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修例”導火索陳同佳今日出獄 向受害者家人道歉
(觀察者網訊)
香港“修例風波”的導火索、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港人陳同佳今日(23日)刑滿釋放,他此前曾致信林鄭月娥,表示已經決定出獄後前往台灣“自首”。
但陳同佳赴台“自首”的決定,並沒有立即平息爭端,更是讓自己成為台灣當局的“人球”。台當局百般推脱責任,企圖將陳同佳一事繼續“甩鍋”給港方。台灣陸委會22日突然改口,聲稱將派員赴香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受審。
針對台灣當局模糊焦點、試圖“跨境執法”的無理要求,港府今日凌晨發文嚴詞拒絕,指責台當局將事情複雜化”,且“無權派員來港”。
綜合港媒報道,上午9點02分,陳同佳在香港牧師、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的陪同下步出監獄。面對記者媒體的追問,陳同佳首次親自對外表示赴台“自首”的意願,並多次鞠躬致歉,直言“對不起香港”。
視頻/觀察者網 周千千
據港媒報道,陳同佳走出監獄後,在管浩鳴的白色座駕旁邊停下,接受媒體拍攝採訪。
陳同佳沒有戴口罪罩或遮蔽樣貌,他首先鞠躬,然後表示︰“因為我自己做了些無可挽救的錯事,為他們帶來好大的傷痛,我自己的內心受責,所以我願意為自己的衝動,犯下的錯事,返去台灣自首,服刑受審,希望她的家人釋懷,曉穎安息。”
被問到是否還有説話想講,陳同佳表示,想多謝自己的父母一直不離不棄,最後指“對於社會、對香港人,我只能,對唔住(對不起),希望各位原諒,希望給我個機會。”
面對媒體提問有無買台灣機票、何時去台灣等問題時,陳同佳再次鞠躬後,多次表示“對唔住(對不起)”,便在管浩鳴陪同下,登上管浩鳴座駕離去。
陳同佳見媒體時神情平靜。

陳同佳上午9時走出監獄,圖自港媒


陳同佳在牧師陪同下走出監獄,鞠躬道歉,圖自港媒
“陳同佳案”,也稱“台灣殺人案”,發生於2018年2月。案件死者為潘曉穎,系犯人陳同佳的女友,二人同為香港籍。陳涉嫌殺害潘曉穎,後獨自返回香港,於去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該事件被稱為“台灣殺人案”,或者“陳同佳案”。被害人潘曉穎被殺害時,懷有身孕。
因為事發地為台灣,香港與台灣兩地並無“引渡條例”。因此,香港籍的陳同佳無法以“故意殺人”定罪。最後,陳因洗黑錢案被判監29個月。後經過多次減刑,於今日刑滿釋放。

潘曉穎被殺時懷有身孕,圖自台媒
另外,據香港媒體23日報道,陳同佳出獄前曾首次接受媒體訪問,談及內心感受。他日前透過管浩鳴接受《東周刊》訪問時表示,對自己案件為社會造成影響感到抱歉,直言“對不起香港人。希望香港可儘快回覆平靜。我一時衝動做錯事,十分後悔”,期望年輕人不要行錯路,珍惜前途。
他同時向潘曉穎的父母道歉。一直跟進事件的管浩鳴表示,五月探望陳同佳時已得知其有自首傾向,陳不抗拒自首,但擔心台港差異。

多家媒體一早在監獄外等待,港警派員維持秩序,圖自港媒
觀察者網此前報道,陳同佳此前曾致信林鄭月娥,表示已經決定出獄後前往台灣“自首”。台當局此前卻推卸責任,呼籲港府繼續羈押,台“移民署”更是在20日決定將拒絕陳同佳“入境”。
面對台灣島內外的輿論壓力,陸委會22日突然改口,宣佈已通過現有渠道,致函、致電香港特區政府,將派員赴香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受審。
對於台當局宣稱“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一事,港府於今日(23日)凌晨發文指責台當局“將事情複雜化”,且“無權派員來港”。在聲明中,港府表示台灣當局在港“無執法權”,故“派員押解”疑犯的行為屬於“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港府“完全不能接受”。
《環球時報》23日專訪協助陳同佳的牧師管浩鳴,管浩鳴表示“希望台灣當局、法官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他又指,陳同佳得知被拒絕入境台灣後,“他覺得很無奈,肯定是不太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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