為《香港地方行政的模式》;類似文件下文都以簡單名稱取代,以便閲讀),在半年的徵詢期後正式推出《地方行政》白皮書,主要內容是:
將港九和新界劃分成18個地區,成立18個區議會;
區議會由民選議員,委任議員,當然議員組成;
年滿21歲、居港7年的本區居民均可參選民選議員
每個地區再劃分為若干個選區,各自選出區議員;
1982年舉行了第一屆區議會選舉。情況可以簡單總結為:
1982年區議會:
功能:諮詢機構
議席總數:490
民選議席:132
委任議席:132
官守議席:169
當然議席:57
此時民選議席佔總數的四分之一。這個數字將在《聯合聲明》發佈之後迅速增加。
雖然出現了直選產生的區議員,但區議會本身的性質僅是港英政府的諮詢機構。如果香港迴歸一事不成立,區議會可以永久地作為諮詢機構存在下去。而回歸一旦確立,區議會就將是英國攪屎行動的靈魂,它的作用至少有3個:
在基層激發居民參政議政的熱情;
參與立法局的間接選舉,作為立法局從委任制到直選制的過渡;
發現人才,篩選人才,鍛鍊人才,培育親英團體。
此處還必須介紹一個組織:前身為潔淨局的市政局,屬於市政府的下級單位。
市政局的服務範圍僅港島和九龍,服務內容僅食物衞生、清潔街道、康樂設施等,相當於衞生委員。1973年,港督麥理浩給予市政局一些自主權,包括財政自主,相當於給了衞生委員一個衞生基金會。
市政局從1936年開始引入選舉議席,到1973年,在24個議席中,有12個委任議席,12個選舉議席。這被一些香港人認為是香港早有民主的證據。但要注意到,市政局選舉的選民有資格要求,包括收入和教育水平等。1973年,全港有490萬人,符合選民資格的有44萬人,申請成為選民的有3.5萬人,而最後的投票人數為8675人。
所以有另一種看法認為,當時一些稍有社會地位但地位又不夠高的香港人,對華人無法參政感到不滿,港英政府以這個衞生委員的直選敷衍他們。
下文立法局的選舉中,市政局會閃現。1982年設立區議會後,第二年市政局下也設立了區域市政局,其細節及目的和區議會類似,不作贅述。
到此為止,區議會和市政局都有直選議席,但都僅此而已。區議會搞諮詢,市政局搞衞生,立法局的議席仍舊由港督委任。但一種扭曲而失序的民主已然萌發。
1982年,鄧小平預言説,在迴歸前香港有可能出現問題:
這些混亂是人為的。這當中不光有外國人,也有中國人,而主要是英國人。
三,退二而進三(1984年-1988年)
1984年7月,持續兩年的中英談判臨近尾聲。在撒切爾的回憶錄裏,她將這場談判稱為個人政績裏“當時唯一的挫折”。眼看對香港續租或保持治權無望,她曾在1983年的政府會議上説:“我們必須發展香港的民主架構,使她能在短時間內達成獨立或自治。”
這一年的7月和11月,港英政府發佈《代議政制》綠皮書和白皮書,正式提出代議制改革,主要內容是在1985年的立法局選舉中:
議員56人,其中當然官守議員和港督委任議員共32人,功能組別選出議員12人,選舉團選出議員12人;
所謂功能組別,功能就是行業的意思,比如商界,工業界,勞工界,金融界等;
所謂選舉團,由市政局和區議會組成,2個由市政局選出,10個由區議會選出
在140年的港英政府執政史中,立法局從來由港督委任議員,這是第一次出現選舉議員。這是質的變化。接下來幾年的主題就成了量的突破。
白皮書還建議在1987年考慮不再由港督擔任立法局主席,而是由立法局的非官守議員互相選舉,產生主席。這一建議後來沒有在1987年實施。
區議會方面也做出迅速推進。1985年的區議會選舉中,426個議席裏,取消了全部官守議席,民選議席增加到237個。
對於這種舉動,至少有些香港人是非常滿意的。當時香港政壇職位最高的華人鍾士元曾在採訪中問:怎樣保證迴歸後港人治港,而不是北京治港?
