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四線城市兩個娃的媽媽,真是反感把婚姻自由和生育率掛鈎_風聞
哈米黛-2020-12-06 14:24
【本文來自《我為什麼不支持離婚冷靜期?》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如果説這是為了考慮生育率,為什麼不完善生育的相關保障制度?我是兩個孩子媽媽,我是自由職業,沒有單位,在四線城市,生老大的時候因為沒有城鎮居民醫保,全部自費,生老二的時候,買了城鎮醫保,一萬多,報了兩千多。最關鍵的是,孩子幼兒園的費用,一般小的私立幼兒園簡直不放心,公立幼兒園沒有指標進不去,買指標一個一兩萬。我不想欠人情,選了一個較好的私立幼兒園,一個學期各項費用將近九千,我們這一年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才是三萬多。就這一點,我就夠嗆,但是我自己熱愛家庭生活,喜歡孩子,所以都忍了。但是我周圍的大部分人都堅決不要二胎,因為經濟壓力太大,另一個原因就是幼兒園之前沒人幫帶孩子。這些只是一部分原因,也都是最急需解決的困境。與其把提高生育率希望寄託在本來就沒有生育慾望的、即將破裂的家庭中,還不如想想辦法解決家庭關係穩定的家庭的實際困難,尤其是小地方,家長和孩子的選擇真的太少了。我的家庭收入基本能維持孩子的費用,但是我周圍大部分人都是想要卻不敢要二胎。
對於離婚制度變革的考量肯定不止是生育率的問題,但是請千萬不要把婚姻自由和生育率掛鈎,搞得離個婚還要和國家的戰略有關係,壓力太大了,我都能想到,有些基層工作人員對申請離婚的羣眾,一本正經地説“你們不要只為自己考慮,回去好好談談,不光是為了你們自己,也要為國家未來的人口問題做貢獻,我們要有大局意識……巴拉巴拉”!
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是,想要得到,肯定要付出。換成國家也一樣,想要提高生育率高或者有更多的人口紅利,是不是得把關於“人”得問題解決清楚?在我最年輕力壯、青春能幹的年紀,我犧牲了個人的享受,生育了兩個孩子,響應國家號召,我僅有的不過如此,而成千上萬的和我一樣的媽媽們,我們的擔心和困難何時能解決?
小城市裏的我們,也有微弱的光芒,至少為了撫養教育國家的下一代,付出了能給的所有。
同時,作為新時代的女性,我擔心在我的婚姻不保的時候,我想離婚的時候,有人一本正經的告訴我,要為大局和自己考慮,為自己考慮,我就忍了,為大局考慮,我想,我沒那個能力。
制定法律和政策的人們,是否能再實事求是一點,要不先體會一下,我這個四線城市收入,帶兩個娃的媽媽的一天?再把離婚和生育率放在一起?
另外我是一個基層法律工作者,我見過太多真實案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給另一方帶來的離婚成本實在是太大,無論是時間、經濟(律師費、分居期間的各項開銷等等),更大的壓力來自去心理壓力,法律規定分居兩年可以判離,但是施加傷害的一方,一個消失找不見人,你這個婚就別想離了。多半受害者是女性,不但生活無着、揹負巨大精神壓力,甚至不能重新選擇開始新的生活,這些人的權利誰來保障?
大部分情況,能讓對方心平氣和的去民政局辦手續,當事人不知道做了多少努力,這下可好,回去等一個月,這是多少想趕緊擺脱不良婚姻的人頭上懸的一把刀啊。如果説給與雙方更充分的考慮,這是複婚制度完全能保障的啊,説年輕人衝動離婚,那復婚就可以啊。
離婚的人,原因各不相同,為什麼用如此死板的同一個方式去解決?建立離婚前調查制度,民政局的人不要只做在辦公室裏討論中午吃啥,去實際瞭解羣眾的需要,按照不同的情況,做不同處理,大概才能起到慎重選擇離婚,同時為生育率做貢獻吧。
這種一刀切的做法,只不過讓底層羣眾加深了一種感覺,我們這些窮鄉僻壤的地方的人,生活中更多的只有被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