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亂港分子欲逃台灣被廣東海警逮捕,林鄭再回應:先以內地法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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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12名亂港分子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被深圳警方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此前有港媒稱,他們由香港西貢布袋澳出發,打算潛逃台灣後申請“政治庇護”。
繼評價“內地有關部門處理恰當”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9月22日再次就此事作出回應。
在22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林鄭在記者會上表示,此事無關交涉問題,須先按內地法律處理後,再“以一貫做法”接12名亂港分子回港。

林鄭月娥出席記者會,圖自文匯網
據“文匯網”等港媒報道,在記者會上被問及12名亂港分子被刑拘一事時,林鄭回應稱,此事無關交涉問題,需要先讓內地管轄區、以內地法律處理涉違反內地法律的港人。
她表示,當內地有關部門完成處理後,特區政府會以一貫做法安排把他們接回港。此外,入境處及香港警務處也會做進一步跟進。
林鄭還指出,自2018年簽定“通報機制”後,過去兩年多來已有2000名此類香港居民在內地接受強制措施而需要通報香港。對此,特區政府會一視同仁提供援助,及完成司法程序後安排他們返港。
8月23日,12名亂港分子涉嫌以偷渡等手段潛逃到台灣,在途經內地海域時被廣東海警逮捕。

紅點處為12名亂港分子被捕處
8月26日,中國海警官方微博發文證實,廣東海警局在粵港東南方向我管轄海域內(21°54'00’‘N,114°53'00’‘E),查獲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1艘,抓獲李某某、鄧某某等10餘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員。
隨後“文匯網”等多家港媒指出,包括正被取保候審的李宇軒在內,所有12名被捕者均是有案在身的亂港分子,年紀最小的僅有17歲。據瞭解,他們由香港西貢布袋澳出發,打算潛逃台灣後申請“政治庇護”。
李宇軒因涉嫌參與“港獨”組織“我要攬炒”團隊運作,於8月10日被港警以涉嫌洗黑錢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拘捕,8月13日晚獲准保釋,但被要求須交出旅遊證件、限制離境。其他人主要涉及參與暴亂及槍彈炸藥案件,部分人為針對港警的“黑暴”組織“屠龍小隊”成員。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9月13日通報稱,廣東海警查獲的李某某、鄧某某等12名非法越境人員,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被我局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公安機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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