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個警察協會發公開信,批評港中大校長包庇學生逃避法律責任
(觀察者網訊)
香港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上週發公開信,質疑被捕學生遭警方“不合理對待”,還要對“涉事”警員予以譴責。
連日來,他的相關言論引發外界強烈反彈。10月23日,香港4個警察協會向段崇智發公開信,批評他只憑被捕學生片面之詞,就發出未經證實針對警方的指控,甚至以大學之名和公信力,去包庇違法學生逃避法律責任。

段崇智在與學生的對話會上遭學生用鐳射筆照射 圖源:大公報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警司協會、香港警務督查協會、海外督查協會及警察隊員佐級協會的公開信指出,段崇智在多個醫學學術範疇取得國際性的傑出成就,堪稱港人典範與莘莘學子的楷模,但近日在中大學生的“懇切請求”下發出一封偏頗的公開信,反映他在培育學生及管理教育機構方面的理念及能力,遠遜其學術成就。
4個協會指出,段崇智在公開信中多次引用涉嫌參與近期違法暴力及破壞事件被捕的學生對警方種種指控,更在沒有提供實質證據下,對相關學生所述的經歷不抱任何懷疑,又對學生被捕前涉嫌干犯的嚴重罪行隻字不提。
公開信批評,段崇智在沒事實基礎、忽視求證下,單憑被捕學生的片面之詞,就高呼要查證及譴責涉嫌違規的警務人員,更意有所指般呼籲停止“恐嚇”、“騷擾”或“阻嚇”受害人,4個協會對此表示極度遺憾,而作為執法者,不能苟同段崇智放任學生參與違法暴力及破壞行為亦無加以阻止。
4個協會強調,社會上很多人對中大逐步成為“反中亂港”的“港獨”勢力基地感到無奈和痛心,特別是大學生雖屬成年人,但由於入世未深,缺乏社會經驗容易被人煽動或利用,學校有責任引導學生走上正途,以獨立思考明辨是非。
對段崇智在信中聲稱與學生“打開心扉”地“真誠對話”,4個協會質問道:“那些學生當中有人向你坦白承認曾參與暴動或違法行為嗎?閣下又是否有履行為人師表的責任,積極瞭解學生有否參與上述違法行為?”
他們認為,段崇智應引導違法的學生勇於為自己犯下的過錯承擔法律責任,校方亦應對他們施以最基本及理所當然的懲處,而不是以大學之名及公信力去包庇他們逃避法律責任。
公開信批評段崇智以大學校長的身份發表未經證實的指控,甚至明知有學生已干犯罪行仍加以包庇或視若無睹,無疑是自毀大學公信力的舉動。
就段崇智信中所言“在現有機制以外作出嚴正跟進,讓法治精神得以彰顯”,4個協會質問:“敢問段校長明白何謂法治嗎?如果人人都認為自己的個案不會得到公平的處理而要求獲機制以外的方式跟進,尋求可能對己方有利的結果,此乃人治而非法治,難道這是中大學生的特權嗎?”
信中還狠批段崇智公開支持被捕學生是開了很壞的先例,更會令其他被捕學生向其他大學校長施壓,以達成他們“洗白”暴動罪行的目的,批評段崇智明確將政治衝突帶入校園,勢必將整個教育界推向萬劫不復的境地。

公開信全文 圖源: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網站
10月10日,段崇智與香港中文大學學生對話三個半小時,不斷被被惡言打斷,遭鐳射筆照射。期間他提醒學生校訓是“博文約禮”,竟遭台下咒罵“去死”。會面結束後,段崇智又被包圍一個小時。後來他再次與學生閉門會見,對涉暴學生做出妥協。
18日,段崇智發公開信宣稱,校方逐一聯絡逾30位被捕同學,其中大部分稱“曾遭不合理對待”,並親述被“拖延就醫、求見律師家人無果、被逼搜身”等。他要求警方查明細節後清晰交待,稱將為被捕學生提供協助。並表示,對於“部分警務人員涉嫌不當使用暴力或違反人權,經查證後須予以譴責”。
這封信引發巨大爭議,輿論質疑段崇智在未有充分證據下只是聽信被捕學生一面之詞,有欠公允。有港中大學生家長髮信怒斥段崇智,“到底提供了什麼環境給學生成長?”香港特區前特首梁振英更指段崇智是為他個人開脱,斥其“縮骨”、“甩身(脱身)”。
@人民日報 19日發佈“人民鋭評”指出,關愛學生是一位教師、一位校長的“天職”,教育學生全面客觀地看待和分析社會問題更關乎學生的成長成才。在沒有經過權威調查、充分了解各方情況的前提下,只是把被捕學生的單方面説法呈現出來,是否能拼出完整的事實?是否能體現出真正的客觀、公正?是否可能帶偏輿論,進而干擾獨立的檢控和審判?