鍾士元祖籍廣東南海,是立法局和行政局的雙料首席非官守議員,港英政府建制中地位最高者,被稱為“政壇教父”。他的政治才能應該可以説列入香港的第一梯隊。然而這個人做出過貌似十分關鍵但卻萬分詭異的事情。
就在《代議政制》綠皮書發佈之前,也是《聯合聲明》發佈之前,1984年5月,鍾士元帶着一個議員小組去倫敦請願。他們把請願內容發成《香港前途問題的聲明》。
在這份代表行政局和立法局全體非官守議員的聲明裏,他們對於英國即將撤離“非常失望”。聲明警告説,考慮到中國可能會違約,英國不能與中國政府簽訂協議;就算簽了協議,要把協議寫入《聯合聲明》併成為主要綱領;而且,英國在九七後也不要完全撤出香港,而要在行政、法律、經濟這些方面保留地位。
中方對這份聲明表示了強烈的否定。而英方也沒有公開表達過於顯著的支持。
6月,鍾士元帶着兩個議員(鄧蓮如和利國偉)主動聯絡北京,並於當月下旬見到了鄧小平。鍾士元説:
鄧主任説過港人治港,我們是舉雙手贊成,但是,我們擔心港人沒有這個能力。香港如果管不好,那損失就大了。
鄧小平告訴他們,中國人不是低能。
這倒不是最荒唐的。最荒唐的是,鄧小平特地説,歡迎你們以個人身份來北京。鍾士元沒有接這個台階,強調他們的身份是港英政府議員,代表香港人民。
後期鍾士元的態度有所轉變,在大亞灣核電站的爭議中為中方背書,迴歸前對董建華參選特首做出重要助推。香港政界認為他見風使舵。
鍾士元於2018年去世。在回憶錄裏,他將自己描繪為一個不親英也不親中,只為香港利益考慮的人。可見當時的香港政壇沒有國家和主權概念。
不過,後文會提到幾年後包玉剛等人的荒唐舉動,相比之下鍾士元簡直正常極了。

圖:鄧小平接見鍾士元
1984年12月,《聯合聲明》正式簽署。
如果説此前的兩份白皮書,還算是“港英政府內政”,那麼《聯合聲明》正式簽署之後的改革,就顯得厚顏無恥了。因為鄧小平提出的“五十年不變”,指的是以《聯合聲明》簽訂為參考點,而不是經過未知鉅變後的97年為參考點。
關於這一點,在1984年4月的會談中,雙方已經進行過爭論。爭論的結果是各説各的,一個“不變”,兩個參考點。英方的要求顯然不合邏輯,因為在1984年的協議中,中方怎麼可能同意以未來為標準的不變。這無非是取決於英國的臉皮有多厚。
推進政制改革還在繼續。1985年4月,英國通過《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的1985年修正/附加版,授予港英政府制定立法局選舉法例和監察選舉的權利。立法局改革之權便下放到港督層面。
同時,《1985年立法局條例》通過,此前由港督意志控制的立法局獲得實權:議員在會議上言論自由;立法局擁有傳訊權利;立法局行使職權不受法院管轄。這份條例確認了立法局的功能轉變:從諮詢機構變成權力機構。
在1986年的港督施政報告中,港督尤德非常明確地指出,要允許市民參與政府的工作。9月,尤德心臟病發,在英國駐華大使館過世。
當年11月,91個團體組成“香港民主政制促進聯委會”,簡稱民促會,提出“促進政制民主”。同月,71名工商業人士發佈《選舉未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的建議》,主張由一個600人組成的選舉團選出九七特首。或真或假的民間力量開始發出聲音。
1987年5月,港英政府公佈《代議制發展檢討》綠皮書。幾乎是同一時間,中方的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秘書長李後發表談話,表示香港的政制發展必須和基本法銜接,否則中方不會承認。
期間發生了一件事。87年10月美國股災影響到香港,恒生指數出現當時的歷史最大單日跌幅。緊急時刻,滙豐請中國銀行出資援助。後來中國銀行全力支持,在各方努力下,股市恢復平穩。
10月末,港英政府收集市民意見,決定1988年是否要將立法局24個非政府的席位從間接選舉改為直接選舉,結果是大多數人反對1988年直選,但贊成在1988年稍後直選。
1988年2月,港英政府發佈《代議政制今後的發展》,表示代議制將循序漸進,1988年直選操之過急,推遲到1991年採取直選。
同年,區議會選舉中民選議席的數字再次增加,由1985年的237個增加到264個。
開始下一章節之前,簡單總結一下1988年為止的立法局選舉議席:
1985年/1988年區議會:
