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庭的朋友説,每年都有為爭奪撫養權甘願淨身出户的母親,反之沒見過一個這樣的父親_風聞
大熊猫-杠精自动拉黑2020-12-28 14:32
【本文來自《最高法:女孩撫養費問題是糾紛大頭,男性監護人責任須要加強》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darlingpp帶節奏。
原告六成為女性,這裏原告指的是孩子。
被告7成為男性。
這麼説吧,一般離婚案件,如果雙方爭奪撫養權,本來基本上男性掙不到撫養權就是7成。
所以這個被告7成是男性的概率一丁點問題都沒有。因為從有可能做被告的幾率來看,本來就是7成是男性,3成是女性。
實際操作中,只要母親不是犯錯誤一方,又要求撫養權的,基本上撫養權都會交給母親。這都幾乎已經成為法定偏見了。更常見的其實是,包括律師給女方的第一建議都是不管你想不想要管孩子,必須爭奪撫養權,不然可能會在分割財產時處於劣勢。
於是就導致了一些明明不想負責養育孩子的母親,為了多分財產,成了孩子的監護人。前不久不是爆出女童被母親和男友打成重傷了的事件麼。這種事情真的不少。
還有很多留守兒童,也是這樣,一方根本不想帶,就丟回老家。
這種母親帶孩子,幾乎只要有機會一定會起撫養費爭執的。至於撫養費有沒有用在撫養孩子上,那還真難説。
倒是男性,很多時候大佬爺們兒,真的只想和前妻斷的乾淨,不願意在撫養費上掰扯。
你這就是扯淡了。對於2歲以內的孩子,原則上是判母親,這點沒有異議。但是對於幼兒園以上的孩子,只要父親這邊的經濟條件明顯好於母親,判給父親是大概率的事情。
我在民庭的朋友就説過,沒有過錯的一方,為了爭孩子的撫養權,甘願淨身出户的母親,每年都能碰到幾個案例,但是反過來,沒有過錯的父親為了爭取孩子的撫養權,甘願淨身出户的,這麼些年來他就沒見到一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