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對疾控中心的驅逐禁令發起法律攻擊 - 彭博社
Kriston Capps
Maricopa County constable Darlene Martinez signs an eviction order in Phoenix, Arizona, in October. Thousands of court-ordered evictions continue nationwide despite a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CDC) moratorium for renters impacted by the coronavirus pandemic. That moratorium is also facing new legal challenges.
Photographer: John Moore/Getty Images
在九月,特朗普政府宣佈了全國驅逐暫停令,通過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的命令,旨在減少冠狀病毒的傳播。這四個月的臨時暫停適用於任何因經濟原因無法支付房租並向房東提交書面聲明説明情況的租户。
但是,儘管房東繼續定期提起非付款租金的驅逐訴訟,即該命令旨在防止的結果,但美國疾病控制中心的禁令現在面臨着多方面的法律挑戰。
BloombergCityLab萊斯利·洛科,英國皇家金牌獲獎建築師,正在投資非洲的未來M25高速公路部分關閉,預計將造成重大幹擾沿海美國城市在氣候友好交通方面名列前茅價值20億美元的機場將考驗莫迪的使命,阿達尼的野心10月20日,美國喬治亞州北區地方法院審理了針對暫停令的第一起案件,理查德·李·布朗等人訴亞歷克斯·阿扎爾等人。這一挑戰由一個名為新民主聯盟的非營利組織提出,已得到代表負責1000萬租賃單位的85000名房東的全國公寓協會的支持。在這些案件中代表原告工作的律師和學者表示,疾控中心缺乏制定影響租金的政策的憲法授權。
“這是一項非常全面的措施,”喬治梅森大學法學教授伊利亞·索明説。“這是基於允許疾控中心制定法規以阻止傳染病跨越州界傳播的法律和法規。如果這些法規足夠廣泛,使得疾控中心有權制定適用於整個國家的驅逐暫停令,那麼它們就足夠廣泛,可以強制執行或限制幾乎任何類型的活動。”
初步禁令的決定可能會在接下來的兩週內發佈或被拒絕。這可能會為房東在暫停令在年底到期之前在法庭上追求他們的索賠敞開大門。
這樣的決定可能會引發驅逐潮:超過600萬户家庭在9月份未支付租金或抵押貸款,根據抵押銀行家協會的分析。美國人口普查局最近的調查顯示,住在租賃住房中的1100萬人中,6成成年租户的租金已經拖欠或逾期至上個月。其他研究顯示,在春季社會安全網的增加被允許終止後,生活在貧困中的人數增加了約800萬人。
太平洋法律基金會提起的另一起訴訟仍在進行中。在那起案件中,一名位於新奧爾良郊外的房東最初因CDC暫停令而被阻止驅逐一名租户,後來通過其他方式成功驅逐,於是退出了挑戰。俄亥俄州的另一項挑戰因類似原因而失敗。
租户組織者指出,這些撤訴案例説明了聯邦暫停令的不牢固性。該政策導致一些房東開始挑剔租約違規行為或對無法支付租金的租户採取懲罰措施,而這些租户如果起訴的話本應受到CDC保護。
“對許多租户來説根本不是一種保護,”邁阿密非營利組織社區司法項目的主任兼聯合創始人阿拉娜·格里爾在本月早些時候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她説:“僅本週,我們有兩位客户在提交CDC暫停令後,他們所在建築的電力被切斷。”
之前的聯邦驅逐暫停令是由國會授權的,作為CARES法案的一部分,適用於更窄範圍的租户,於七月到期。對於失業租户來説,每週600美元的聯邦補貼也在那時結束,這對他們來説至關重要。第一個聯邦暫停令也面臨幾起法律挑戰,但沒有一起訴訟成功。
然而,這一次反對驅逐暫停令的不僅僅是房東。德克薩斯州最高法院在九月發佈了一項緊急命令,澄清了房東仍然可以通過挑戰租户根據CDC命令提供的聲明來尋求驅逐。得克薩斯州哈里斯縣的一名治安法官傑里米·布朗表示,大多數租户並不瞭解自己的權利,甚至更少有法律資源來成功維護自己的權利。