性質:向上參選立法局議員
議席總數:426 / 462
民選議席:237 / 264
委任議席:132 / 141
官守議席:0 / 0
當然議席:57 / 57
1988年立法局:
主席:港督
議員產生辦法:
港督委任:32
功能組別間接選舉:12
市政局間接選舉:2
地方間接選舉:10
就這樣,區議會參與立法局選舉。被委任了一個半世紀的立法局議員,進入間接選舉制。
以此為結尾,除了港英政府強行將一個半世紀前所未見的代議制推上日程,這4年,中英雙方保持聯絡,中方繼續起草基本法,也向英方友好性地尋求建議。雖然對匆忙的政制改革不滿,但中方還是本着保護香港的原則,認可英方改革,但求穩健,便於迴歸前後的銜接。所謂銜接,也就是1997年7月1日前後,議員名單不變,大家走一個宣誓流程,簡稱“直通車”。
然而隨之而來的三年,新的因素給了英國進一步政改的動力,甚至讓倫敦方面動了推翻《聯合聲明》的念頭。
四,風波與狂歡(1989年-1991年)
中英關係在這三年出現倒退。和許多人,尤其是許多被西方媒體帶偏的香港人的一廂情願不同,中英關係變化,風波並不是主要原因。柏林牆倒塌,東歐劇變,波蘭團結工會選舉獲勝,最甚是1991年蘇聯解體,才是英國態度變化的最大因素,他們因此認為所有的社會主義國家都將出現變局。
從中美關係也能看出我上述關於不同事件重要性的排列。
6月,美國統領盟友制裁中國。6月下旬,布什給鄧小平發了長長一封私人信函,解釋制裁之無奈,稱要派特使訪華。這場7月1日的密訪,當時除布什本人,只有國務卿貝克知道,機密程度超過了1971年基辛格訪華。
12月初,總統特使公開訪華。但12月末,東歐政局突變後,美國變得不急於改善中美關係。直到1990年,伊拉克吞併科威特,美國需要中國的聯合國五常票時,雙方再度靠近。
在12月初美國總統特使公開訪華的同時,英國首相特使則進行了秘密訪華。英國特使轉交了撒切爾給鄧小平的信,表示“無意讓香港被用作進行顛覆的基地”,但是,如同布什表示不得不受制於美國國會的強硬態度一樣,撒切爾説她也面臨巨大的壓力,因此希望能夠在1991年增加立法局直選議員的名額。
此時最緊張的是港商。7月,包玉剛的大女婿蘇海文找到新華社香港分社,提議説由包家為首的10多個商人租借香港,10年期,100億。
這個故事來自於80年代新華社香港分社許社長。社長於1990年前往美國,此處不再展開。
但其實最先想到這一茬的是“景泰藍大王”、張柏芝的乾爹陳玉書,他的開價高得多。陳曾經親自撰稿:
為了使全世界資本主義國家,瞭解中方的誠意,把推遲十年收回香港的建議,向全球宣佈,回報的一定是拍爛手掌的歡呼……若是中方嫌六百億這個數目太少,可以磋商……五十年不變,改成四十年不變也無妨。
據許社長回憶錄,時任港澳辦副主任魯平直説“這是賣國”。
英國則加緊部署。三年間,英國做了三件事,並隨着國內和國際局勢的變化而調整要價。
89年5月,立法局討論了一個草案,於7月通過,宣稱針對九七之後的特區立法會(九七後,立法局改稱立法會)選舉辦法,行政局和立法局已經達成共識。此事被稱為“兩局共識”。其內容是:
1997年第一屆立法會有60個議席,其中直接選舉30個,功能組別間接選舉30個;
1999年第二屆立法會有90個議席,其中直接選舉60個,功能組別30個;
(注:立法會選舉間隔4年,但九七後第一屆選舉間隔2年)
2003年第三屆立法會有90個議席,全部直接選舉產生;
最遲到2003年,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
這裏面的問題顯而易見,港英政府下的兩局,而且其中大部分議員由港督委任,這樣的機構和議員有什麼資格制定九七之後中國香港立法會的選舉規則。
港督衞奕信在6月的立法局會議上號召議員們説:
倘若兩局議員所達至的立場獲得本港各政治團體接納,我們便可以達至多年來爭取的目標。
這是1989年,在1988年之前,一個半世紀裏,香港立法局從來不曾直接選舉,也不曾間接選舉,議員從來由港督意志決定,這會兒就突然有了一個“多年來爭取的目標”。
年底,兩局把這份共識意見書送達《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並在香港市民中大肆宣傳。中國表示不接受。
1990年1月到2月,雙方外長經過7封往來的書面文件,討價還價,確認在60個席位裏,直選議席的數量為:1991年18席,1997年20席,1999年24席,2003年30席。
