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黎智英自己“承認”了
(觀察者網訊)全國人大常委會18日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其中草案寫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也許是做賊心虛,已三次被拒絕保釋的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立馬“對號入座”,稱法案修訂字眼是為他“量身定做”。
綜合“東網”、《大公報》,黎智英19日稱相關修訂是“量身定做給我們曾經見過外國元首的香港人”,又肆意曲解中央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妄圖誤導市民反對立法。不過他最後嘴硬稱“不會擔心”,“國安法何時落實,到時會做些什麼,沒有依據,擔心不了這麼多。”
本週四,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已由委員長會議提請會議審議。當中將上月草案決議中“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修訂為“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東網”報道,草案部分字眼更改後,針對對象有所不同,由“境外人士”轉向“境內勾結外力人士”。草案對於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做出明確規定。
事實上,去年8月“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就曾同李柱銘、陳方安生等“禍港四人幫”在香港與包括美國駐港領事在內的外籍人士密會。黎智英還曾竄訪美國會見反華政要。今年5月12日,他公開喊話“很想CIA、美國影響我們”,“現在非常需要外國勢力支持”。
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也辯稱,立法會內有專責國會交流的事務委員會,擔心相關人士會否構成“勾結外國勢力”而被控告違法,認為這是完全剝削香港應有的言論和思想自由云云。
對此大公報評價,何謂正常交流,何謂勾結,在字面理解上一目瞭然,沒有任何歧義。為什麼建制派議員也曾到外國出席活動及交流,卻不見一人提出擔憂?為什麼心慌的只有那些高喊着“為美國而戰”及要求美國製裁香港的人?原因很簡單:“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正如警察説要抓賊,普通市民會感到害怕嗎?害怕的只有賊。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也表示,“管好‘勾結’,就可以大大減少‘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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