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拘捕9人:涉嫌協助12名亂港分子潛逃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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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10月10日,香港警方在其社交媒體上透露,10日當天以“協助罪犯”罪拘捕4男5女(27至72歲),他們涉嫌協助此前被廣東公安抓獲的12名亂港分子潛逃台灣。

據香港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何振東稱,警方早前接獲廣東省公安廳的通報,指在今年8月23日於內地截獲了一艘快艇,船上的12名港人涉嫌偷越邊境。警方在作出深入調查後,在今日(10日)清晨以“協助逃犯”罪,在九龍及新界多個地方拘捕了4男5女,年齡介乎27至72歲,他們報稱從事文員、廚師、音樂教師等職。

港警介紹案情 截自港警社交媒體主頁視頻直播
何振東又指有人曾作為前議員的助理、有個別人士還曾因反修例事件而被拘捕,而被捕人與該12港人的關係多為朋友。
何振東稱,被捕人在事件中涉及為該12人提供船隻、資金、偷渡前的住宿;及接載有關人士到碼頭、安排他們在台的生活等。而警方在拘捕的行動中,檢獲了50多萬港元的現金、數部電腦及手提電話、文件等。據船隻的交易記錄,該船隻價值數十萬港元,而此前12名港人就偷渡一事所付的金額介乎數萬、至十多萬港元之間。
目前,該案件的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何振東重申,跨境偷渡行為是危險的行為,會對事主的人生安全造成極大的風險,又稱逃避罪責不單會令人“抬不起頭”、更會“對家人及愛你的人、關心你的人造成極大的負擔”,並強調協助罪犯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罰10年監禁。
據瞭解,今年8月23日,12名亂港分子涉嫌以偷渡等手段潛逃到台灣,在途經內地海域時被廣東海警逮捕。
8月26日,中國海警官方微博發文證實,廣東海警局在粵港東南方向我管轄海域內(21°54'00’‘N,114°53'00’‘E),查獲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1艘,抓獲李某某、鄧某某等10餘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員。
隨後“文匯網”等多家港媒指出,包括正被取保候審的李宇軒在內,所有12名被捕者均是有案在身的亂港分子,年紀最小的僅有17歲。據瞭解,他們由香港西貢布袋澳出發,打算潛逃台灣後申請“政治庇護”。
9月30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鄧某某、喬某某,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黃某某等10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