1991年9月,148歲高壽的立法局首次出現直選議員18人。仍身為立法局主席的港督,調整為名義港督,不再參加立法局會議。
第二個事件是“居英權計劃”。
1989年底,英國公開提出居英權方案,要給5萬香港人發放英國護照。這裏面有一部分護照將在未來發出,給“未來會晉升高位的人士”。這個未來包括九七之後。
護照發放對象的行業分配為:紀律部隊(警察和海關)7000份;敏感部門(資深公務員和媒體人士)6000份;關鍵性崗位(專業和商界人士)36500份,投資者500份。連同他們的家庭成員,總數是22.5萬人。
1990年,這一方案在英國生效。
“兩局共識”,“居英權計劃”,下文的“人權法案”,都由港督衞奕信在當年6月21日的立法局會議上大張旗鼓,給香港人一種針對性顯著的錯覺。這一手法和1971年的民生大禮包如出一轍。但是,例如居英權這一條,根據英國2014年解密的檔案,這一計劃早在1984年6月,也就是《聯合聲明》即將草簽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實施。
當時,英國內閣決定向6400名香港官員、法官、警方人員,發放居英權。他們將可以在需要時,帶着家人成為英國公民。英國外交部從職位,家庭資產,社會影響力這些方面入手,制定出高度機密的居英權名單。
在這份檔案解密時,名單中還有2000人由於更高的機密係數而未公開。這意味着,某一個特區政府的要員,很可能藏有英國合法公民的身份。
不過,不要以為除了政治原因,英國願意出於善意接納 “港英市民”。2018年,又有一封相關信函被解密。這是1985年10月,時任英國內務大臣赫德給外務大臣豪爾寫了一封密信。
赫德在信中要求英國外交方面勸説葡萄牙政府收緊給澳門居民發放的葡國護照,以免香港人通過澳門-葡萄牙-英國這條曲線,最終又跑到英國去生活。後來外交方面沒有照此行事,因為港督尤德表示,不想因此引起葡國政府的不良反應。

圖:1985年,赫德給豪爾的信
第三個事件是立法局於1991年6月通過的“人權法案”。這部法案的重點不在於人權方面的內容,而在於條款:
第三條:所有先前法例凡與《人權法案》牴觸的,予以廢除;
第四條:以後制定的所有法例都必須符合《人權法案》的規定。
《人權法案》一經通過,就有“國際法律家委員會”訪問香港,提出立法局選舉中的功能組別選舉,違背《人權法案》中的“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
到1997年,港英政府利用《人權法案》修改了50多個條例。期間,全國人大通過相關法律限制了《人權法案》,比如對修改後的《社團條例》不予採用。
當時,依據《人權法案》,立法局通過對《社團條例》的修訂,內容上做出三個變化:
第一,社團註冊登記制改為通知制。此前,新立社團需要向警務處長申請註冊,經同意方才合法。修改後,社團只需要通知警務處長。
第二,此前,香港對政治類社團有高度限制,尤其對禁止入侵學校的政治類社團。修改後,該類限制放開。
第三,此前,港督有權解散任何社團,警務處長和警察有權搜查社團。修改後,這些權力全部被廢除。
正是此時,香港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民間政黨。第一個正式政黨是港同盟,成立於1990年4月,參加了1991年的選舉。1994年,港同盟和另一個政黨匯點合併,成為香港民主黨,是現如今泛民派的大黨。
港同盟的元老有李柱銘和司徒華。司徒華曾任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會長,是一個典型的熱血青年式的政治愛好者。我看了一些他的文章,只能説終其一生,幼稚無比。
而今,短短20年,香港的政黨已經數不清楚。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中,60個議席分佈在17個政黨裏。黨派間時而結盟,時而亂鬥,黨內又有紛爭,眼花繚亂,人浮於事。
1994年,港英政府還通過了對《公安條例》的修改,作為與《社團條例》的配套。《公安條例》修改之前,香港集會遊行需要申請並領取牌照;修改之後,和社團一樣,只需要“通知”。
