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毆打付國豪以“家中有狗”申請保釋,裁判官拒絕
(觀察者網訊)
昨天(25日),第三名涉嫌襲擊內地記者付國豪的暴徒落網,該28歲被告男子今天在申請保釋時,辯方竟給出這樣的理由:他獨居,養了一條狗,押解期間狗只可能會死亡。裁判官表示:拒絕保釋申請。
據香港《星島日報》26日報道,《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於13日至14日凌晨期間,在香港機場被示威者圍毆。香港警方25日拘捕一名28歲男子,該男子被控非法囚禁、傷人等四項罪,今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下午再審。
被告何家樂被控於8月13日與8月14日期間,在香港國際機場一樓客運大樓G位通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並一起非法囚禁付國豪,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禁錮;以及一起非法及惡意傷害付國豪。
何亦被控於25日,在新界洪儒路與洪基路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伸縮警棍。

被告何家樂 圖自《星島日報》
主控官指出,本案控罪嚴重,而且被告在保釋期間有可能會幹犯同類案件。主控在庭上提交了閉路電視片段及相關的影片截圖,指出片中可見被告頸上戴着粉紅色口罩,在案發前再拉起口罩遮面。被告在片中涉嫌以電筒照向付國豪,亦見他從手推車把付國豪拉到地上,並大叫“掛起佢(他)”。
主控官描述,被告於案發當日駕駛自己的車到機場,警方從被告的車上找到大部份證物,包括頭盔、豬嘴口罩、雷射筆、木盾、對講機等。
另外,香港警方亦從被告的家中找到未有裝上箭的弓。控方建議裁判官考慮自6月在香港發生的事情,從被告的家中及車上找出的證物是近期激進示威者所使用的工具。
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時指出,被告願意繳交10萬元保釋金,繳交旅遊證件,每日到元朗或天水圍警署報到,候訊期間不離開香港及不接近機場範圍。辯方亦指出,被告獨居並飼養一隻狗,押解期間狗只可能死亡,但主控官指出,警方搜查時在被告家中並沒有看見狗只。應控方要求,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下午再審。
此前,19歲的賴雲龍已被香港警方逮捕,他涉嫌襲擊付國豪,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一項傷人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19日,該案件於香港的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賴雲龍無需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再提堂,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閉路電視及調查其他涉案人士。目前被告賴雲龍申請保釋被拒。

賴雲龍 圖自央視新聞客户端
此外,另一名涉嫌圍毆凌辱付國豪的嫌犯——自稱“佔中女村長”的畢慧芬(23歲)也於19日被捕。該犯被控一項非法禁錮罪、一項非法集結罪及一項傷人罪,申請保釋同樣被拒。

畢慧芬 圖自香港“東網”
經觀察者網此前梳理,畢慧芬過去罪行累累,曾因勒索罪與盜竊罪等被多次起訴,但她以自己“自幼腦部發育已出現問題,因為沒有好好服藥,以致未能控制病情”為由,並呈交顯示自己輕度弱智的精神科報告請求輕判。幾次法院均考慮其情況輕判。
今年6月,她因為兩次缺席庭審被香港法院發出通緝令,此事起因是去年她偷竊價值7.6港元(約合6.8元人民幣)的紅糖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