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生育期不能工作,導致社會上性別歧視,男性休同樣假期能不能改變這種情況?_風聞
时之浩浩汤汤-2020-12-16 16:04
【本文來自《十幾歲時第一次和母親討論男女關係,我問了個尖鋭問題,她為啥要和父親結婚?》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男女不可能絕對平等,只能相對平等,小到家庭的不同分工,大到整個社會,都應該是一個動態平衡的過程。
男女身體天生有差異,這是我理論的基礎。正常情況下,成年男性力氣更大,而女性更靈活,這是天生的男女差異,男女絕對平等,我認為對男女來説都是侮辱。這麼説,女孩子肯定不希望被人説你像個男人,男孩子肯定也不想被人説像個女人,因為這是對自己性別的不尊重。
再由此衍生,在社會上,男女就不可能絕對平等,假如你是招聘搬磚的,你肯定更想招聘男性,很簡單,因為有力氣,於是很多人説這是性別歧視,我認為這簡直無理取鬧,作為老闆,難道不是誰對我更有利招聘誰嗎?
那紡織廠那麼多女工,怎麼不説歧視男性?男性女性都有適合自己的工作,如果按照經濟學來看,如果女性想應聘搬磚工,那必須得降低自己的期望報酬,恰如男性如果想應聘紡織工,也理應降低自己的薪酬,這樣差異化的標準,才是對男女的尊重,作為老闆,也才可能會真正在招聘時男性女性都考慮進去,因為即使性別不合適,但是薪酬低啊,作為老闆也不會覺得自己損失了什麼。
如今社會上性別歧視的另一個部分就是未婚或者未生育的女性,往往會在求職時遭遇困難。因為女性需要承擔繁衍的責任,這也是天生的差異化,子宮如果男人也長一個,這方面的性別歧視肯定會少很多,但這不現實。
作為國家,在制訂政策的時候,就不應該想着男女絕對平等,而要承認這種差異,這種時候,女性作為弱勢羣體,必須予以更多的關照,這種關照,不是説放產假,這其實不是關照,而是加劇男女不平等,那麼不放產假?也肯定不對,因為不人道,那麼最優的解決辦法,應該是讓未婚或者還沒有孩子的男性在女性生育時,必須要放同等長的假期,這不是絕對平等,而是尊重差異,為什麼?
因為這是尊重女性需要承擔繁衍的責任,而男性需要在這種時候照顧女性的這種差異。女性在生育期不能工作,從而導致社會上性別歧視,正是因為看到了這種差異,所以必須也讓男性放陪護假期,這種時候,求職單位就會把男性女性在這一方面的看法放在一個平等的位置,未婚的,未生育的男性女性,才在求職時可能讓用人單位不會因為女性需要放產假而不錄用,減少社會不公。
自然,我的想法還有不成熟的地方,歡迎指正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