儘管九七之後,這些新條例被取消或修改,但破壞性已不可逆。港英政府要的是打開社會的政治寬鬆度,尤其是學校和學生的參政意識、參政熱情。
同一時期英國還打了一張經濟牌,即跨越九七的香港國際機場建設,原意是耗盡港府財政積蓄,併為特區政府欠下鉅債。這件大事和政改關係較小,不再展開。
時至1991年,直選已被引入,區議會暫時退場。立法局選舉情況為:
1991年立法局:
性質:權力機構
主席:港督,但不參加立法局會議
議員產生辦法:
港督委任:21
功能組別間接選舉:21
地方直接選舉:18
五,最後的屎棍(1992年-1997年)
1992年,身為保守黨主席,幫助保守黨贏得英國大選的彭定康,在自己的選區落寞失利。他被任命為末代港督,於7月抵達香港。3個月後,彭定康發表施政報告,名為《香港的未來:五年大計展新猷》,其中包含一份驚人的政制改革方案:
行政局和立法局的議員不再兼任,彼此不重疊;
立法局主席不再由港督兼任,而是由議員互相選舉;
港督代表行政機關向立法局負責,每個月向立法局彙報工作;
成立一個事務委員會,由政府官員和立法局官員組成,建立兩者之間的有效合作關係;
並對1994年的立法局選舉做出改革:
投票年齡由21歲降至18歲;
分區直選的“雙議席雙票制”改為“單議席單票制”;
功能組別的法團投票改為個人投票;
新增設9個功能組別;
設立法局選舉委員會,由直選出來的區議員組成
這些改革目的明確,每一條都是為了九七後製衡政府。
兩局議員不重疊,意在使行政局的政府人員不得參與立法局,使立法局完全獨立於政府。
立法局主席不再由港督兼任,由議員互相選舉產生。這條目的同上。這是直接在説,九七前立法局主席是港督,九七後立法局主席不得是特首。
前面兩條尚可説要使立法局成為制衡政府的獨立組織,那麼港督向立法局彙報工作這一條,就是在明説立法局凌駕於港督——特首,特首隻有執行的義務,沒有其他權利。
成立由政府和立法局組成的事務委員會,是讓立法局除了立法大權之外,還參與到政府的執行之中。
就此,與其叫做立法局,不如叫做幕後政府。
在選舉上,投票年齡由21歲降至18歲。這一條雖然只增加20萬張選票,但是這個年齡段恰恰是最為被意識形態所蠱惑而熱衷參與投票的羣體,可以配合上文放開校園政治團體的《社團法案》想象其作用。
分區直選的選舉方式,1991年採用“雙議席雙票制”,即每個選民可以投兩2人,最高票的2人當選。這種辦法有利於兩黨平衡,因為較為中立的民眾會分別投票給兩個黨派。改為“單議席單票制”,則在一個更小的選區裏,每個選民投1票,最高票的1人當選。這對當時佔上風的泛民派有利。
功能組別方面,按照此前的協議,功能團體主要是香港支柱產業,採用三種投票方式,一是團體票(法人票),如金融界;一是個人票,如法律界;一是兼而有之,如商業類。功能組別的意義,本就是以納税額、社會貢獻而佔據立法局一席之地。
新方案裏,功能組別增加9個,納入了所有行業。結果是功能團體的選民人數從10萬上升到270萬。同時要改為全部直選。照此做,大部分(除非無就業)選民都能在分區直選裏投1票,再到功能組別投1票。如此,功能組別已無意義。
設立法局選舉委員會,由直選區議員組成。這個選舉委員會本不存在,是中方準備寫入基本法的新設機構。其設計是:九七後的頭兩屆立法會選舉,議員分為三部分,除了分區直選,功能組別,第三部分由選舉委員會選出。選舉委員會只參與兩屆,分別佔10個議席和6個議席,第三界退出。選舉委員會由本港各界共800人組成。
彭定康要成立的選舉委員會,改為由直選區議員組成,而他同時也更改了區議員的選舉,取消委任區議員,改為幾乎全部直選。
以上改革,等於政府被控制在立法局手裏,而立法局(及區議會)由全民直選——那麼問題來了,香港的輿論控制在誰的手裏?當時英國已經在香港滲透政治力量,明有政治明星在媒體和教育兩大行業,暗有政府裏的居英權人士,結黨結社風靡,集會遊行無阻,又逢風波的餘温,泛民派風頭無兩。
從無民間參政傳統的香港,以前文提到的港同盟、匯點等政黨為起點,已經湧現出大量政治團體。全世界的多黨社會,各政黨都有各自的發展歷程,和社會演化、相關羣體利益等息息相關。而香港的政黨產生之初就是以參選為目的,以至於不倫不類,演的是“為同意而同意”和“為反對而反對”。
在1990年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對《基本法》不記名投票時,60人中有2個,對於160個條款全部投反對票。這有什麼意義呢?