“無論你犯了什麼罪,如果你被逮捕,逮捕你的人有義務告訴你,你有某些權利,”布朗説。“有權獲得法律辯護,有權保持沉默 — — 但對於住房,這種義務並不存在。”
而疾控中心本身在10月9日發佈了一項更新,指出房東即使在新年前無法審理案件,仍可因未付款而提起驅逐訴訟。民權倡導者表示,這一指導實際上取消了驅逐禁令,因為許多租户在收到驅逐通知後不出庭參加聽證會,結果默認輸掉了驅逐訴訟。
“為什麼房東要在十月開始驅逐程序,而這個驅逐直到一月才能生效呢?”全國低收入住房聯盟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黛安·延特爾説。“答案是:為了壓迫、恐嚇或威脅租户儘快離開。”
“如果沒有疫情,他們就不能實施停止執行的命令。”
原告律師們指出一個憲法問題:國會不能將有效上訴權委託給行政部門,而疾控中心的命令侵佔了這種立法權力,他們説。渴望限制行政國家的保守派和自由主義者已經成功地使用了非委託條款作為論據。喬治·梅森大學的Somin指出,最高法院法官埃琳娜·卡根在岡迪訴美國案中提出了一個觀點,即當“無指導和無檢查”的權力被賦予聯邦機構或行政部門官員時,就構成違法。
“如果CDC有權利通過聲稱這樣做可能減少傳染病傳播來阻止幾乎任何活動,而且他們甚至不必證明實際上會這樣做,那就像我能想到的任何事情一樣‘無指導和無檢查’,” Somin説。
太平洋法律基金會高級律師史蒂夫·辛普森(Steve Simpson)表示,除了憲法問題外,CDC缺乏頒佈驅逐禁令的法定權力。法規(42 CFR § 70.2)和基礎法案(42 USC § 264)的文本都列出了燻蒸、檢查和滅蟲等可用權力。法案還授權“其他必要措施”。
“你不能讀取像那樣的一個概括性條款,尤其是當它列舉了CDC可以做的事情時,以至於使法案的其他部分變得無意義,使其全部變得毫無意義,”辛普森説。“如果他們基本上可以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情,那還有什麼必要列舉這些事情呢?”
國家住房法律項目的訴訟主任埃裏克·鄧恩(Eric Dunn)表示,原告沒有尋求他們所尋求解決方案的依據。原告希望看到一個立即解凍驅逐的初步禁令,因為案件的實際解決可能比禁令本身持續時間更長。當問題中的傷害完全是經濟性質(而不是不可彌補的傷害時,法院基本上不會發布初步禁令。鄧恩説,像Brown v. Azar這樣的驅逐挑戰中的傷害是純粹經濟性質。
除了這個技術問題之外,鄧恩表示,緊急權力在定義上解釋了疾控中心採取通常不可用的措施的法定權力。處理傳染病的專家需要能夠採取行動,以防止它們在沒有時間召開立法機構或委員會聽證會制定新法律時傳播,或者在沒有意願這樣做時,正如參議院目前的僵局所顯示的那樣。“如果沒有大流行,他們就無法實施停止令,”他説。“這是一場大流行。”
賓夕法尼亞大學流行病學家邁克爾·萊維(Michael Levy)對驅逐行為帶來的公共衞生風險進行了建模。他的研究——與對疾控中心停止令的這些法律挑戰無關——側重於驅逐行為對新冠病毒傳播的潛在影響。當租户被驅逐時,他們通常會搬到其他家庭成員的家中,增加家庭規模和病毒傳播的機會。萊維的模型預測,1%的驅逐率將導致感染率增加5%至10%,導致大約每60次驅逐就會有1人死亡。
住房倡導者引用這樣的證據來主張,即使是對處於被驅逐風險的數百萬租户中的一小部分進行驅逐,也將給經濟造成持久傷害,進一步傳播冠狀病毒,並給家庭帶來無法言喻的痛苦。無論法院做出什麼決定,陷入困境的租户仍然面臨潛在的災難:在11月選舉之前,很可能不會有進一步的冠狀病毒援助,他們將不得不在驅逐禁令到期時找到支付方式,所有租金將立即到期。這可能會在12月31日或更早發生。
即使在暫停執行期間,仍然會繼續因未付款而進行驅逐,只是速度較慢。
休斯頓的法官布朗説:“我們在這個國家把住房視為商品,而不是權利。在我法庭上的某人可能在公寓裏發現黴菌。這可能是不適宜居住的。如果他們不支付房租,他們仍然會被驅逐。疫情突顯了這些問題,而不是導致了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