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時間”其實是平台、配送方、消費者三方的共同選擇_風聞
年华-2020-09-10 20:31
guan_15698360372759我沒明白你到底啥意思?你到底是同意餓了麼推行的在他們自己規定的時間外另外再給送餐員時間的方法呢?還是認為這是企業的責任,不應該推到消費者身上?至於我,我沒做過調研所以不知道現在的時間規定對於送餐員到底有多大的影響。但我認為制定合理的送餐時間是平台的責任,現在平台的措施則是把這份責任推卸到消費者身上。至於55分鐘和一小時,我説過了我肯定選價格便宜的。
你們的最大問題就在於,把“時間”簡單的定義成了平台的要求。然後就順勢把“+5分鐘”簡單理解成了消費者的退讓。
這事的三方: 平台方:時間=金錢,想多掙錢,就要趕時間
配送方:時間=金錢,沒有人認為自己會發生事故,所以要掙錢,趕時間
消費者:想要更短的時間吃上飯
所以,“趕時間”其實是三方的共同選擇,某種程度上講,正因為顧客喜歡時間短的,所以平台才要迎合消費者的喜好。
我問過你,快的(12:55)和慢的(13:00),你選哪個? 你只能説,選擇便宜的,那如果同樣便宜,你選快的,還是慢的呢? 只要不昧着良心,你不還是隻能選快的?所以我説12:55是消費者的選擇,有問題沒?
我問過你,12點點餐,12點55必須要送到,什麼時間段是“平台規定外的時間”。你答覆了嗎?沒有。 因為根本不存在這個東西,12點點餐是消費者的選擇,你要在12點點的,選12:55還是選13:00送到,也是消費者的選擇,你選快的,所以這和平台有什麼關係?
本評論由用户“精緻的豬豬女孩”推薦,來自《如何評價餓了麼這個回應?》一文。內容僅代表用户觀點,標題為精緻的豬豬女孩用户添加,更多熱乎討論請移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