兩任首相、撒切爾和梅傑都對彭定康的方案表示全力支持。同月,彭定康訪華,李鵬拒絕見他,錢其琛在眾目睽睽之下拒絕和他握手。
10月28日,中方公佈了1990年初中英外長的7封書面外交信函,證明港英政府的新方案違背了雙方已達成的協定,中方不會接受。
金庸也對這一方案大為不滿,多次寫社評表達。他曾經毫不諱言地説:
……只是從中、港的現實出發,認為民主緩進對香港最有利。……相信恆心與毅力,不喜歡大躍進式的狂衝猛打。當然,不必否認,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屬於既得利益的建制派,滿意現狀,不想有太大、太多、太快的劇變。
在1988年,金庸和査濟民提出的政制協調方案就是一項比較保守的緩進方案,後來被採納。香港各界,包括所謂親中派,都對此表達抗議,認為“太慢了”。
我讀了較多資料的個人看法,也可以參考上文的鐘士元、蘇文海、陳文書其人其事,香港人在政治方面,總體呈現的是一種又可氣又可笑的低智化。他們在80年代後期和90年代以優越姿態參政時,身上完全看不見70年代還與政治絕緣的心虛。
很多事情都表明,金庸先生根本不是一個親北京政府的立場。但少有人認真考慮金庸的出發點。從政治才能上,香港的政客們無法放眼長遠,無法理解爭取與妥協之間的平衡。從初心上,更少人真正念及香港的民生。
彭定康在香港民間做政治宣傳,同時到國外尋求對香港政改的支持,包括在美國受到克林頓的接見。他在日本的演講中説:
《聯合聲明》肯定了英國對香港的政制及“一國兩制”負有50年的責任。
這種主權不明的謬論成了至今某些香港人的聖旨。
據中國方面分析,蘇聯解體等一連串的事情,讓英國估計形勢有變,對《聯合聲明》感到後悔;另一方面,英國過去一向在殖民地攪屎比較成功,對自己在香港問題上的妥協(原有經貿利益)感到吃虧。英國因而在最後幾年匆忙找補,激進程度超過他們先前的計劃。
時至1994年3月,經過17輪談判,中英談崩了。彭定康的方案在立法局全面通過。“直通車”破滅。中方着手籌備立法會臨時委員會作為九七的過渡。兩邊各做各的。
1995年,立法局選舉完全按照英國人的意思,雖然分為四個部分,但已經偏離分類的本意:
1995年立法局:
性質:權力機構,制衡政府
主席:非港督(議員互選產生)
議員產生辦法:
功能組別直接選舉:30
地方直接選舉:20
選舉委員會間接選舉:10(區議會議員組成委員會)
1995年區議會:
議席總數:373
民選議席:346
當然議席:27
到此為止,所有的變化呈現如下:

表:立法局議員產生辦法的變化

表:區議會議員產生辦法的變化
儘管九七後,彭定康的一部分政改方案被《基本法》否認,但是必須承認,政治亂象的種子皆已發芽。
六,何處是家鄉
區議會直選,立法局直選,制衡政府,政黨紛繁,一系列此前一個半世紀未曾存在的代議制現象,在短短17年裏匆忙早產。1995年英國人一意孤行的版本沒有被中方承認,政制結構以1991年的形態延續到了九七之後,並根據《基本法》給予循序漸進的民主化改革。
結果是什麼呢,黨派爭執,開會吵架,政策無法落地,意識形態為先,逢中必反。後來的廣深港高鐵和港珠澳大橋都因此耽擱。
2009年,高鐵從深圳延伸到香港的計劃在立法會爭論不休,反對派的理由是鐵路和公路路線重複、破壞居民生活、空氣污染、噪音、造價高昂、受惠人數少、成本收益不好。為此有反高鐵聚集和遊行,又有反反高鐵聚集和遊行。
港珠澳大橋的情況差不多,反對者提出各種原因,還隆重推出一個老太太上到台前,以死相逼。背後原因則是怕“中國進一步加強對香港的控制”。
這兩個項目最後都因為反反覆覆的爭執而推遲和超支。2018年,港珠澳大橋開通。這一年,深圳GDP超過香港。
再以製造業為例。我在《香港70年製造業興衰》中引用的數據直白反應了香港製造業從空白到興盛,從興盛到消失,都是外部影響,幾乎沒有宏觀政策。