此外,針對港中大對話會上哭訴遭警方“性侵”的女生,香港警方10月11日回應説,並未接到任何投訴,警方已經主動啓動調查,並呼籲大學協助事主聯繫警方,早日找出真相。
翻頁為4個警察協會公開信全文:
致段崇智校長書
段崇智校長:
素仰段校長在多個醫學學術範時取得國際性的傑出成就,堪稱港人的典範,莘莘學子的楷模。然而,段校長近日在貴校學生的“懇切請求”下發出一封偏頗的公開信反映閣下在培育學生及管理教育機構方面的理念及能力均遠遜於閣下的學術成就。信中段校長多次提到涉嫌參與近期違法暴力及破壞事件而被拘捕的學生聲淚俱下、言辭激昂地向閣下指責警方在羈留被捕人士期間的種種不是。雖然信中未有提及相關學生提出任何實質證據去印證那些指控,但閣下對相關學生的“經歷”不抱任何懷疑,對學生被捕前涉嫌干犯的嚴重罪行隻字不提,反而在沒有事實基礎下便聲嘶力竭地高呼要查證及譴責涉嫌違規的警務人員,更意有所指般呼籲停止恐嚇、騷擾或阻嚇受害人。求證求真是科學精神的根本,段校長身為一名科學家竟然忽視如此重要的原則,僅憑被捕學生的片面之詞便公開對警方作出質疑,我們對此表示極度遺憾。
我們並非教育機構,固然不適合評論段校長的教育理念和方針,但閣下提出未經查證的指控關乎警隊專業執法事宜,我們不能置若罔聞。事實上,我們作為執法者不能苟同閣下放任學生參與違法暴力及破壞行為亦沒有加以阻止,社會上很多人亦對中大逐步褪色成為反中亂港的港獨勢力基地感到無奈和痛心。大學生雖然已是成年人,具有基本的分析能力,但由於入世未深,缺乏社會經驗,故容易被人煽動或利用,學校有責任引導學生走上正途,以獨立思考明辨是非。段校長在信中提到閣下與貴校學生,包括那些涉嫌違法被捕及其他可能有份參與過去的違法行為的學生,彼此打開心扉真誠對話。請問這些學生當中有人向你坦白承認曾經參與暴動或違法行為嗎?閣下又是否有履行為人師表的責任,積極瞭解學生有否參與上述違法行為嗎?如果有,段校長理應引導違法的學生勇於為自己犯下的過錯承擔法律責任,校方亦應該對違法學生給予最基本及理所當然的懲處,而不是以大學之名及公信力去包庇他們以逃避法律責任。既然段校長知道大學在社會上有公信力,閣下以大學校長的身份發表未經證實的指控,甚至明知有學生已經干犯罪行仍加以包庇或視若無睹,這無疑是自毀大學公信力的舉動。
信中段校長又主張“在現有機制以外作出嚴正跟進,讓法治精神得以彰顯”,敢問段校長明白何謂法治嗎?如果人人都認為自己的個案不會得到公平的處理而要求獲機制以外的方式跟進,尋求可能對己方較有利的結果,此乃人治而非法治。我們難以理解為何被捕中大學生應該獲得機制以外,有別於其他香港市民的對待,難道這是中大學生的特權嗎?實在難以相信這種荒誕的建議會由一名大學校長的口中貿然提出。
近來,各專上教育院校都有個別學生窮追猛打,無所不用其極要求校方或校長表態支持他們的政治訴求和譴責警察,從而正當化他們的違法行為。我們不便猜測段校長突然公開支持被捕學生的動機,但這無疑開了一個很壞的先例,其他被捕學生及支持者必然繼續向其他大學校長施壓,以達成他們眼中“洗白”暴動罪行的目的。段校長明確將政治衝突帶入校園的決定誓必將香港其他專上教育院校,甚至整個教育界推向萬劫不復的境地。
中國偉大教育家孔子有言:“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段崇智校長,請慎之!
譚奕良 海外督察協會主席
伍偉基 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
陳民德 警司協會主席
林志偉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
副本送: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先生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先生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先生
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梁乃鵬博士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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