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7歲少年藏攻擊性武器,法官何俊堯質疑警察證詞判其無罪
熊超然
【文/觀察者網 熊超然】9月7日,港媒曾報道,香港法官何俊堯突然被調職。他被指曾將多宗“反修例示威案”中的被告判以無罪或予以輕判,還曾稱讚“港獨”分子是“社會棟樑”。
據香港文匯網、“東網”報道,下週五(18日)即將調職轉往香港高等法院處理刑事案件排期的何俊堯,今日(9日)又主審了一宗“反修例示威案”。
被告在法庭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後不作供,何俊堯裁定警員證供不可靠,而控方未能舉證被告意圖利用工具犯罪,最終裁定被告的兩項控罪不成立。

港媒“東網”報道截圖
去年11月2日晚,香港中環一帶有“黑衣人”聚集,警方在驅散時拘捕多人,包括一名17歲男學生,他被搜出攜帶噴漆和雷射筆,因而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項罪名,但被告否認控罪。
9月9日,該案在香港東區法院開庭審理,由何俊堯主審。庭審中,法庭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但何俊堯卻在庭上不斷質疑拘捕被告的麥姓警員,稱其“對重要細節屢次忘記或避談”,並認為警員作供時不坦白,在很多地方上未能解釋清楚。
雖然被告身上被搜出了涉案工具,但麥姓警員在接受辯方盤問時也認同,被告在過程中並未展示暴力傾向。何俊堯據此質疑稱,現場其他人手持長型硬物武器,但麥姓警員卻不解釋為何只鎖定被告。何俊堯甚至質疑麥姓警員,為何當時不記錄兩人跌倒在地的經過。
何俊堯還聲稱,噴漆是尋常物品,而雷射筆在本質上不屬於攻擊性武器,兩物可供合法及非法使用,但控方未能舉證被告有使用該工具的不法意圖。最終,何俊堯裁定被告的兩項控罪均不成立。
事實上,何俊堯此前輕判暴力分子等裁案作風已被大量香港市民投訴,他處理“反修例案件”及與政治相關案件的能力也因此遭受質疑。
香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日前曾致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要求其嚴肅跟進裁判官何俊堯,並要求立即停止讓何俊堯審理與政治相關案件,以消解公眾疑慮。葛珮帆指出,何俊堯過去審理8宗“反修例示威案”時,疑立場偏頗,裁決不公,將案中的被告均裁定無罪或予以輕判,令公眾質疑他有政治傾向。
香港《星島日報》9月7日曾報道,香港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將被調離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專責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銜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這意味何俊堯將暫時無須審理刑事案件。

何俊堯 圖自港媒“東網”
9月9日,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區政府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社交平台上發文表示,不同意社會不可以監察法官審案、判案和量刑的説法。他重申任何人不得干預司法獨立,不得妨礙司法公正,也不得對司法人員作人身攻擊,但所有獲授公權力的機關都要向社會負責,司法機關也要有考量批評和有錯必改的意識、勇氣和雅量。
梁振英稱,法官在審判過程中經常要研判被告人的保釋申請,此非容易的決定,也不會是輕率的決定。如果法官允許被告人保釋,而被告人獲保釋後潛逃,法官的保釋決定就明顯是錯了。為此,他還特別列舉了13宗和“修例風波”有關的案件資料,資料包括法官和保釋金金額,希望社會能夠平心靜氣,以事論事,客觀總結。
值得注意的是,在梁振英所列舉案件中的多名涉案者,正是此前8月23日被廣東海警逮捕的一批人員。這些人員均是有案在身的亂港分子,保釋期間原本打算通過偷渡等手段潛逃至台灣申請“政治庇護”。

圖自梁振英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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