1987年11月4日的立法局質詢會議上,塑料廠起家的黃保欣議員曾提出:
多年以來,由於一些連我個人也不甚瞭解的原因,本港一直沒有對製造業採取正面、積極的態度,政府先假定製造業有它的侷限條件,再用許多理由,例如公款不能用來扶助一些特定的工業之類,來阻止我們對製造業給予太多的扶助。
如果改變想法,撥出例如10億元經費,作為發展高科技之用,包括科學園,各種專業的研究中心,例如電子、生物工程研究中心等等,我相信大多數市民會支持這種做法,而且政府也可以收回這筆投資。
……我建議政府不要以土地拍賣可得的價格作為衡量應否興建停車場的標準,因為那是一些絕對必需的設施,它對生產力的影響,是難以計算的。
在發展房屋方面,應該儘量提高居者有其屋單位的比例,……應該對那些住在環境甚差而經濟條件又不好的居民予以特別好的照顧。他們的居住環境曾經是我在本局提出質詢的事項。而他們很多是戰前的老居民,由於他們一直住在未有變化的地區,他們不能得到很多比他們新到香港的人所得到的照顧。
我讀到“戰前的老居民”這一句時差點哭出來。我在香港製造業一文中有寫道:
在此期間(指日佔期),英軍全體撤離,再也沒有付出一顆子彈。只有新界居民組成的一支游擊隊(全稱:廣東人民抗日遊擊隊東江縱隊港九大隊)苦苦作戰。香港的大量人口在這一期間或是回到大陸,或是遷往東南亞、歐美等地。
時至1945年二戰結束,在美國的擺弄下,香港從日軍手裏再度落到英國手裏。此刻,本就稚嫩的製造業工廠已被日軍幾近清零。人逃的逃,死的死,剩下60萬。
黃保欣先生於今年(2019年)7月過世。
1992年10月,彭定康公佈那份《五年大計》後,在立法局議員給港督的致辭中,劉千石議員表示非常失望,他提出:
市政報告只重申港府一向的自由市場“積極不干預”政策,並企圖透過進一步加強與大財團的聯繫,以維持現有的經濟秩序與財富分配關係,而完全沒有為本港未來經濟和工商業發展提出任何方向性的建議。
香港現時正面對經濟轉型的時候,廣大勞工階層與基層市民能否在經濟中得到就業與生活素質的保障,政府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
……10年前,我已經提出警告,如果工業界再不改善生產力,加強對工人的技術訓練,則本港製造業的優勢將會消失。……從歷史可以看到,本港的資本家多重視短期利益,缺乏長遠投資的承擔。
劉千石提了9點勞工政策建議,非常細緻,包括停止輸入外來廉價勞工,政府出資培訓本地工人,注重男女同工同酬,禁止簽訂不公平的勞動合同,成立“失業保障基金”等。劉千石當時是泛民派成員,他是泛民派中不多見的真心關注產業和民生的議員。2004年後,因為提出反對派政黨應與中央政府和解,泛民派認為他“叛變”。
1970年是香港製造業的巔峯,製造業比重31%;1980年,這個數字下降到24%;黃保欣和劉千石提出上述建議的1990年左右,製造業比重已經下降到17%。他們的建議連水漂都沒有打起來,2000年,該比重為5%。今天,香港製造業比重是1%。
而在1992年,劉千石當日的這份致辭港督的文件裏,沒有更多人關注產業,最主要的內容是制度之爭。劉慧卿議員提到:
英國的統治給予我們五、六百萬人很多自由,而這些自由如果在中國政府的管治下,我相信我們是不能達到的。
當時,劉慧卿還是中文大學和香港大學的講師、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她的議員生涯,關注點都是政治和權利,全無民生。她和司徒華不同,這是一個政客。
劉慧卿還曾提出,立法局的立法事宜,不應該提交給全國人大,否則就是不符合一國兩制。英國在九七後參與香港治理也是她的主張之一。就在最近,她剛找過英國國會議員介入香港動亂。
我很難理解這些人到底有沒有讀過“主權”二字的意思。實際上他們可以去中國領土以外的任何地方建立一個香國或者港國,但香港的領土屬於中國。
香港立法會網站上有港英時代立法局的會議記錄,讀來非常有意思。如剛才提及的黃保欣和劉千石那樣有來龍去脈的產業或民生建議,少之又少。討論比較多的是民生類裏的“文明”問題,如出租車拒載、工地噪音等。
經英國人改制後的立法會,沒有變得務實,反而越來越無聊,除了社區裏的雞毛蒜皮,最多的就是人權類問題。比如2019年10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
會上的質詢:
民生與社會類9條:屯門地鐵延線的進展;停車難為什麼解決不好;荃灣海旁發臭;新建公租屋的租金;不按規定亂丟廢舊電子電器問題;游泳場館救生員不足;某個地段車禍比較多,要不要調低限速;某旅遊公司倒閉,之前銷售的儲值卡作廢,怎麼處置?某新藥是否列入資助?某菜市場的空置率怎麼樣?
人權類5條:逃犯條例使香港香港的國際形象受損;已經和香港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能否保證嫌疑犯的人權;為少數族裔(指南亞人)解決申請加入中國(香港)籍;警察對示威者發射催淚彈布袋彈不合理;根據“英國警務人員的指引”認為香港警察對市民和記者的搜查不合理;
法律類2條:罪犯刑滿釋放後的再度犯罪率怎麼樣?聯交所受賄問題;
能源類2條:清潔能源現狀;為什麼要從南方電網買電,而不是本地以清潔能源發電?
香港的產業發展和競爭力3條:香港機場怎樣面對來自珠三角的競爭?怎麼振興科技?本地勞工短缺問題。
會上辯論了19項議案,幾乎全是反對政府、反對警察、黨派吵架。比如25名議員聯合動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特首;3名議員聯合動議譴責何君堯議員,因為何在721那天下午到元朗看望並鼓勵街坊;動議不信任特區政府;動議政府鎮壓和平示威;動議調查警察拘捕兒童……直到最後一條,終於出現非政治性的動議“確保兒童遊戲權,讓孩子快樂成長”。
如果説恰逢政治問題突出,那麼再來看2018年10月24日的立法會記錄。當天有5條議案,分別是:
特區政府政治打壓英國《金融時報》編輯,不給他發工作簽證,引發國際憂慮,破壞香港言論自由;
特區政府應該允許同性戀結婚;
還有3條,都是針對特區政府作為大股東的香港地鐵公司,如涉嫌招投標不夠透明、涉嫌隱瞞沉降等。
這就是目前的香港立法會。
政治制度改革有巨大的風險,成少敗多。所以,往往是問題倒逼針對性的改革,少有為改而改。香港的情況比為改而改更糟糕,不是香港人為改而改,而是英國人為改而改。
從第一屆區議會選舉算起,政改發生在迴歸前15年。被代表英國政府的港督集權了近150年的香港,匆匆迎來代議制,玩得烏煙瘴氣。英國這一步走得惡毒,卻成效奇佳。
我不想議論不同的制度孰好孰壞,但什麼人在什麼時候用了什麼制度,用得好與壞,並不難判斷。
明年,四年一度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又要舉辦。香港的政治票友喜歡寫一些關於現行選舉規則的文章,細細地計算,哪個黨奪了幾票,如果換一種規則,哪個黨能挽回幾票,背後是政治力量在操縱云云。但是誰又願意回過頭去看一看,80年代的香港,有必要走政改之路嗎?而今的香港人,在這條路上還能浪費多少時間?
(全文完)
參考書籍:
《香港問題讀本》/港澳辦
《香港經濟史》/盧受採 盧冬青
《香港史新編》/王賡武
《百年屈辱史終結》/李後
《廢約》/陳敦德
《魯平口述香港迴歸》/魯平
《香港政制發展歷程》/王鳳超
《香港大事記》/李平
《香港迴歸大事記》/袁求實
《外交十記》/錢其琛
及撒切爾、鍾士元等人回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